天主教簡介

不是人想像出來的,是天地主宰親自顯示自己的真理:

  人是渴求真理的,在歷史中各民族均尋找著生命的意思,但從前沒有人見過天主,故只能認知部份真理,古聖賢也只能作局部闡釋。 最完整的真理,只有是創造了天地的唯一天主親自顯示給人。

  天主聖父懷裏的獨生子,身為天主的耶穌降生成人,祂是真天主真人,親自告訴我們: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在充滿仇恨、罪惡、傷害,和誘惑著人的世界,祂活出了愛的人性生命,讓我們信從祂、效法祂而克服世界的罪惡。

天主無條件地愛人,每一個人均有天賦的崇高價值和人性尊嚴:

  天主無條件地愛每一個人,包括罪人,祂以無可想像的愛,醫治受傷的心靈,温暖冰冷的心,接待失去希望的罪人。

 按照自己肖像造了人的天主,召叫我們成為天主所愛的兒女。 每一個人,無論男女老幼,即使是最弱少的,均一樣有天賦的崇高價值和人的尊嚴。

為用于家庭人類幸福而擁有,因誤用、道德喪亡而造成傷害:

  天主賦與人才智、能力、科技、財富,讓每個人在各行各業中貢獻出來,建設幸福的人類社會; 但人誤用為只為己利的行徑,造成貧富懸殊、環境污染、歧視、失業和經濟危機。 天主祝福婚姻,性是天主賦與人的恩寵,為用于婚姻中,讓夫妻有承諾、有責任地互相愛護,生育兒女,建設愛的幸福家庭, 讓兒女在父母的愛護下成長;但人任意妄用,否認真理,道德喪亡而遭到傷害。

不可思議的救主慈悲

  人不難明白公義,故以為凡宗教均為導人向善而已。 但天主的慈悲凌駕於公義,救主慈悲的海洋大得人無法完全理解。耶穌來,不是為審判世界。 祂顯示天主是愛。祂宣講天國的喜訊; 卻因宣講真理而受迫害。祂愛我們愛到底,犧牲了自己,以愛和寛恕,死在十字架上,祂復活了,讓我們獲得永生。 信從主的,以愛、寛恕、光明改變世界,讓天國在世上開始。

不是人建立的,是唯一耶穌親自建立的教會:

  天主教是唯一由耶穌建立的教會,並保持著早期教會的所有教導和傳統。 天主教是基督徒的最大教派,有十二億天主教徒。天主教是至公的,全球天主教堂及團體,同屬至一的天主教會。

超越時空的天主教每天的彌撒, 耶穌親臨聖體為了愛人:

  天主教每天舉行的彌撒是超越時空的,世界上每一台彌撒,是耶穌在二千年前為愛世人在十字架上犧牲的同一個聖祭。 彌撒沿用早期教會的傳統,天主臨現在聖經的話語和在聖體聖事中。 為了愛,復活後的耶穌在聖體中與我們天天在一起。祂謙卑自己,以麺餅形真實臨在聖體內滋養人靈。 祂在聖體中日夜等待我們,凡勞苦和負重擔的,都到祂跟前來。

視其他教派如兄弟,並致力與他們交談合一:

  天主教致期待與其他教會通過愛和互相尊重而團結。天主教尊重猶太教為長兄,與我們共用耶穌降生前的舊約聖經。 其他基督教教派,亦稱新教,自十六世紀以來,不斷分裂至今已有超過二萬個對聖經解析各有差異的教派, 與我們共用絶大部份相同的新舊約聖經,都是我們的親兄弟,天主教致力于與她們合一,讓耶穌在受難前為信徒合而為一的懇切祈禱早日實現。 回教徒(即伊斯蘭教信徒)也相信耶穌的教導,但未相信耶穌是天主、是愛、是寛恕, 天主教期望與他們分享效法耶穌的愛和寛恕的生活,共同建立人類和平。 (誤解真相請閱澄清新教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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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天主創造天地偉大工程的延續

今天人類只需百分之四人口服務農業,已足夠全人類食飽有余。

只需百分之三人口服務建築,已足夠全人類有房子住。

大量腦力、勞力發展新工作、新產品、新服務,使人生命更加豐盛。

基督徒首先開始高度經濟發展的社會:基於仁愛、誠實、信任

歐美靠誠實制度省卻大量監管工作,提高了生產力

中國本來是禮義之邦;為什麼歐洲文明能超越其他國家

409-910歐洲是野蠻族帝國統治:包括日耳曼(Germanic)、匈奴(hunnic)、伊朗人

476年,來自當時歐洲(今日的德國)的野蠻族領袖奧多亞塞(Odoacer)推翻羅馬,成為第一位野蠻人皇帝統治羅馬。

聖本篤(480-547) 率先向野蠻人傳福音;以後幾百年間本篤會繼續到歐洲各地傳福音及開發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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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一開始就受迫害

耶穌受難、復活後,猶太人要剷盡基督徒。宗徒分散到各地。

羅馬帝國信豐多神,多次迫害教會。嚴重的包括: 公元64年尼祿(Nero)皇火燒羅馬城而嫁禍基督徒,發起迫害基督徒的大教難,聖伯多祿和聖保祿等殉道。 公元112年(Trajan)在位時,161-175年Marcus Aurelius登位後,Justin尤思定、Polycarp 主教等致命; 249-251年,Decius命令全國人民每年拜羅馬的神,Fabian教宗等致命;258年(Valerian)殺教會領導; 303年(Diocletian)禁止所有基督徒崇拜。

然而,教會卻增長著。到君士坦丁(Constintine) 313年下令天主教合法後。 狄奧多西(Theodosius)大帝於379-395年在位期間立天主教為國教。

君士坦丁皈依,卻令羅馬的敵國-波斯(今日伊朗)更加迫害基督徒。從280年到483年斷續迫害。

516年也門的猶太人殺了22,000基督徒。

614年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向猶太人反抗,引起波斯猶太軍隊到耶路撒冷殺了17,000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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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

穆罕默德於610年在亞拉伯西部的麥加(Mecca)創立伊斯蘭教: 他采了用天主教大部分聖經,也承認耶穌生於童貞瑪利亞,但否認耶穌為天主子和受難復活。 他自稱為最後一位先知,受神啟示的內容在他寫的可蘭經。

教徒一般都遵守可蘭經的規矩,包括每日五次祈禱,但未有機會體驗天主子在十字架上顯示天主的愛和寬恕, 沒有愛的聖體聖事,也未有一夫一妻制(默罕默德在第一位妻子去世後娶了12個妻妾),沒有成為天主子女的親切。

默罕默德死後,伊斯蘭教便分裂了。

不幸,用伊斯蘭教規矩統治的國家普遍還是較貧窮的。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於570年生於麥加(Mecca),出生前喪父,6歲喪母後由祖父護養,8歲喪祖父後由當猶長的叔父照顧。 穆罕默德有猶太的基督徒背景,傳說聖經被篡改,所有基督徒宗教已背叛離經。 在隨叔父往敘利亞商旅中,遇到傳說擁有未篡改的聖經的僧侶給他閱讀聖經,僧人預言穆罕默德要成為先知,叮囑叔父保護他。 595年,即25歲那年聚了40歲的富有寡婦。一次夢中看到字,被靈強行要他閱讀,這靈三次用力壓迫,迫得他以為被靈迫死,只好聽從。 穆罕默德醒後害怕,以為遇到邪靈,甚至有自殺傾向; 但妻子與叔父卻說服他遇到的是曾顯現給聖母瑪利亞的加俾額爾天使,他要做先知。

穆罕默德創教

穆罕默德夫婦在隨後11年在麥加講授阿拉為真道,阿拉原是當地對基督徒的神的稱呼, 他們講的基本上是用了基督徒教義而加以修改,跟從者逐漸增多; 但麥加當時信奉多神,他們受到迫害,622年穆罕默德及他的信徒被迫搬到麥地那(Medina), 在這裡非常成功,人數大增,形成了政治勢力。 在麥地那取得勝利後,穆罕默德領導教徒攻打和掠奪前往麥加的商人,引起麥加與麥地那交戰多年, 在穆罕默德的軍隊不斷交戰下,於630奪得麥加,麥加遂成為他的宗教和政治地。

穆罕默德與可理薩(Qurayza)的猶太人

627年,穆罕默德在麥地那與麥加交戰時,可理薩(Qurayza)的猶太人攻打穆罕默德失敗, 穆罕默德用軍隊把他們包圍25天,直到猶太人在糧盡水盡下投降。 投降後,穆罕默德到市中心掘坑,下令取下所有可理薩的男人的頭放入坑中,並奪去和佔有全部孩童、女人和財物。

穆罕默德這樣做可能主要是為了讓伊斯蘭教生存,但有史學家認為他已經是為擴大和進擊了。

軍事與女人

穆罕默德領軍侵佔得的,容許如上對待:財物全部掠奪;成年男人盡殺,男童擄為奴; 女人全被擄和佔有。可蘭經(4:24, 23, 33:50, 70:23)准許對這些被擄的婦女在獲得生活權利下,可以佔有她們的肉體。 一般解說只是針對當時威懾著伊斯蘭教存亡的敵人,但直到今天仍有極端的伊斯蘭教徒進攻基督徒,和容許侵犯奪得的女人身體。

可蘭經(65:4)可能是伊斯蘭教國家沒有規定女人最低婚齡的原因。 穆罕默德本人娶的12妾中,最年輕的是6歲,婚後等到她9歲才完全結婚。

穆罕默德創教的啟示和做法

穆罕默德自稱每天獲啟示,以支持他的做法,使他的做法和教導絕對有權, 包括攻佔和抗張勢力,奪獲的他佔20%,其余80%分賞給他的跟從者; 很快地增加人力、物力、勢力,消除異己。

穆罕默德獲得麥加後稱獲啟示,可蘭經(9:29)這句一直受爭議: 「攻打不信阿拉或末日的人、不認同阿拉及其傳達者訂為違法的人、給了他們經書而不接受這真教的人, 直到他們甘願謙卑臣服地交額外稅。」 一般伊斯蘭教派解釋這只是針對當時與穆罕默德的軍隊交戰的拜占庭之戰,然而後來也被解釋為一直要基督徒交額外稅。

穆罕默德對待反對者

傳說629年,在麥地那有一位過百歲老人寫詩批評阿拉伯同胞皈依伊斯蘭教,穆罕默德下令殺了他, 一婦人得知此事反對伊斯蘭教徒如此動武殺人,寫詩呼吁阿拉伯反對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得知後當夜有手下到她家裡殺她,並得穆罕默德稱許。

伊斯蘭教占據國家的基督徒教難

伊斯蘭教傳教初期,受到當時在麥加的異教迫害,後來一面傳教,一面用軍力對抗,每攻佔一個地方, 便用伊斯蘭教法令統治該地方,法律在各方面歧視基督徒,向基督徒地方收重稅,用作軍事抗張。 不能付重稅的基督徒要把子女交到回教家庭作奴隸並迫信伊斯蘭教。法律也不准回教徒改信天主教(可以死刑)。

717年立法不准(死刑)基督徒傳教、不准教堂打鐘、不准展示十字架、不准修建教堂,限制基督徒職業、衣著、和武器的擁有。

本來,當時的美索不達米亞、亞術(今伊拉克、敘利亞東北、土耳其東南、科威特)、敘利亞、腓尼基(今黎巴嫩、敘利亞沿海)、 希腊、約旦、非洲北部(蘇丹、突尼斯、摩洛哥、利比亞、阿爾及利亞)、小亞細亞、(今土耳其)、亞美尼亞,都是以基督徒為主的。

東方禮的天主教徒被殺最為嚴重,包括在希腊、巴基斯坦。

1300年代在美索不達米亞、波斯、小亞細亞和敘利亞的大屠殺。

1843-47年奧斯曼和庫爾德軍隊屠殺基督徒,位於土耳其東南、敘利亞東北、伊拉克北,325,000喪生,546,000被迫成難民。

1876-78年保加利亞人民起義,被奧斯曼軍隊殺了15,000人。

1915-21年奧斯曼軍隊在土耳其東和西、伊拉克北、敘利亞東北、伊朗西北、黎巴嫩, 向原住基督徒一連串大屠殺,死亡人數高達3,500,000。

1933年伊拉克軍殺了3,000亞述的基督徒。

中東基督徒從一百年前的20%跌倒今天的3-4%。

今天迫害最嚴重的伊斯蘭教國家是:

沙地亞拉伯、阿富汗、伊拉克、索馬裡、馬爾代夫、馬裡、伊朗、也門

穆罕默德的宣講與耶穌甘願受難

穆罕默德保留了全部舊約聖經和大部分新約聖經,再加上他自己寫的可蘭經。

穆罕默德宣講亞拉真神(是當時亞拉伯對猶太人的天主的稱呼),亞拉在舊約時期派遣了舊約中記載的眾先知。 在新約中,耶穌是亞拉派遣的先知(而不是天主),而穆罕默德本人也是亞拉派遣的先知,而且是最後一位。

對新約中耶穌受難,默罕默德認為耶穌既然是天主的先知,人不可能有能力捉拿耶穌, 所以耶穌教導世人後便被亞拉接去天上了, 後來茹達斯和羅馬兵找到的,是另一個長得像耶穌的人,誤認是耶穌,便把這人捉拿、審問、行刑、釘十字架處死。

基督徒相信的卻是耶穌甘願受難和犧牲性命的無限愛情。

穆罕默德的宣講與耶穌復活

穆罕默德當時不能否認耶穌的墳墓已空的事實,所以否認耶穌是天主子的基本說法,是屍體被門徒偷走。

但基督徒認為門徒若是為了說謊,而一個一個都甘願受難,還要犧牲性命也毫不反悔,該是絕大的荒謬。

穆罕默德雖是單靠一人之說,就能說服了跟隨者,而且他創立的教, 更成為今天世界上最大的教派,大概也要歸功於他豐富的軍事經驗和策略。

相反的,耶穌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除了看到聖經由不同作者寫的73(66)本都前後呼應, 還有大量證據支持,包括歷史記載和證人的證供記錄、考古研究、經醫學和科學證明的奇跡, 更有基督徒在倫理道德、家庭幸福、社會責任、福利事業、性命意義、人性尊嚴、教育、和對生命的積極等各方面的影響和所結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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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信義宗(路德)教會Lutheran

馬丁路德於1517年基於針對當時在天主教中的一些流弊,發表95條攻擊天主教及其教義。 在1510-20年,提出“因信稱義”和宣講相反天主教教義的信理,包括“救贖預定”論。

1521年被驅逐出天主教會,原因不是他批評教會內人的流弊,其實之前教會內也一直有人批評教會流弊的。 原因是他自行改變教義,尤其是他訂的“救贖預定”(完全由神決定)論。

後來他在1522年成立福音派路德會,除改教義外,也提出許多改革。 包括翻譯成德文聖經,編寫要理及祈禱書,推行教理班,這都是好的一方面,但少了七本聖經。 路德會仍保留聖體是基督的身體,但否認“質變”,也不以彌撒為基督的祭獻。

馬丁路德反對發願。提出神父和修女不須遵守之前發的終身守貞、神貧、服從的三個願。 他自已於1525年與一修女結婚了。晚年因曾贊同友人娶妾和曾提出猶太民族該死而招人評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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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及聖公會(Anglican)

聖奧斯定坎特伯雷於597年往英國傳教。 但傳說之前在47年基督信仰已傳到英國,英國有三位主教參加了君士坦丁於314年在法國南部召開的阿爾勒議會

亨利八世於1534年為了離婚脫離羅馬教宗,自立為英國國教最高領袖,不少教徒不願跟隨而寧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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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文與長老會(Presbyterian)

卡爾文(John Calvin,1509-64)生於法國,1536年轉為福音派,在瑞士巴塞爾寫了“基督教要義”。後來逃到日內雅。

卡爾文接著馬丁路德發展基督教神學,除基於“唯獨聖經”外,也提出“救贖預定”論等,成為後來長老會及改革的神學基礎。

長老會否認教會訓導權,認為只要聖經,而且誰都可以解釋聖經,以後也在不同解釋下不斷分裂。

今天不同新教教派對“救贖預定”意見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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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Puritan):長老會、衛理公會(Methodist)

1560年代,清教徒提倡改革改教運動,要求清除英國國教會內保有的羅馬天主教禮儀,包括除掉路德改革運動中所保留的。

清教徒主張由長老們負起教會懲治工作,牧師任職必須(小團體的)教會同意,監督、長老和牧師所有職份是平等地位。 愛爾蘭、歐洲及美洲各自成立長老會。

1572年代,卡賴特提出信徒平等,要求放棄主教制度,由信徒自行推選長老。主張政教分離的清教徒開始了衛理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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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的最基本原則

從上可見,馬丁路德和卡爾文否定天主教的最基本原則是“唯獨聖經”和“因信稱義”; 這才是新教對天主教所有誤解的最基本根基; 但在分裂了天主教會的同時,一些新教教派也以同樣原則放棄了主教制度,更演變成自行解釋聖經而成立了大量不同教派。

至於否定了那些教會傳承,和早期教會的教父怎樣說,誤解者請看***

唯獨聖經

“唯獨聖經”否定天主教從宗徒傳下來的教導;然而是否能在聖經本身找到有力證明“唯獨聖經”? (誤解者請看聖經沒有明言的,就不能算數嗎?你所相信的真是「聖經/聖經真理」嗎? 不同教會各自表述聖經,她們承接了耶穌時代的教會的一切嗎?)

經過了大量新教教徒積極讀聖經,後來也已經有更多天主教徒讀聖經而獲益了。 然而,天主教徒參考了許多教父和聖人聖女的經驗,讀聖經要看整體意思,要前後呼應,避免單從一句字面而斷章取義。

不過“唯獨聖經”能否解釋耶穌建立教會,並且早期教會先有,等到360年後才由教會開會訂明那些書是聖經正典? (誤解者請看因信成義--靠信德還是靠善行得救?) 。

救贖預定

至於馬丁路德和卡爾文也提出的“救贖預定”論,新教中也有不同的教派之間對此意見不一致。

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若17:21)

教會的分裂,撕裂了耶穌的身體(教會),不斷刺痛著耶穌的心,更令許多人受創傷,讓我們為醫治分裂祈禱,讓教會合一。 不過,合一要從內心的愛開始,有時不一定要先強求表面的合一,更不是即使對方不能同意也要並吞對方。 我們先學習教主慈悲,以慈悲對待對方、不同意對方也不判斷對方、 不明白對方的選擇也求救主慈悲給我力量去體諒對方的處境、盡量原諒和愛對方; 那麼,即使現在環境下教會未能合一,但已經在愛的心靈上合一了。

天主教視其他教派為兄弟,致力於交談合作。例如在論理道德方面,已不斷達到與其他教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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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

在許多新教教派不斷成立的同時,也有人推翻所有教派而另立教派,如摩門教、耶和華見證。 往往都是單憑一人之說,推翻天主教經過宗徒及大量早期教會的教父和歷年教會會議的討論結果,及大量證明。 (誤解者請看我看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 摩門教(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若瑟·史密斯(Joseph Smith) 聲稱耶穌(親自)建立的教會,宗徒殉道後教義已被篡改,出現大叛教,神權盡失。 聲稱他被選並獲神權去另立真教,聲稱天使摩羅(Moroni)1823年告訴他去紐約找於400年埋在地底的金葉片, 是耶穌在美國給古時來美國的猶太人的,是繼舊約和新約之後第三部經,從修正希腊文於1923-30年翻譯成摩門經。 但語言學家不認識這語言。

摩門教創立初期一些領抽曾聲稱神命令一夫多妻,過了50年後一些教領又聲稱獲神啟示廢止。

新加了包括以下(與聖經有異)的教義:

  1. 很多神(異於若1:1,20:28;宗5:3-4;瑪28)和很多宇宙:聖父、聖子、聖神是三個神。 聖父只是這宇宙的神。其他宇宙可以有其他的神。
  2. 宇宙的神有妻子和生兒女。每人都是世界未有以前從父神及母神成孕而生,後來才如同耶穌一樣變成人。(異於瑪22:30)
  3. 聖父原來不是神而是某宇宙的人(如同耶穌),因跟從真理而成為這宇宙的神。 每人都可以跟從真理成為另一個宇宙的神、有妻、生子女遍布那宇宙。(異於出3:14)
  4. 有三個天堂:天上、地下、超聖。 下地獄受苦後仍得救贖,(異於瑪24:46;達12:2;若5:29)(摩門教的地獄只像是天主教的煉獄)(格前3:15)。

耶和華見證人

請看我看 派《守望台》的耶和華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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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及東歐教難

俄國自1917年革命,到1991年,共迫害致死了500,000天主教徒。

二次世界大戰後,迫害伸展到俄國奪得納粹黨占據的國家: 南斯拉夫、波蘭、匈牙利、立陶宛及其他東歐國家。約有12,000,000至20,000,000基督徒受害。

1789年法國大革命教難

20,000司鐸被禁止執行鐸職,其後十年間30,000司鐸被逐出國,數千被殺。

旺代人民反對大量征兵及爭回教堂開放而起義,戰敗後遭全城大屠殺, 為燒滅旺代天主教徒,800,000人口殺了117,000到50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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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難

聖方劑沙勿略及其他耶穌會士於1549年從鹿兒島登陸日本,開始傳教。隨後陸續有耶穌會、方劑會、道明會、奧斯定會來。 1582年已有200,000基督徒和1,000人致命。1614年統計有150聖職人員和超過650,000平信徒。

豐臣秀吉於1587年禁教,1596年再禁教,聖保祿三木及其同伴26人在長崎殉道。

德川幕府於1614年開始驅逐傳教士及殺皈依的信徒。每年誰不踐踏聖像,就送到長崎行刑。

1637-38年貧苦農民起義,戰敗後被斬首37,000人,其中很多是天主教徒。

天主教徒從此隱藏起來,迫害延至1867年。1868年明治維新向外開放,經歐美公開譴責,才於1873年正式解除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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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難

聖多默早於52年已到過印度,後來陸續有東方禮天主教傳入。道明會士於1320年把羅馬天主教傳到印度。 1498年葡萄牙人到喀拉拉邦發現基督徒,羅馬天主教再派傳教士去。聖方劑沙勿略於1542年到印度傳教。 但從那時直到1799年,印度的基督徒在伊斯蘭教統治的領土都受著迫害。

印度教徒日益襲擊基督徒。1964-96年38次。1999-2001年417次。2007年燒毀了19間教堂。 2008年250間教堂被破壞,數千基督徒被趕出家園。2016年441次,2017年上半年已有4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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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天主教

在中國領洗的朝鮮教友於1784年將大量宗教書籍帶回韓國,並與其他信徒建立平信徒團體。 直到1836年在當地教友請求下才由巴黎外方傳教會派會士去傳教。

因禮儀之爭大量天主教徒受政府迫害。10,000人在1801, 1839, 1846, 1866年致命。 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也於1984年冊封了金大建及其同伴公103位殉道者為聖人。

教宗方濟各於2014年訪韓國,在大田特別彌撒中冊封了124致命者為真福。

南韓10年來天主教徒增長了70%;2014年有5,560,971天主教徒,佔人口10.6%

北韓教難

朝鮮曾受日本控制,二次世界大戰分成南北。

北韓嚴重迫害基督徒,並要完全殺盡天主教。

從1953年至今,已有超過200,000基督徒失蹤。

1945年北部有50,000天主教徒。今天估計為500至3,000。

估計北韓現有50,000-70,000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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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天主教

1533年天主教傳入越南,發展迅速,不久歸屬澳門教區。 1836-38年下令反天主教,估計共有130,000-3000,000基督徒死於各迫害中。其中117致命已獲封聖。

法國統治時期天主教獲得合法地位。

1954年結束了法國在越南的統治。當時逃離越南北部的86萬多難民中,估計有75%為天主教友。 北方政府將許多教會產業充公,將外國修會逐出。南部前總統吳廷琰是虔誠的天主教徒。 1975年越戰結束後越共佔領南方,嚴密限制所有的宗教,直到1990年代初才開始逐步放寬。但仍繼續迫害天主教。

統計有6,332,700教友,佔人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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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教難

不丹以佛教為主。基督教組織全屬違法。

基督徒若被舉報,便要做牢起碼三年,出獄後無論申請貸款、工作,或換身份證,都很難獲得政府簽發“不反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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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今日受迫害

全球每年:100,000基督徒被殺害;200,000,000受迫害

天主教教導的真理,卻受盡迫害

從公元33年到2000年因信仰被殺的基督徒
70,000,000

其中發生在1901-2000年:
45,000,000
1,000,000 天主教徒死於反對納粹黨迫害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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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羅馬天主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 和世界信義宗聯會(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 制定了《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表達兩間教會對成義/稱義教義的理解和共識。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發表了 《The World Methodist Council Statement of Association with the 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並與天主教會和世界信義宗聯會共同簽署三方承認的 《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樹立了三間教會在合一對話上的里程碑。

天主教香港教區,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和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各自將上述兩份文件翻譯為中文。 及後,三方面都同意,如能合譯一份文本供信徒閱讀,確是教會追求合一的美事。為此,二零一三年成立工作小組,共同努力完成合一譯本。 及後,工作小組建議保留三間教會在傳統上使用的聖經經卷名稱和教義上的用字, 並以合一中文譯本為藍本,製定天主教與基督新教版本,然後互相承認彼此的版本。 這建議得到三間教會的贊成,並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完成了這項工作。為記念此一盛事,現編製本書收錄以上文本。 另外,由湯漢樞機、陳堅麗監督和袁天佑會長等三位首牧,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香港舉行的互認合一中文譯本暨兩教版本典禮中的簽署記錄亦收錄書中。

盼望是次出版,見證三間教會在合一交談上努力的成果。 凡信耶穌基督為主的信徒,都應致力追求教會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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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漢樞機致辭

一九七四年,正好是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於一九六四年頒佈《大公主義法令》後的十週年, 聖公會港澳教區與我們天主教香港教區簽署及公佈了聖洗協議聲明。 藉此雙方許諾尊重各自教會所施行的聖洗,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再施行有條件的聖洗; 也許諾忠誠遵守各自教會所定的聖洗儀式,並繼續努力追求教會更進一步的合一。

今年,剛好是梵二《大公主義法令》頒佈五十週年,香港信義會與我們天主教香港教區也達成協議,簽署及公佈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成義的教義,在這四百多年來,是信義宗及天主教之間的爭論要點。感謝天主,隨着梵二合一精神的推動,雙方展開友好交談, 既不否認過去的事實,却能迎向未來,以友好的態度、欣賞的眼光,進行了很多次坦誠的交談,終於達成協議。 雖然雙方在強調的重點上仍尚有差異,但大家都同意,由於原罪,所有人都需要成義,而成義是天主因救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而白白賞賜給人類的。 雙方也同意,成義的效果是使信眾內心更新,並導致聖善的行為。 其實,正如道聲出版社出版的神學書籍《政教運動與大公教會》(一九六四年香港初版)第一章中所明言,在近一百年間, 天主教內早已發生了許多新事,包括兩位法國神學家鮑爾(Louis Bouyer)及康嘉(Yves Congar)的洞見。 他們指出,信義宗所強調的「因信稱義」教義,事實上亦表達了救恩的積極要素,與天主教「成義」教義所強調的相符,且能合在一起。 這兩位神學家為今天的交談及協議提供了極佳的資料,令人敬佩和感激。

衷心希望這次協議簽署後,我們雙方都能繼續努力追求教會更進一步的合一。願主福佑大家!

天主教香港教區

湯漢樞機

二零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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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堅麗監督致辭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信義宗教會與羅馬天主教會簽署《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表達雙方的共識, 就是我們因著上帝的恩典,藉信耶穌基督而被稱為義。因信稱義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上帝愛世人,叫人藉信耶穌基督得稱為義。 這《聯合聲明》一方面顯明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來,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的教義對談三十多年的初步成果, 縮短過去雙方在教義闡釋上的距離,另一方面是奠定雙方往後沿著這方向繼續對談,在合一路上前進。

本會前任監督戴浩輝牧師於二零一一年提出:把本會及天主教會各自翻譯的《聯合聲明》中文譯本編修成為一份聯合的中文譯本,藉此更能深化合一的精神。 就此,本會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於去年設立工作小組,並於今年一月完成有關工作,得到本會及天主教香港教區確認,並有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加入簽署。

今年是簽署《聯合聲明》的第十五年,適逢為本會六十周年會慶,在這時刻簽署互認中文譯本具有特別意義。 本會為大公教會的一員,重視在基督裡合一,而互認及簽署《聯合聲明》中文譯本,是促進香港基督徒合一,也是推展合一的重要里程碑。

盼望透過是次合作,能夠將國際間的對談在香港教會內深化,在深化之時,亦向世界傳遞在基督內的合一是可以更進一步的。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正如你們蒙召,是為同有一個指望而蒙召,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萬人之父,超越萬有之上,貫通萬有,在萬有之中。 我們每個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每個人的恩賜。」(弗四 4-7)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陳堅麗監督

二零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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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天佑會長致辭

「稱義」

因信「稱義」是聖經信仰的核心,卻成為了天主教與基督新教分裂和紛爭的核心。

雖然如此,過去一兩個世紀,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教會不斷努力,尋求對話,一方面承認我們有共同的信仰,也明白各人有不同側重點。 不同的側重點不應造成分裂爭論,而是明白人有其限制,不能完全了解真理的奧秘。 正如聖經所說:「我們現在是對着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 我如今所認識的有限,到那時就全認識,如同主認識我一樣。」(林前十三 12)

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一同簽署《聯合聲明》, 顯示對「稱義」這重要教義的共識和在闡釋上的差異,但不再因差異而互相譴責。

世界循道衞理宗教會為基督新教的肢體,接受馬丁路德和改革宗的傳統,但同時亦懷抱着早期東西方教會大公傳統, 對於兩個教會能共同簽署聯合聲明感到欣慰,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於韓國首爾與上述兩教會共同簽署這聲明, 並加上了循道衞理宗教會對「稱義」的理解。

循道衞理宗的會祖衞斯理約翰對「稱義」教義方面,強調「基督徒的完全」, 這「完全」並不表示基督徒的完美,不在罪中,而是基督徒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上帝」,並「愛人如己」。 有關這教義的解釋,可參閱聲明中第4點。

印刷並翻譯《聯合聲明》,是盼望我們對信仰有更深的了解。也盼望藉了解,在教會合一的路上邁進多一步。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羅十四 19)

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

袁天佑會長

二零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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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

在天主 / 上帝的引導下,我們順利完成《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和《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就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聲明》兩份文件的合一中文譯本, 並以合一譯本為藍本,以各自教會聖經及教義用語製定了天主教用語及基督新教用語版本。我們懷著感恩的心,互認彼此的版本。 願天主 / 上帝幫助我們在合一的路上互相扶持,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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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天主教用語版本

前言

1. 對十六世紀信義宗改革運動,成義(Justification)教義極為重要。 它更被奉為「第一和主要的信條」,同時也是「其他基督教教義的主宰和裁判」。 為要抗衡當時羅馬天主教會及其神學,信義宗教會遂特別以改革運動的形式和特殊價值堅持和捍衛成義教義, 而羅馬天主教會也堅持和捍衛一種不同形式的成義教義作出回應。 由改革運動的角度看,成義便成為所有紛爭的核心。 教義譴責同時出現在信義宗信條和羅馬天主教會的特倫多(Trent)會議。 直至現在,這些譴責還是有效的,亦因此造成了教會的裂痕。

2 對於信義宗傳統,成義教義仍舊保留著特殊的地位。 故此它在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的官方對談中,一開始就佔有重要的位置。

3 以下的報告尤其值得注意: 由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聯合委員會所撰寫的「福音與教會」(The Gospel and the Church, 1972) 與「教會與成義」(Church and Justification, 1994)、 由美國的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所撰寫的「因信成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1983) 和由德國的基督新教與天主教的神學家組成的合一工作小組所撰寫的「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 – Do They Still Divide?, 1986)。 對談的一些報告已經獲得各教會正式接納。 一個重要的例子,是在一九九四年德國聯合信義教會對「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 研究作出具約束力的回應,獲得德國基督新教教會的其他教會高度接納,並作出最高層次的教會認可。

4 在有關成義教義的討論中,所有對談的報告和回應在進路和結論上,都有高度的一致性。 因此檢討和總結有關成義對談的時候到了,以致我們的教會可以準確而簡潔地知悉對談的整體結果,並且可以作出具約束力的決定。

5 本《聯合聲明》有以下的意向:表示在對談的基礎上,簽署這聲明的信義宗教會和羅馬天主教會如今能表達雙方所達成的共識, 就是我們因著天主的恩典藉信基督而成義這教義。 這聲明雖然沒有涵蓋簽署教會對成義的所有教導,但卻顯示彼此在成義教義的基本真理上已取得共識, 且顯示彼此在闡釋上的其餘差異,不再構成教義上互相譴責的機會。

6 我們的《聯合聲明》不是一個新的文件,也非獨立於其他對談報告和文件之外,更遑論要取代它們。 相反,正如附錄所顯示,它一再引述這些報告和文件,並其中的論點。

7 正如過去的對談本身,這《聯合聲明》建基於一個信念: 在致力克服過去的爭論課題和教義譴責的同時,簽署教會既沒有輕看譴責,也沒有否定他們各自的過去。 相反,塑造成這《聯合聲明》的信念乃是:簽署教會在各自的歷史中得到新的亮光。 新的發展不單容許,更要求簽署教會在新的亮光下,重新檢視帶來裂痕的問題和譴責。

一、 成義的聖經信息

8 我們聆聽在聖經中天主聖道的共同方法,引導我們得著這些新的洞見。我們一起聆聽福音說: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 3:16)。 聖經用不同的方法來陳述這好消息。在舊約,我們聽到天主聖道論到人的罪(詠 51:1-5;達 9:5-6;訓 8:9-10;厄上 9:6-7) 和人的不順服(創 3:1-19;厄下 9:16-17、26), 並天主的「公義」(依 46:13;51:5-8;56:1[ 參看 53:11];耶 9:24)和「審判」(訓 12:14;詠 9:5-8;76:7-9)。

9 在新約,有關「公義」和「成義」的不同論述分佈於: 瑪竇福音(5:10;6:33;21:32)、若望福音(16:8-11)、希伯來書(5:3;10:37-38)和雅各伯書(2:14-26)。 同樣,在保祿書信中,也以不同方式描述救恩,例如: 「基督解救了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迦 5:1-13;參看羅 6:7), 「與天主和好」(格後 5:18-21;參看羅 5:11),「與天主相和」(羅 5:1),「新受造物」(格後 5:17), 「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羅 6:11、 23),或「在基督耶穌內受祝聖」(參看格前 1:2、30;格後 1:1)。 而在這些中最主要的就是罪人靠賴天主的恩典藉信「成義」(羅 3:23-25),這個信息在改革運動時期更顯突出。

10 保祿論到福音是天主的大能,要拯救墮落在罪的權勢下的人; 福音就是宣告說「天主所施行的正義,這正義是源於信德,而又歸於信德」(羅 1:16-17)和賜下「成義」(羅 3:21-31)的信息。 他宣告說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格前 1:30),把耶肋米亞指向天主自己的宣告(耶 23:6)應用到復活的主身上。 基督救贖工作的一切向度都根源於他的死亡和復活,因他是「我們的主,為了我們的過犯被交付,又為了使我們成義而復活」(羅 4:25)。 全人類都需要天主的義,「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 3:23;參看羅 1:18-3:20; 11:32;迦 3:22)。 在迦拉達書(3:6)和羅馬書(4:3-9),保祿把亞巴郎的信心(創 15:6)理解為對那稱罪人為義之天主的信心, 且引用舊約的見證鞏固他對福音的看法,就是所有像亞巴郎一樣信靠天主應許的人,都得以成義。 因為「義人必因他的信賴而生活」(哈 2:4;參看迦 3:11;羅 1:17)。 在保祿的書信中,天主的義對於那些相信的人也就是天主的大能(羅 1:16-17;格後 5:21)。 在基督裡,他使這義成為我們的義(格後 5:21)。 「天主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羅 3:25;參看 3:21-28),藉著基督耶穌,我們成義。 「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功行」(弗 2:8-9)。

11 成義就是罪得赦免(參看羅 3:23-25;宗 13:39;路 18:14), 是從罪惡與死亡的權勢中(羅 5:12-21)和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迦 3:10-14)。 成義是天主悅納人與他共融,如今已經開始,並將會在他的國度降臨時得以完全(羅 5:1-2)。 成義是與基督並他的死和復活聯合(羅 6:5)。 成義發生在洗禮中接受聖神並歸入成為一個身體的時候(羅 8:1-2、9-11;格前 12:12-13)。 這一切唯獨出於天主,都是因著基督的緣故,靠著恩典,藉著信「論及天主兒子的福音」(羅 1:1-3)。

12 成義的人是因信由基督而來的話語而活(羅 10:17),而這信心使人生發仁愛(迦 5:6),就是聖神的果子(迦5:22)。 但由於成義的人飽受裏外權勢和情慾的折磨(羅8:35-39;迦 5:16-21),且陷在罪中(若一 1:8、10), 他們必須不斷重新聆聽天主的應許,承認他們的罪(若一 1:9),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並受勸勉過合乎天主旨意的、正直的生活。 所以使徒教導成義的人說:「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 因為是天主在你們內工作,使你們願意,並使你們力行,為成就他的善意。」(斐 2:12-13)。 雖則如此,福音仍舊是:「今後為那些在基督耶穌內的人,已無罪可定」(羅 8:1),並且基督在他們內生活(迦 2:20)。 基督的「正義行為,眾人也都獲得了正義和生命」(羅 5:18)。

二、 成義教義作為合一的課題

13 十六世紀對聖經中有關成義的解釋與應用南轅北轍,是西方教會分裂的主因,並且也引致在教義上的互相譴責。 所以,對成義的共同理解,是修復教會分裂的基礎,也是不可或缺的。 藉近代聖經研究所得適切的亮光,和現代神學和教義的歷史研究,「梵二」以後的合一對談對有關成義的理解帶來了顯著的聚合, 結果就是這《聯合聲明》能在關乎成義教義的基本真理上制訂共識。 在這共識的亮光下,十六世紀的有關教義譴責已不復適用於今天的對方身上。

三、 成義的共識

14 信義宗教會和羅馬天主教會一同聆聽了聖經所宣告的福音,再加上近年在神學上的對話, 帶來了對成義的共同理解,包括在基本的真理上達致共識,並能兼容在個別命題上的不同陳述。

15 我們在信心裏共同宣認,成義是三位一體天主的工作。 父差子到世上來拯救罪人。成義的基礎和前設就是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復活。 因此成義的意思是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義,是我們按天父的旨意,藉聖神所共享的。 我們共同宣認:天主接納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德,而是唯獨因著恩典,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工作; 並且我們領受聖神,就是更新我們心靈,裝備和呼召我們行善的。

16 天主呼召萬民來得在基督裡的救恩,當我們在信心裏接受這救恩,唯獨藉基督我們成義。 信心本身就是天主藉聖神所賜的,而聖神在信徒群體中是藉聖道和聖事工作,也同時引領信徒進到更新的生命,就是天主將會在永生中完成的。

17 我們共同宣認:成義的信息以獨特的方式指引我們進入新約見證的核心,就是天主在基督裏的救贖作為。 這信息告訴我們: 作為罪人,我們的新生命唯獨是因著天主赦免和更新的慈愛,是天主施予的恩賜,而我們只能在信心裏領受,卻永不能以任何方式賺取的。

18 因此成義的教義既承載並闡釋這個信息,就不僅是基督教教義的一部分。 它與所有內在關係密切的信仰真理都有本質的關係。 成義是不可或缺的準則,不斷協助調校教會的所有教導和實踐,使之朝向基督。 當信義宗一方強調這準則的獨特意義時,他們並不否定所有信仰真理的內在關係和它們的重要性。 當天主教一方視自身被數個準則所規範時,他們並不否定成義信息的特別作用。 信義宗與天主教共同分享一個目標,就是在一切事上宣認基督:唯獨他勝過一切,是配得我們信靠的唯一中保(弟前 2:5-6); 藉著他,天主在聖神裏把他自己賜給我們,並澆灌他更新的恩賜在我們身上。[ 參看第三部分的參考資料 ]

四、 成義共識的闡述

1. 在成義的事上人的無能與罪性

19 我們共同宣認:所有人的得救,都完全依靠天主救贖的恩典。 人對這世界的人和物所擁有的自由,並不表示他們對救恩有自由,因為作為罪人, 他們都在天主審判之下,都不能靠自己歸向天主,尋求救助,使他們在天主面前賺取成義,或靠自己的能力獲得救贖。 成義唯獨出於天主的恩典。正因為天主教和信義宗雙方如此共同宣認,以下的陳述也是真實的:

20 當天主教一方說:人在同意天主使人成義的行動上「合作」, 以準備和接受成義的時候,他們看這種同意本身是恩典的果效,而非出於人的內在能力。

21 按信義宗的教導,人類在自己得救的事上沒有合作的能力,因為作為罪人,他們主動的反對天主和他的救贖行動。 信義宗一方並不否定人能拒絕恩典的作為。 當他們強調人只能(單單被動的)接受成義的時候,其意思是排除個人對自身成義有任何貢獻的可能性, 卻不否定信徒乃是藉天主聖道所產生的信心,全人全然地參與其中。 [參看第四 1 部分的參考資料]

2. 成義就是罪得赦免與使人成為義人

22 我們共同宣認:天主施恩典赦免人的罪,且同時把人類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賜予他們在基督裏的新生命。 當人因信在基督裏分享這一切,天主就不再歸罪於他們,反倒藉聖神在他裏面生發活潑的愛心。 天主這兩方面的恩典行動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人是藉信心與基督聯合的,而基督本身就是我們的義(格前 1:30),就是罪得赦免和天主自身救贖的臨在。 正因為天主教和信義宗雙方如此共同宣認,以下的陳述也是真實的:

23 當信義宗一方強調基督的義是我們的義的時候,他們主要的意思是要堅持: 罪人在天主面前是在基督裏藉赦罪的宣告獲得義,並且唯獨與基督聯合,人的生命才得著更新。 當他們強調天主的恩典就是赦罪的愛(「上帝的恩寵」 )的時候,他們並不因此否定基督徒生命的更新。 他們的用意是要表達成義既不涉及人的合作,也與恩典所生發的生命更新之果效無關。

24 當天主教一方強調個人內在的更新是透過接受賜給信徒的恩典的時候, 他們乃是希望堅持天主赦罪的恩典是往往帶來新生命的恩賜,這新生命在聖神裏以活潑的愛活現出來。 他們並不因此否定天主在成義的恩賜上仍舊與人的合作無關。[ 參看第四 2 部分的參考資料 ]

3. 因信成義與藉著恩典

25 我們共同宣認:在天主在基督裏救贖的行動中,罪人因信成義。聖神在聖洗的行動中,把救恩賜予罪人,作為整個基督徒生命的基礎。 他們藉成義的信心,信靠天主恩慈的應許,這信心包括對天主的盼望和愛。 這樣的信心在愛心裏活現出來,以致基督徒既不能也不應沒有善工。 但無論成義的罪人在白白獲賜信心以前或之後,都沒有成義的基礎或可以賺取成義的條件。

26 按信義宗一方的理解,天主唯獨因著信心(sola fide)稱罪人為義。 在信心裏他們完全信靠他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並生活在與他共融之中。 天主自己藉著他具創造力的聖道生發信心,成就這種信靠。因天主的作為就是新的創造,影響到人的各層面,並引導人過盼望與愛的生活。 在唯獨因信成義的教義中,必須分辨而不是分割的,是成義本身和成義以後必然產生的生活更新;沒有這樣的生活更新,便表示沒有信心。 衍生更新生命的基礎於是被顯示出來,因為它是天主在成義中賜予人的愛所生發。成義和更新也於臨在信心中的基督內連結起來。

27 天主教一方的理解也視信心為成義之根本。因為沒有信心,就不會有成義的出現。 人是因聽道和信道藉洗禮而成義的。罪人成義就是藉成義的恩典,人罪得赦免並成為義、成為天主的兒女。 在成義裏,那義人從基督得着信、望和愛,並因此與他有共融。 這種與天主新的個人關係是完全基於天主的恩慈,並不斷的依靠著恩慈天主的救贖與創造作為。 天主是信實的,因此人可以依靠他。如此,成義的恩典永不成為人所擁有的東西,以至人可以用作與天主抗辯。 當天主教教導強調生命的更新是藉成義的恩典的時候,這在信、望和愛中的更新,從來都是依靠天主無量的恩典, 對成義沒有半點貢獻,使人可以在天主面前誇口(羅 3:27)。[參看第四 3 部分的參考資料]

4. 成義的人同時是罪人

28 我們共同宣認:在洗禮中聖神使人與基督聯合、使人成義,並確實地使人更新。 但成義的人必須一生恆常仰望天主無條件的成義的恩典。因他們仍會繼續暴露於罪的權勢中,隨時受到攻擊(參羅 6:12-14), 在老亞當的私慾裏,一生不能倖免於在違抗天主的事上掙扎(參迦 5:16;羅 7:7-10)。 那成義的人也必須如主禱文所言,每天祈求天主的赦免(瑪 6:12;若一 1:9),經常不斷被呼召歸正和悔改,也經常不斷得到赦免。

29 信義宗一方看這種基督徒的境況為「同時的義人與罪人」。 信徒是完全的義人,因為他們在信心裏得天主藉著聖道與聖事赦免他們的罪,並賜予他們基督的義。 在基督裏,天主使他們成為義。然而,若按律法來看,他們確知自己還是不折不扣的罪人。 罪在他們裏面還是活著的(若一 1:8;羅 7:17、20),因他們一再轉向偶像,也不以創造主天主所要求的專一的愛去愛天主(申 6:5;瑪 22:36-40)。 這樣與天主對抗就真的是罪。 然而,奴役人的罪之權勢因著基督的功勞而崩潰,再也不能「轄制」基督徒,因為它已經被基督所「轄制」,而成義的人是在信心裏與基督結連在一起的。 因此,在今生,基督徒能局部地過一個合乎義的生活。 儘管是罪,也不能使基督徒與天主分離,因為藉著天天回到洗禮,那藉洗禮和聖神重生的人的罪得到赦免,因此這罪也不再帶來咒詛與永死。 所以當信義宗一方說成義的人也是罪人,並說他們對抗天主真的是罪的時候,他們沒有否定: 儘管是這罪,他們不再與上帝隔絕,而這罪是「受轄制」的罪。 儘管他們與羅馬天主教一方對在成義的人裏面的罪有不同的見解,但在以上的斷言中,雙方是意見相同的。

30 天主教一方認為,在洗禮中所賜下的耶穌基督的恩典,除去所有「按正確意義說的」罪,和「配得的詛咒」(羅 8:1)。 然而,在人裏面仍然有由罪而來並引致犯罪的傾向(邪情私慾)。 由於天主教一方確信,人的罪離不開個人因素,而這傾向卻不包含個人因素,因此天主教一方並不看這傾向為真正的罪。 但他們並沒有因此否認這傾向與天主創造人的原意不符,是客觀地反對天主的,也是人一生要持續對抗的仇敵。 感謝基督的救助,他們強調這反對天主的傾向不至於受永死的刑罰,也不使成義的人與天主分離。 但人若自願與天主分離,雖然後來回轉遵守誡命,還是不足夠的。 因為他們必須領受在告解聖事中的宣赦和平安,就是因天主在基督裏復和作為的功勞,藉赦罪的聖道賜予他們的。[ 參看第四 4 部分的參考資料 ]

5. 律法與福音

31 我們共同宣認:人在福音裏因信成義,「不在乎遵行律法」(羅 3:28)。 基督已經成全了律法,藉著他的死亡與復活克勝了以律法作為救贖之路。 我們也共同宣認:天主的誡命對於成義的人還是有效的,而基督藉他的言教和身教也表達了天主的旨意,正是成義的人行為的準則。

32 信義宗一方認為分辨律法與福音和它們的正確次序,對理解成義是不可或缺的。 律法在神學的功用上就是命令與控告。 包括基督徒在內,所有人一生都是罪人,都要面對這控告,使他們的罪惡原形畢露, 以致藉信靠唯獨使他們成義的福音,他們就義無反顧地在基督裏轉向天主的慈愛。

33 因為律法作為救贖之路已經被福音所成全和克勝,天主教一方認為基督不是梅瑟那樣的律法頒佈者。 當天主教一方強調義人必須遵守天主的誡命時, 他們並沒有因此否定天主藉耶穌基督已經慈悲地應許他兒女有永生的恩典。[ 參看第四 5 部分的參考資料 ]

6. 救恩的確據

34 我們共同宣認:信徒能靠賴天主的慈悲和應許。 縱然自身有軟弱和信心也受多方威脅,但靠著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力量,在聖道與聖事之有效應許上,他們能夠確信和建基於天主的恩典。

35 這一點是改革家們特別強調的:在試探當中,信徒不應注視自己,而是單單仰望基督,唯獨信靠他。 只要信賴天主的應許,他們就有救恩的確據;反之,注視自己則永遠沒有安全。

36 天主教一方也能分享改革家們的關注,把信心建基於基督應許的客觀事實上, 而不注視自己的經驗,並且單單信靠基督赦罪的話語(參瑪 16:19;18:18)。 與梵二一致,天主教一方指出:有信心就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天主,他從罪與死亡的黑暗權勢裏把我們釋放出來,並喚醒我們走向永生。 這意思是人不能在相信天主的同時,又認為天主的應許不可靠。 任何人都不能懷疑天主的慈愛和基督的功勞。 只是,每當人注視他自己的軟弱和毛病時,都難免對自身的得救感到不安。 然而,當他承認自己的失敗,信徒仍可以肯定天主要拯救他。[參看第四6 部分的參考資料]

7. 成義的人的善工

37 我們共同宣認:基督徒活在信、望、愛中,善工乃跟隨成義而來,並且是其果實。 當成義的人活在基督裏,在所領受的恩典中行事為人,就結出聖經所說的好果子。 由於基督徒一生都要與罪搏鬥,這個成義的後果也是他們必須實踐的本分。 因此,在聖經裡耶穌並使徒都勉勵基督徒活出愛心的行為。

38 按天主教一方的理解,因著恩典和聖神的工作而來的善工有助於在恩典中的成長, 以致從天主而來的義得以保存,且與基督的共融也得以加深。 當天主教一方肯定善工有「功勞」性質的時候,他們想指出:根據聖經的見證,有這樣的善工會按應許獲得天上的賞賜。 他們的意思是要強調人要為自己的行動負責,而不是要爭辯那些善工的恩賜性質,更不是要否定成義從來都是出於恩典,是人不配得的恩賜。

39 對恩典的保守與在恩典和信心裏成長,也是信義宗一方堅持的看法。 他們確實強調:義就是蒙天主悅納與分享基督的義;這義常常是完整的。 與此同時,他們也認為在基督徒生活中,義的影響是會增長的。 當他們把基督徒的善工看為成義的果子和表徵,而不是個人功勞的時候,與新約的看法一致, 就是認為永生乃不配得的賞賜,是天主給信徒應許的應驗。[ 參看第四 7 部分的參考資料 ]

五、 達致共識的意義與範圍

40 在這個《聯合聲明》所公佈有關成義教義的理解,表示在信義宗與天主教之間對有關成義教義的基本真理存在著共識。 在這共識的亮光下,在18至39段所描述有關理解成義在用語上的餘下分歧、神學的闡述與重點強調,都可以接受。 因此,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對成義的解釋雖然存在差異,但仍彼此開放,並不破壞在基本真理上的共識。

41 因此,十六世紀關乎成義教義的教義譴責出現新的亮光: 在這《聯合聲明》中呈現的信義宗教會的教導,不受到特倫多會議的譴責下; 而信義宗信條的譴責也不適用於羅馬天主教會在這《聯合聲明》中所發表的教導。

42 對於關乎成義教義的譴責,其嚴肅性並不因此而減少;有些內容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對於我們來說,這些譴責是「有益的警告」,是我們在教導和實踐上必須注意的。

43 我們在成義教義之基本真理的共識,必須影響我們教會的生活與教導,這影響尚待體認。 在這方面,還有一些不同重要程度的問題,需要繼續澄清。 當中包括教會教義與天主聖道的關係、教會論、教會權柄、教會合一、聖職、聖事和成義與社會倫理的關係等等。 我們相信我們所達致的共識,對澄清這些問題能提供一個穩固的基礎。 信義宗教會與羅馬天主教會將會繼續共同努力深化這成義的共識,使其在教會的生活與教導上結出果實。

44 為踏出修復教會裂痕決定性的一步,我們感謝上主。我們祈求聖神引導我們朝向可見的合一邁進,基督的旨意正是如此。

附錄

《成義教義聯合聲明》資料

在《聯合聲明》的第三和第四部份,曾提及信義宗與天主教多個對談的表述,它們包括以下文件:

一九八零年羅馬天主教與信義宗就《奧斯堡信條》的聲明:「萬眾在同一基督之下」,參閱《協議下成長》,第241-247頁。 (“All Under One Christ,” Statement on the Augsburg Confession by the Roman Catholic/Lutheran Joint Commission, 1980, in: Growth in Agreement, edited by Harding Meyer and Lukas Vischer, New York/Ramsey, Geneva, 1984, 241- 247.)

Denzinger-Schonmetzer, Enchiridion Symbolorum ... 32nd to 36th edition(下稱 DS).

Denzinger-Hunermann, Enchiridion Symbolorum ... since the 37th edition(下稱 DH).

〈宗座促進基督徒合一委員會就「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 ――裂痕依舊?」研究的評估〉,未曾出版的文件,梵蒂岡,1992 年,下稱 PCPCU。 (Evaluation of the Pontifical Council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Unity of the Study Lehrverurteilungenkirchentrennend?, Vatican, 1992, unpublished document.)

信義宗與天主教對談(七),「因信成義」,下稱 USA。 (“Justification by Faith,” Lutherans and Catholics in Dialogue VII, Minneapolis, 1985.)

「德國聯合信義會與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德國全國委員會對於『教義譴責——教會裂痕依舊?』的聯合立場聲明」, 下稱 VELKD。(Position Paper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f the United 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of Germany and the LWF German National Committee regarding the document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Do They Still Divide? in: Lehrverurteilungen im Gesprach, Gottingen, 1993.)

「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下稱 LV:E。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Do they Still Divide?, edited by Karl Lehmann and Wolfhart Pannenberg, Minneapolis, 1990.)

第三部分「成義的共識」(第 17-18 段)的參考資料(LV:E 68f;VELKD 95)

「對保祿來說,且在某意義上,對聖經整體來說,一個以信心為中心和法庭式宣告的畫像來理解成義至為重要, 雖然這並非聖經或保祿描述天主拯救作為的唯一方法。(USA, no. 146)

「天主教一方和信義宗一方都認為有需要檢視教會的實踐、架構和神學, 看其對『宣講天主在基督耶穌裏那白白和恩慈的應許,而人唯獨藉著信心可以領受』, 究竟是幫助抑或是攔阻(第 28段)。」(USA, no. 153)

關於「基本肯定」(USA, no. 157;參 4),有以下的說法:

「此基本肯定,像唯獨因信成義的改革運動教義,有判斷教會一切實踐、架構和傳統的準則之作用,因為其對等就是『唯獨基督』。 唯獨他配得絕對信任;藉著這一位中保,天主在聖神裏傾出他拯救的恩賜。 在這對談中我們全體都肯定,為了全體忠信者的救恩和天父的稱頌與尊榮,一切基督教的教導、實踐和職份, 都當藉聖神促進『信心的順從』(羅 1:5),就是因相信天主唯獨在基督裏的拯救作為而生發的。」(USA, no. 160)

「為此,成義教義和其聖經根據在教會裏恆常有特別作用。這作用要不斷提醒基督徒,我們罪人唯獨靠天主赦罪的愛而活; 這愛就是我們僅能領受,卻無法賺取或抓住――無論以任何前設或後加的方法或形式。 所以,任何時候以『基督教』名義自稱,對我們與天主關係作特別解釋的,成義教義都成為測試它們的試金石。 同時,成義教義也成為對教會的試金石,測試其宣講和實踐是否任何時候都與主所賜下的相稱。」(LV:E 69)

「成義教義重要,不但因其是我們教會整體教導的其中一個教義,更因其是測試我們教會整體教義和實踐的試金石。 從信義宗的觀點,在這事實上達成協議,是我們教會之間在合一對談上的根本進展,我們無任歡迎。」(VELKD 95, 20-26;參 USA, no. 157)

「對信義宗和天主教,成義教義在真理的等級上有不同的位置; 但雙方都同意成義教義具有特別作用,是測試任何以『基督教』名義自稱,對我們與天主關係作特別解釋的,成義教義都成為測試它們的試金石。 同時,成義教義也成為對教會的試金石,測試其宣講和實踐是否任何時候都與主所賜下的相稱。」(LV:E 69)。 成義教義在測試聖事觀、教會觀和倫理教導上的重要性,依然值得進一步研究」(PCPCU 96)。

第四 1 部分「在成義的事上人的無能與罪性」(第 19-21 段)的參考資料(LV:E 42ff;VELKD 77-81; 83f)

「那些被罪轄制的人,沒有能力獲得成義,因為成義是天主恩典的白白恩賜。 即使在成義之始,例如悔改、禱告求恩典和渴望赦罪,都必定是天主在我們裏面的工作」(USA, no. 156,3)。

「雙方都關注想要澄清……人類不能……置身事外看自己的作為。……但回應不是『善工』。 信心的回應本身乃藉人類自己以外的、絕不勉強的應許的話而來。 當聖道感動人心,生發信心的時候,人的心就在此有所參與,而唯有在這個意義上,才能夠有『合作』可言」(LV:E 46f)。

「無論如何,當信義宗教導以成義描述天主和他創造的人類之關係時,強調神聖的『單獨成就』或唯獨基督的功效, 就是說人願意接受天主恩典,本身就是天主恩賜,在成義的事上沒有基本的角色; 這成義教導與特倫多會議的法典第 4、5、6 和 9 條,依然有教義上的明顯差異」(PCPCU 22)。

「對信義宗一方,嚴肅強調在人類的成義上他們是被動的,絕不意味要爭辯在相信的事上,人不是全然參與, 反而要排除在成義事件本身上有任何合作存在。成義唯獨是基督的工作,唯獨是恩典的工作」(VELKD 84, 3-8)。

第四 2 部分「成義就是罪得赦免與使人成為義人」( 第 22-24 段 )的參考資料 (USA, nos. 98-101;LV:E 47ff;VELKD 84ff;參第四 3 部分的引述)

因著成義,我們既被稱為義,也成為義人。所以,成義不是法律虛構。在成義的時候,天主使他所應許的生效; 他赦罪,也使我們成為真正的義人」(USA, no. 156,5)。

「基督新教的神學並沒有忽視天主教教義所強調的,就是天主的愛有創造和更新的性質; 也沒有主張天主對這使罪人與自己分離的罪勢無能為力,在成義時罪『只是』被赦免了而不是真正被廢除」(LV:E 49)。

「信義宗教義從未把『基督使人所得的成義』理解為對忠信者的生命毫無影響的,因為基督的話必成就所應許的。 因此,信義宗教義既視恩典為天主的悅納,也是有效力的大能,『因為哪裡有罪得赦免,哪裡就有生命和救恩』」(VELKD 86, 15-23)。

「天主教教義並無忽略基督新教神學所強調的:恩典的個人性,及其與道的關連; 也沒有堅持……恩典作為人客觀的『擁有』(儘管是被授予的擁有)――就是他能加以支配的」(LV:E 49)。

第四 3 部分「因信成義與藉著恩典」( 第 25-27 段 ) 的參考資料(USA, no. 105ff;LV:E 49-53;VELKD 87-90)

「若我們要把一種語言翻譯成另一種,則基督新教論到的藉信心成義,是對應着天主教論到的藉恩典成義; 另一方面,基督新教教義對『信』一字的理解是如此內容豐富,是對應天主教教義(遵照格前 13:13)在『信、望和愛』三者所包含的意思」(LV:E 52)。

「按十誡第一誡的意思,我們強調信心常常是愛天主和盼望天主,並藉愛鄰舍表達出來」(VELKD 89, 8-11)。

「天主教一方……像信義宗一方一樣教導,在信心被白白賜下以先,就沒有可以使人獲得成義的, 而且天主拯救的所有恩賜,都唯獨藉基督而來」(USA, no. 105)。

「改革運動家對信心的理解是,因應許的話語本身所帶來的赦罪和與基督契合。 ……這是新造的人的基礎,藉信心肉體向罪死而新人在基督裏得生命(sola fide per Christum)。 但儘管這信心必然使人類成為新人,基督徒的自信心卻不建立在他自己的新生命上,而唯獨在天主恩慈的應許上。 若『信心』被理解為『對應許的信靠』(fides promissionis),在基督裏接受就已經充分了」(LV:E 50)。

參考特倫多會議第六節第七章:「因此,在成義的過程中,人被歸入耶穌基督之內, 藉着他不但領受罪得赦免,更同時領受被傾注的信、望和愛。」(DH 1530)

「按基督新教的解釋,對天主在聖道和聖事的應許無條件地倚靠的信心,使人充分在天主面前成義, 以致人的更新本身—— 沒有更新即表示沒有信心——沒有在成義的事上作出任何貢獻」(LV:E 52)。

「身為信義宗一方,我們堅持分辨成義與成聖、信心與行為,但卻無意把它們分割」(VELKD 89, 6-8)。

「人的更新既不在成義的事上作出貢獻,也不使他有條件可以在天主面前作出任何訴求。 天主教教義明白到自己與基督新教在這方面的關注和強調是一致的。 然而,為了承認天主新而創造的大能,天主教教義有必要強調人藉成義恩典而更新; 雖然這在信、望和愛內的更新,無非是對天主深不可測之恩典的回應吧了」(LV:E 52f)。

「只要天主教教義強調恩典是關乎個人的,且與聖道相連,而人的更新無非是天主聖道引發的一種回應,對成義沒有貢獻, 也不使人有條件可以在天主面前作出任何訴求,則我們的反對在此不再適用」(VELKD 89, 12-21)。

第四 4 部分「成義的人同時是罪人」(第 28-30 段)的參考資料(USA, nos. 102ff;LV:E 44ff;VELKD 81ff)

「因為無論怎樣公義和聖潔,他們都經常不斷墮入罪中,是每天都有的事。

尤有甚者,聖神的工作並不使信徒免於一生都與罪惡傾向的鬥爭。 按天主教教義,原罪和個人的罪所引發的私慾和其他影響,會繼續存留在那成義的人裏面,所以他必須天天求天主赦免」(USA, no. 102)。

「特倫多會議和改革運動家所寫下的教義都同意,堅持原罪,並那繼續存留的私慾,都與天主相違,是人一生與罪鬥爭的對象。 在洗禮之後,私慾不再使成義的人與天主分離;用特倫多會議的說法,它『在真正的意義上不再是罪』; 用信義宗的語言,它是『已受控制的罪』(peccatum regnatum)」(LV:E 46)。

「問題是:如何談及成義的人之罪而不使救恩的實況受限制。 當信義宗一方用『已受控制的罪』(peccatum regnatum)表達這張力,就用了『同時是義人及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而羅馬天主教一方則認為,要堅持救恩的實況,就只能否定私慾有罪惡的性質。 針對這問題,若 LV:E 稱繼續存留在成義的人裏面的私慾為『與天主相違』,且因而把它等同罪, 則雙方的關係就可以恢復到一定的程度」(VELKD 82, 29-39)。

第四 5 部分「律法與福音」(第 31-33 段)的參考資料

根據保祿的教導,這個課題關乎被視為救恩媒介的猶太律法。 這律法已在基督裏得到成全和克勝。必須在這基礎上理解這命題及其後果。

參照特倫多會議法典第十九條及其後的法令, VELKD (89, 28-36)說:

「十誡當然適用於基督徒,正如在信條的許多地方所說的。 若法典第二十條強調一個人必須遵守天主的誡命,這法令並不令我們不安; 但若法典第二十條肯定信心只在遵守誡命的情況下才有拯救的能力,我們就不能接受了。 關於法典論到教會的誡命方面,若這些教會的誡命只不過是天主誡命的表述,我們之間就毫無分歧;否則,對我們也是一種打擊。」

最後一段事實上與第四 3 部分有關,但強調律法的『判決功能』,這對信義宗思想來說是重要的。

第四 6 部分「救恩的確據」(第 34-36 段)的參考資料(LV:E 53-56;VELKD 90ff)

「問題是:既然有軟弱,人怎能和怎樣帶著那軟弱活在天主面前呢?」(LV:E 53)。

「改革運動家的根基和出發點,就是天主可靠和充份的應許,並基督死亡和復活的大能; 人的軟弱,和與之相關對信心和救恩的威脅」(LV:E 56)。

特倫多會議也強調,「必須相信除非因基督的緣故藉神聖憐憫,人的罪不能被赦免,也從來未曾被赦免」; 而我們必須不懷疑「天主的慈悲、基督的功勞和聖事的能力和果效; 因此,當人注視自己和自己的軟弱和虧欠的時候,就可能會為自己在恩典的光景而感到焦慮恐懼」(特倫多會議,第六節,第九章,DH 1534)。

「路德與他的追隨者再向前邁出一步,極力主張不應單單忍受這個不確定性。 我們應該把目光從它移開,而認真地、實在地和個人地重視在告解禮中宣告的赦罪,是客觀有效的,是從外面來的。 因為耶穌說過:『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 16:19)。 若信徒不依靠在宣赦中天主的赦罪(有如磐石般確實可靠),他就是宣佈基督是騙子。 這依靠本身可以是主觀地不確定,但這不應該成為另一個問題,因為赦罪的確據不是赦罪的安全感(securitas)。 信徒應該把他的目光移開,而應該唯獨注目基督赦罪的話語」(LV:E 53f)。

「今天天主教一方可以欣賞改革運動家的努力,就是他們把信心扎根在基督的應許這客觀實況上; 『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和幫助信徒把焦點放在赦罪的特定話語上。 ……路德原本的關注,就是教導人們把目光從他們的經驗轉移,而依靠唯獨基督和他赦罪 [ 而非定罪 ] 的話語」(PCPCU 24)。

關乎對救恩確據的理解而來的相互譴責,「今天已不足以提供基礎讓雙方彼此反對,尤其是若我們的基礎是從聖經對信心的更新概念出發。 因為人固然能夠失去或放棄信心、對天主並他應許話語的委身,但若他在這個意義上相信的話,他就不可能同時相信天主在他應許的話語上不可靠。 這樣,用路德的說法,信心就是救恩的確據,今天依然真實」(LV:E 56)。

參照梵蒂岡第二次會議對信心的概念,可參閱《天主啓示憲章》第五段: 「對於啟示的天主該盡『信德的服從』: 人因此服從,自由的把自己整個託付給天主,對於啟示的天主應盡理智與意志的信從,並甘心情願順從由天主而來的啟示。」

「信義宗分辨信心之確據(certitudo)與俗世的安全感(securitas), 因為前者唯獨仰望基督,後者卻是基於人自己,但這分辨在 LV 未有清楚處理。 究竟基督徒是否『有全然和完整地相信』(LV:E 53)的問題,在信義宗的理解並不存在,因為信心永不反映它自己,但卻完全地依靠天主; 是天主恩典藉聖道與聖事賜下,因此是從外而來(extra nos)」(VELKD 92, 2-9)。

第四 7 部分「成義的人的善工」(第 37-39 段)的參考資料 (LV:E 66ff;VELKD 90ff)

「但特倫多會議將賺取恩典——即成義——的可能性排除(法典第二條;DS 1552)而把賺取或獲得永生建基於恩典的恩賜本身, 是藉成為在基督內的一員而來(法典第三十二條;DS 1582)。善工之有功德,全因為它們是恩賜。 雖然改革運動家們攻擊不信天主只信人自己的作為,但特倫多會議卻清楚表明排斥任何這類的聲稱或虛假的安全(第十六段;DS 1548f)。 特倫多會議希望建立與奧古斯丁的聯繫,因為是他把功德的概念介紹出來,為要表達人類的責任,儘管善工有『恩賜』的性質」(LV:E 66)。

若我們從更個人的角度理解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成因」的說法,像《成義法令》第十六章所作的, 就是把與基督共融的意思視為基礎,那麼我們就可以像在第四 7 部分第二段第一句所說的來描述天主教的教義: 在恩典裏的成長、在從天主領受的義裏得蒙保守和與基督更深地共融。

「若令人誤導的詞語『功德』,被視為只不過是聖經用語:『工價』或『賞賜』的真正意思,則很多反對論題都可以化解」(LV:E 67)。

「信義宗信條強調成義的人有責任不讓所領受的恩典失落,反而活在其中。那麼信條也可以論到保守恩典和在恩典裏的成長。 若把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的『義』理解為對人的影響,則一定不會令我們不安。 但若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的『義』理解為天主對基督徒的接納,則一定令我們不安。 因為這『義』是常常完全的,基督徒的行為若與之相比,只不過是『果子』和『記號』」(VELKD 94, 2-14)。

「論到法典第二十六條,我們參照《奧斯堡信條辯護書》,那裏把永生形容為賞賜: 『我們贊同永生是賞賜,因為它是我們合理的期望,但不是由於我們的功勞,而是因為天主的應許』」(VELKD 9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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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基督新教用語版本

前言

1. 對十六世紀信義宗改革運動,稱義 (Justification) 教義極為重要。 它更被奉為「第一和主要的信條」,同時也是「其他基督教教義的主宰和裁判」。 為要抗衡當時羅馬天主教會及其神學,信義宗教會遂特別以改革運動的形式和特殊價值堅持和捍衛稱義教義, 而羅馬天主教會也堅持和捍衛一種不同形式的稱義教義作出回應。 由改革運動的角度看,稱義便成為所有紛爭的核心。 教義譴責同時出現在信義宗信條和羅馬天主教會的天特(Trent)會議。直至現在,這些譴責還是有效的,亦因此造成了教會的裂痕。

2 對於信義宗傳統,稱義教義仍舊保留著特殊的地位。 故此它在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的官方對談中,一開始就佔有重要的位置。

3 以下的報告尤其值得注意:由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聯合委員會所撰寫的「福音與教會」(The Gospel and the Church, 1972) 與「教會與稱義」(Church and Justification, 1994) 、由美國的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所撰寫的「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1983) 和由德國的基督新教與天主教的神學家組成的合一工作小組所撰寫的「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 – Do They Still Divide? 1986)。 對談的一些報告已經獲得各教會正式接納。一個重要的例子, 是在一九九四年德國聯合信義教會對「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研究作出具約束力的回應, 獲得德國基督新教教會的其他教會高度接納,並作出最高層次的教會認可。

4 在有關稱義教義的討論中,所有對談的報告和回應在進路和結論上,都有高度的一致性。 因此檢討和總結有關稱義對談的時候到了,以致我們的教會可以準確而簡潔地知悉對談的整體結果,並且可以作出具約束力的決定。

5 本《聯合聲明》有以下的意向:表示在對談的基礎上,簽署這聲明的信義宗教會和羅馬天主教會如今能表達雙方所達成的共識, 就是我們因著 的恩典藉信基督而被稱為義這教義。 這聲明雖然沒有涵蓋簽署教會對稱義的所有教導,但卻顯示彼此在稱義教義的基本真理上已取得共識, 且顯示彼此在闡釋上的其餘差異,不再構成教義上互相譴責的機會。

6 我們的《聯合聲明》不是一個新的文件,也非獨立於其他對談報告和文件之外,更遑論要取代它們。 相反,正如附錄所顯示,它一再引述這些報告和文件,並其中的論點。

7 正如過去的對談本身,這《聯合聲明》建基於一個信念: 在致力克服過去的爭論課題和教義譴責的同時,簽署教會既沒有輕看譴責,也沒有否定他們各自的過去。 相反,塑造成這《聯合聲明》的信念乃是:簽署教會在各自的歷史中得到新的亮光。 新的發展不單容許,更要求簽署教會在新的亮光下,重新檢視帶來裂痕的問題和譴責。

一、 稱義的聖經信息

8 我們聆聽在聖經中上帝聖道的共同方法,引導我們得著這些新的洞見。我們一起聆聽福音說: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一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 16)。 聖經用不同的方法來陳述這好消息。 在舊約,我們聽到上帝聖道論到人的罪(詩五十一 1-5;但九 5-6;傳八 9-10;拉九 6-7)和人的不順服(創三 1-19;尼九 16-17、26), 並上帝的「公義」(賽四十六 13;五十一 5-8;五十六 1 [ 參看五十三 11];耶九 24)和「審判」(傳十二 14;詩九 5-8;七十六 7-9)。

9 在新約,有關「公義」和「稱義」的不同論述分佈於: 馬太福音(五 10;六 33;廿一 32)、約翰福音(十六8-11)、希伯來書(五 3;十 37-38)和雅各書(二 14-26) 10 參閱「馬爾他報告」,第 26-30 段;「因信稱義」,第 122-147 段。 按在美國的稱義對談的要求,由魯曼(John Reumann)在《新約中的義》 (Righteousness in the New Testament, Philadelphia; New York: 1982)之下對非保羅的新約經文作出發表, 由費斯邁雅(Joseph A. Fitzmyer)和君耶柔米(Jerome D. Quinn)作出回應, 見該書第 124-180 頁。 在對談報告「因信稱義」第139-142段有這研究結果的概述。 。 同樣,在保羅書信中,也以不同方式描述救恩,例如:「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加五 1-13;參看羅六 7), 「與上帝和好」 (林後五 18-21;參看羅五 11),「與上帝相和」(羅五 1),「新創造」(林後五 17), 「在耶穌基督裏向上帝活著」(羅六 11、23),或「在耶穌基督裏成聖」(參看林前一 2、30;林後一 1)。 而在這些中最主要的就是罪人靠賴上帝的恩典藉信「稱義」(羅三 23-25),這個信息在改革運動時期更顯突出。

10 保羅論到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墮落在罪的權勢下的人; 福音就是宣告說「上帝的義的顯明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 16-17)和賜下「稱義」(羅三 2131)的信息。 他宣告說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把耶利米指向上帝自己的宣告(耶廿三 6)應用到復活的主身上。 基督救贖工作的一切向度都根源於他的死亡和復活,因他是「我們的主,為我們的過犯被置於死,又為我們的稱義復活」(羅四 25)。 全人類都需要上帝的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 23;參看羅一 18- 三 20;十一 32;加三 22)。 在加拉太書(三 6)和羅馬書(四 3-9),保羅把亞伯拉罕的信心(創十五 6)理解為對那稱罪人為義之上帝的信心, 且引用舊約的見證鞏固他對福音的看法,就是所有像亞伯拉罕一樣信靠上帝應許的人,都得以被稱為義。 「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 4;參看加三 11;羅一17)。 在保羅的書信中,上帝的義對於那些相信的人也就是上帝的大能(羅一 16-17;林後五 21)。 在基督裡,他使這義成為我們的義(林後五 21)。 「上帝設立他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信」(羅三 25;參看三 21-28),藉著基督耶穌,我們被稱為義。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由於善工」(弗二 8-9)。

11 稱義就是罪得赦免(參看羅三 23-25;徒十三 39;路十八 14), 是從罪惡與死亡的權勢中(羅五 12-21)和從律法的咒詛中得釋放(加三 10-14)。 稱義是上帝悅納人與他共融,如今已經開始,並將會在他的國度降臨時得以完全(羅五 1-2)。 稱義是與基督並他的死和復活聯合(羅六 5)。 稱義發生在洗禮中接受聖靈並歸入成為一個身體的時候(羅八 1-2、9-11;林前十二 12-13)。 這一切唯獨出於上帝,都是因著基督的緣故,靠著恩典,藉著信「上帝兒子的福音」(羅一 1-3)。

12 被稱為義的人是因信由基督而來的話語而活(羅十 17),而這信心使人生發仁愛(加五 6),就是聖靈的果子(加五 22)。 但由於被稱為義的人飽受裏外權勢和情慾的折磨(羅八 35-39;加五 16-21),且陷在罪中(約壹一 8、10), 他們必須不斷重新聆聽上帝的應許,承認他們的罪(約壹一 9),領受基督的身體和寶血,並受勸勉過合乎上帝旨意的、正直的生活。 所以使徒教導被稱為義的人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都因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使你們願意及作成他的美意」(腓二 12-13)。 雖則如此,福音仍舊是:「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 1),並且「基督在他們裏面活著」(加二 20)。 基督的「義行,叫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五 18)。

二、 稱義教義作為合一的課題

13 十六世紀對聖經中有關稱義的解釋與應用南轅北轍,是西方教會分裂的主因,並且也引致在教義上的互相譴責。 所以,對稱義的共同理解,是修復教會分裂的基礎,也是不可或缺的。 藉近代聖經研究所得適切的亮光,和現代神學和教義的歷史研究,「梵二」以後的合一對談對有關稱義的理解帶來了顯著的聚合, 結果就是這《聯合聲明》能在關乎稱義教義的基本真理上制訂共識。 在這共識的亮光下,十六世紀的有關教義譴責已不復適用於今天的對方身上。

三、 稱義的共識

14 信義宗教會和羅馬天主教會一同聆聽了聖經所宣告的福音,再加上近年在神學上的對話,帶來了對稱義的共同理解, 包括在基本的真理上達致共識,並能兼容在個別命題上的不同陳述。

15 我們在信心裏共同宣認,稱義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 父差子到世上來拯救罪人。稱義的基礎和前設就是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復活。 因此稱義的意思是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義,是我們按天父的旨意,藉聖靈所共享的。 我們共同宣認:上帝接納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德,而是唯獨因著恩典,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工作; 並且我們領受聖靈,就是更新我們心靈,裝備和呼召我們行善的。

16 上帝呼召萬民來得在基督裡的救恩,當我們在信心裏接受這救恩,唯獨藉基督我們被稱義。 信心本身就是上帝藉聖靈所賜的,而聖靈在信徒群體中是藉聖道和聖禮工作,也同時引領信徒進到更新的生命,就是上帝將會在永生中完成的。

17 我們共同宣認:稱義的信息以獨特的方式指引我們進入新約見證的核心,就是上帝在基督裏的救贖作為。 這信息告訴我們: 作為罪人,我們的新生命唯獨是因著上帝赦免和更新的慈愛,是上帝施予的恩賜,而我們只能在信心裏領受,卻永不能以任何方式賺取的。

18 因此稱義的教義既承載並闡釋這個信息,就不僅是基督教教義的一部分。 它與所有內在關係密切的信仰真理都有本質的關係。 稱義是不可或缺的準則,不斷協助調校教會的所有教導和實踐,使之朝向基督。 當信義宗一方強調這準則的獨特意義時,他們並不否定所有信仰真理的內在關係和它們的重要性。 當天主教一方視自身被數個準則所規範時,他們並不否定稱義信息的特別作用。 信義宗與天主教共同分享一個目標,就是在一切事上宣認基督: 唯獨他勝過一切,是配得我們信靠的唯一中保(提前二 5-6); 藉著他,上帝在聖靈裏把他自己賜給我們,並澆灌他更新的恩賜在我們身上。[ 參看第三部分的參考資料 ]

四、 稱義共識的闡述

1. 在稱義的事上人的無能與罪性

19 我們共同宣認:所有人的得救,都完全依靠上帝救贖的恩典。 人對這世界的人和物所擁有的自由,並不表示他們對救恩有自由, 因為作為罪人,他們都在上帝審判之下,都不能靠自己歸向上帝,尋求救助,使他們在上帝面前賺取稱義,或靠自己的能力獲得救贖。 稱義唯獨出於上帝的恩典。 正因為天主教和信義宗雙方如此共同宣認,以下的陳述也是真實的:

20 當天主教一方說:人在同意上帝稱人為義的行動上「合作」,以準備和接受稱義的時候, 他們看這種同意本身是恩典的果效,而非出於人的內在能力。

21 按信義宗的教導,人類在自己得救的事上沒有合作的能力,因為作為罪人,他們主動的反對上帝和他的救贖行動。 信義宗一方並不否定人能拒絕恩典的作為。 當他們強調人只能(單單被動的)接受稱義的時候,其意思是排除個人對自身稱義有任何貢獻的可能性, 卻不否定信徒乃是藉上帝聖道所產生的信心,全人全然地參與其中。[參看第四 1 部分的參考資料]

2. 稱義就是罪得赦免與使人成為義人

22 我們共同宣認:上帝施恩典赦免人的罪,且同時把人類從罪的轄制中釋放出來,賜予他們在基督裏的新生命。 當人因信在基督裏分享這一切,上帝就不再歸罪於他們,反倒藉聖靈在他裏面生發活潑的愛心。 上帝這兩方面的恩典行動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人是藉信心與基督聯合的,而基督本身就是我們的義(林前一30),就是罪得赦免和上帝自身救贖的臨在。 正因為天主教和信義宗雙方如此共同宣認,以下的陳述也是真實的:

23 當信義宗一方強調基督的義是我們的義的時候,他們主要的意思是要堅持: 罪人在上帝面前是在基督裏藉赦罪的宣告獲得義,並且唯獨與基督聯合,人的生命才得著更新。 當他們強調上帝的恩典就是赦罪的愛(「上帝的恩寵」 )的時候,他們並不因此否定基督徒生命的更新。 他們的用意是要表達稱義既不涉及人的合作,也與恩典所生發的生命更新之果效無關。

24 當天主教一方強調個人內在的更新是透過接受賜給信徒的恩典的時候, 他們乃是希望堅持上帝赦罪的恩典是往往帶來新生命的恩賜,這新生命在聖靈裏以活潑的愛活現出來。 他們並不因此否定上帝在稱義的恩賜上仍舊與人的合作無關。[ 參看第四 2 部分的參考資料 ]

3. 因信稱義與藉著恩典

25 我們共同宣認:在上帝在基督裏救贖的行動中,罪人因信被稱為義。 聖靈在聖洗的行動中,把救恩賜予罪人,作為整個基督徒生命的基礎。 他們藉稱義的信心,信靠上帝恩慈的應許,這信心包括對上帝的盼望和愛。 這樣的信心在愛心裏活現出來,以致基督徒既不能也不應沒有善工。 但無論被稱為義的罪人在白白獲賜信心以前或之後,都沒有稱義的基礎或可以賺取稱義的條件。

26 按信義宗一方的理解,上帝唯獨因著信心(sola fide)稱罪人為義。 在信心裏他們完全信靠他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並生活在與他共融之中。 上帝自己藉著他具創造力的聖道生發信心,成就這種信靠。 因上帝的作為就是新的創造,影響到人的各層面,並引導人過盼望與愛的生活。 在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中,必須分辨而不是分割的,是稱義本身和被稱為義以後必然產生的生活更新; 沒有這樣的生活更新,便表示沒有信心。 衍生更新生命的基礎於是被顯示出來,因為它是上帝在稱義中賜予人的愛所生發。 稱義和更新也於臨在信心中的基督內連結起來。

27 天主教一方的理解也視信心為稱義之根本。因為沒有信心,就不會有稱義的出現。 人是因聽道和信道藉洗禮被稱為義的。罪人稱義就是藉稱義的恩典,人罪得赦免並成為義、成為上帝的兒女。 在稱義裏,那〔被稱為〕義人〔的〕從基督得着信、望和愛,並因此與他有共融。 這種與上帝新的個人關係是完全基於上帝的恩慈,並不斷的依靠著恩慈上帝的救贖與創造作為。 上帝是信實的,因此人可以依靠他。如此,稱義的恩典永不成為人所擁有的東西,以至人可以用作與上帝抗辯。 當天主教教導強調生命的更新是藉稱義的恩典的時候,這在信、望和愛中的更新,從來都是依靠上帝無量的恩典, 對稱義沒有半點貢獻,使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誇口(羅三 27)。[ 參看第四 3 部分的參考資料 ]

4. 那被稱為義的同時是罪人

28 我們共同宣認:在洗禮中聖靈使人與基督聯合、稱人為義,並確實地使人更新。 但凡被稱為義的人必須一生恆常仰望上帝無條件的稱義的恩典。 因他們仍會繼續暴露於罪的權勢中,隨時受到攻擊(參羅六 12-14),在老亞當的私慾裏, 一生不能倖免於在違抗上帝的事上掙扎(參加五 16;羅七 7-10)。 那被稱為義的人也必須如主禱文所言,每天祈求上帝的赦免(太六 12;約壹一 9),經常不斷被呼召歸正和悔改,也經常不斷得到赦免。

29 信義宗一方看這種基督徒的境況為「同時的義人與罪人」。 信徒是完全的義人,因為他們在信心裏得上帝藉著聖道與聖禮赦免他們的罪,並賜予他們基督的義。 在基督裏,上帝使他們成為義。然而,若按律法來看,他們確知自己還是不折不扣的罪人。 罪在他們裏面還是活著的(約壹一 8;羅七 17、20),因他們一再轉向偶像, 也不以創造主上帝所要求的專一的愛去愛上帝(申六 5;太廿二 36-40)。 這樣與上帝對抗就真的是罪。然而,奴役人的罪之權勢因著基督的功勞而崩潰,再也不能「轄制」基督徒, 因為它已經被基督所「轄制」,而被稱為義的人是在信心裏與基督結連在一起的。 因此,在今生,基督徒能局部地過一個合乎義的生活。儘管是罪,也不能使基督徒與上帝分離, 因為藉著天天回到洗禮,那藉洗禮和聖靈重生的人的罪得到赦免,因此這罪也不再帶來咒詛與永死。 所以當信義宗一方說被稱為義的人也是罪人,並說他們對抗上帝真的是罪的時候,他們沒有否定: 儘管是這罪,他們不再與上帝隔絕,而這罪是「受轄制」的罪。 儘管他們與羅馬天主教一方對在被稱為義的人裏面的罪有不同的見解,但在以上的斷言中,雙方是意見相同的。

30 天主教一方認為,在洗禮中所賜下的耶穌基督的恩典,除去所有「按正確意義說的」罪,和「配得的詛咒」(羅八1)。 然而,在人裏面仍然有由罪而來並引致犯罪的傾向(邪情私慾)。 由於天主教一方確信,人的罪離不開個人因素,而這傾向卻不包含個人因素,因此天主教一方並不看這傾向為真正的罪。 但他們並沒有因此否認這傾向與上帝創造人的原意不符,是客觀地反對上帝的,也是人一生要持續對抗的仇敵。 感謝基督的救助,他們強調這反對上帝的傾向不至於受永死的刑罰,也不使被稱為義的人與上帝分離。 但人若自願與上帝分離,雖然後來回轉遵守誡命,還是不足夠的。 因為他們必須領受在告解禮中的宣赦和平安,就是因上帝在基督裏復和作為的功勞,藉赦罪的聖道賜予他們的。[參看第四4 部分的參考資料]

5. 律法與福音

31 我們共同宣認:人在福音裏因信稱義,「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 28)。 基督已經成全了律法,藉著他的死亡與復活克勝了以律法作為救贖之路。 我們也共同宣認:上帝的誡命對於被稱為義的人還是有效的, 而基督藉他的言教和身教也表達了上帝的旨意,正是被稱為義的人行為的準則。

32 信義宗一方認為分辨律法與福音和它們的正確次序,對理解稱義是不可或缺的。 律法在神學的功用上就是命令與控告。 包括基督徒在內,所有人一生都是罪人,都要面對這控告,使他們的罪惡原形畢露, 以致藉信靠唯獨使他們稱義的福音,他們就義無反顧地在基督裏轉向上帝的慈愛。

33 因為律法作為救贖之路已經被福音所成全和克勝,天主教一方認為基督不是摩西那樣的律法頒佈者。 當天主教一方強調義人必須遵守上帝的誡命時,他們並沒有因此否定上帝藉耶穌基督已經慈悲地應許他兒女有永生的恩典。 [參看第四5 部分的參考資料]

6. 救恩的確據

34 我們共同宣認:信徒能靠賴上帝的慈悲和應許。 縱然自身有軟弱和信心也受多方威脅,但靠著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力量,在聖道與聖禮之有效應許上,他們能夠確信和建基於上帝的恩典。

35 這一點是改革家們特別強調的:在試探當中,信徒不應注視自己,而是單單仰望基督,唯獨信靠他。 只要信賴上帝的應許,他們就有救恩的確據;反之,注視自己則永遠沒有安全。

36 天主教一方也能分享改革家們的關注,把信心建基於基督應許的客觀事實上, 而不注視自己的經驗,並且單單信靠基督赦罪的話語(參太十六 19;十八 18)。 與梵二一致,天主教一方指出:有信心就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上帝,他從罪與死亡的黑暗權勢裏把我們釋放出來,並喚醒我們走向永生。 這意思是人不能在相信上帝的同時,又認為上帝的應許不可靠。任何人都不能懷疑上帝的慈愛和基督的功勞。 只是,每當人注視他自己的軟弱和毛病時,都難免對自身的得救感到不安。 然而,當他承認自己的失敗,信徒仍可以肯定上帝要拯救他。[參看第四6 部分的參考資料]

7. 得稱為義者的善工

37 我們共同宣認:基督徒活在信、望、愛中,善工乃跟隨稱義而來,並且是其果實。 當被稱為義的人活在基督裏,在所領受的恩典中行事為人,就結出聖經所說的好果子。 由於基督徒一生都要與罪搏鬥,這個稱義的後果也是他們必須實踐的本分。 因此,在聖經裡耶穌並使徒都勉勵基督徒活出愛心的行為。

38 按天主教一方的理解,因著恩典和聖靈的工作而來的善工有助於在恩典中的成長, 以致從上帝而來的義得以保存,且與基督的共融也得以加深。 當天主教一方肯定善工有「功勞」性質的時候,他們想指出:根據聖經的見證,有這樣的善工會按應許獲得天上的賞賜。 他們的意思是要強調人要為自己的行動負責,而不是要爭辯那些善工的恩賜性質,更不是要否定稱義從來都是出於恩典,是人不配得的恩賜。

39 對恩典的保守與在恩典和信心裏成長,也是信義宗一方堅持的看法。 他們確實強調:義就是蒙上帝悅納與分享基督的義;這義常常是完整的。 與此同時,他們也認為在基督徒生活中,義的影響是會增長的。 當他們把基督徒的善工看為稱義的果子和表徵,而不是個人功勞的時候,與新約的看法一致, 就是認為永生乃不配得的賞賜,是上帝給信徒應許的應驗。[參看第四7 部分的參考資料]

五、 達致共識的意義與範圍

40 在這個《聯合聲明》所公佈有關稱義教義的理解,表示在信義宗與天主教之間對有關稱義教義的基本真理存在著共識。 在這共識的亮光下,在 18 至 39 段所描述有關理解稱義在用語上的餘下分歧、神學的闡述與重點強調,都可以接受。 因此,信義宗與羅馬天主教對稱義的解釋雖然存在差異,但仍彼此開放,並不破壞在基本真理上的共識。

41 因此,十六世紀關乎稱義教義的教義譴責出現新的亮光: 在這《聯合聲明》中呈現的信義宗教會的教導,不受到天特會議的譴責下; 而信義宗信條的譴責也不適用於羅馬天主教會在這《聯合聲明》中所發表的教導。

42 對於關乎稱義教義的譴責,其嚴肅性並不因此而減少; 有些內容也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對於我們來說,這些譴責是「有益的警告」,是我們在教導和實踐上必須注意的。

43 我們在稱義教義之基本真理的共識,必須影響我們教會的生活與教導,這影響尚待體認。 在這方面,還有一些不同重要程度的問題,需要繼續澄清。 當中包括教會教義與上帝聖道的關係、教會論、教會權柄、教會合一、聖職、聖禮和稱義與社會倫理的關係等等。 我們相信我們所達致的共識,對澄清這些問題能提供一個穩固的基礎。 信義宗教會與羅馬天主教會將會繼續共同努力深化這稱義的共識,使其在教會的生活與教導上結出果實。

44 為踏出修復教會裂痕決定性的一步,我們感謝上主。我們祈求聖靈引導我們朝向可見的合一邁進,基督的旨意正是如此。

附錄

《稱義教義聯合聲明》資料在《聯合聲明》的第三和第四部份,曾提及信義宗與天主教多個對談的表述,它們包括以下文件:

一九八零年羅馬天主教與信義宗就《奧斯堡信條》的聲明:「萬眾在同一基督之下」,參閱《協議下成長》,第 241-247頁。 (“All Under One Christ,” Statement on the Augsburg Confession by the Roman Catholic/Lutheran Joint Commission, 1980, in: Growth in Agreement, edited by Harding Meyer and Lukas Vischer, New York/Ramsey, Geneva, 1984, 241- 247.)

Denzinger-Schonmetzer, Enchiridion Symbolorum ... 32nd to 36th edition(下稱 DS).

Denzinger-Hunermann, Enchiridion Symbolorum ... since the 37th edition(下稱 DH).

〈宗座促進基督徒合一委員會就「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 裂痕依舊?」研究的評估〉, 未曾出版的文件,梵蒂岡,1992年,下稱 PCPCU。 (Evaluation of the Pontifical Council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Unity of the Study Lehrverurteilungenkirchentrennend?, Vatican, 1992, unpublished document.)

信義宗與天主教對談(七),「因信稱義」,下稱 USA。 (“Justification by Faith,” Lutherans and Catholics in Dialogue VII, Minneapolis, 1985.)

「德國聯合信義會與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德國全國委員會對於『教義譴責——教會裂痕依舊?』的聯合立場聲明」,下稱 VELKD。 (Position Paper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f the United 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of Germany and the LWF German National Committee regarding the document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Do They Still Divide?” in: Lehrverurteilungen im Gesprach, Gottingen, 1993.)

「改革運動時期的教義譴責——裂痕依舊?」,下稱 LV:E。 (The Condemnations of the Reformation Era--Do they Still Divide?, edited by Karl Lehmann and Wolfhart Pannenberg, Minneapolis, 1990.)

第三部分「稱義的共識」(第 17-18 段)的參考資料 (LV:E 68f;VELKD 95)

「對保羅來說,且在某意義上,對聖經整體來說,一個以信心為中心和法庭式宣告的畫像來理解稱義至為重要, 雖然這並非聖經或保羅描述上帝拯救作為的唯一方法。(USA, no. 146)

「天主教一方和信義宗一方都認為有需要檢視教會的實踐、架構和神學, 看其對『宣講上帝在基督耶穌裏那白白和恩慈的應許,而人唯獨藉著信心可以領受』, 究竟是幫助抑或是攔阻(第 28 段)。」(USA, no. 153)

關於「基本肯定」(USA, no. 157;參 4),有以下的說法:

「此基本肯定,像唯獨因信稱義的改革運動教義,有判斷教會一切實踐、架構和傳統的準則之作用,因為其對等就是『唯獨基督』。 唯獨他配得絕對信任; 藉著這一位中保,上帝在聖靈裏傾出他拯救的恩賜。在這對談中我們全體都肯定,為了全體忠信者的救恩和天父的稱頌與尊榮, 一切基督教的教導、實踐和職份,都當藉聖靈促進『信心的順從』(羅一 5),就是因相信上帝唯獨在基督裏的拯救作為而生發的。」(USA, no. 160)

「為此,稱義教義和其聖經根據在教會裏恆常有特別作用。 這作用要不斷提醒基督徒,我們罪人唯獨靠上帝赦罪的愛而活;這愛就是我們僅能領受,卻無法賺取或抓住——無論以任何前設或後加的方法或形式。 所以,任何時候以『基督教』名義自稱,對我們與上帝關係作特別解釋的,稱義教義都成為測試它們的試金石。 同時,稱義教義也成為對教會的試金石,測試其宣講和實踐是否任何時候都與主所賜下的相稱。」(LV:E 69)

「稱義教義重要,不但因其是我們教會整體教導的其中一個教義,更因其是測試我們教會整體教義和實踐的試金石。 從信義宗的觀點,在這事實上達成協議,是我們教會之間在合一對談上的根本進展,我們無任歡迎。」(VELKD 95, 20-26;參 USA, no. 157)

「對信義宗和天主教,稱義教義在真理的等級上有不同的位置; 但雙方都同意稱義教義具有特別作用,是測試任何以『基督教』名義自稱,對我們與上帝關係作特別解釋的,稱義教義都成為測試它們的試金石。 同時,稱義教義也成為對教會的試金石,測試其宣講和實踐是否任何時候都與主所賜下的相稱。」(LV:E 69)。 稱義教義在測試聖禮觀、教會觀和倫理教導上的重要性,依然值得進一步研究」(PCPCU 96)。

第四 1 部分「在稱義的事上人的無能與罪性」(第19-21段)的參考資料(LV:E 42ff;VELKD 77-81; 83f)

「那些被罪轄制的人,沒有能力獲得稱義,因為稱義是上帝恩典的白白恩賜。 即使在稱義之始,例如悔改、禱告求恩典和渴望赦罪,都必定是上帝在我們裏面的工作」(USA, no. 156,3)。

「雙方都關注想要澄清……人類不能……置身事外看自己的作為。 ……但回應不是『善工』。信心的回應本身乃藉人類自己以外的、絕不勉強的應許的話而來。 當聖道感動人心,生發信心的時候,人的心就在此有所參與,而唯有在這個意義上,才能夠有『合作』可言」(LV:E 46f)。

「無論如何,當信義宗教導以稱義描述上帝和他創造的人類之關係時,強調神聖的『單獨成就』或唯獨基督的功效, 就是說人願意接受上帝恩典,本身就是上帝恩賜,在稱義的事上沒有基本的角色; 這稱義教導與天特會議的法典第 4、5、6 和 9 條,依然有教義上的明顯差異」(PCPCU 22)。

「對信義宗一方,嚴肅強調在人類的稱義上他們是被動的,絕不意味要爭辯在相信的事上, 人不是全然參與,反而要排除在稱義事件本身上有任何合作存在。 稱義唯獨是基督的工作,唯獨是恩典的工作」(VELKD 84, 3-8)。

第四 2 部分「稱義就是罪得赦免與使人成為義人」(第22-24段)的參考資料(USA, nos. 98-101;LV:E 47ff;VELKD 84ff; 參第四 3 部分的引述)

「因著稱義,我們既被稱為義,也成為義人。所以,稱義不是法律虛構。 在稱義的時候,上帝使他所應許的生效;他赦罪,也使我們成為真正的義人」(USA, no. 156,5)。

「基督新教的神學並沒有忽視天主教教義所強調的,就是上帝的愛有創造和更新的性質; 也沒有主張上帝對這使罪人與自己分離的罪勢無能為力,在稱義時罪『只是』被赦免了而不是真正被廢除」(LV:E 49)。

「信義宗教義從未把『基督使人所得的稱義』理解為對忠信者的生命毫無影響的,因為基督的話必成就所應許的。 因此,信義宗教義既視恩典為上帝的悅納,也是有效力的大能,『因為哪裡有罪得赦免,哪裡就有生命和救恩』」(VELKD 86, 15-23)。

「天主教教義並無忽略基督新教神學所強調的:恩典的個人性,及其與道的關連; 也沒有堅持…恩典作為人客觀的『擁有』(儘管是被授予的擁有)——就是他能加以支配的」(LV:E 49)。

第四 3 部分「因信稱義與藉著恩典」(第 25-27 段)的參考資料(USA, no. 105ff;LV:E 49-53;VELKD 87-90)

「若我們要把一種語言翻譯成另一種,則基督新教論到的藉信心稱義,是對應着天主教論到的藉恩典稱義; 另一方面,基督新教教義對『信』一字的理解是如此內容豐富, 是對應天主教教義(遵照林前十三 13)在『信、望和愛』三者所包含的意思」(LV:E 52)。

「按十誡第一誡的意思,我們強調信心常常是愛上帝和盼望上帝,並藉愛鄰舍表達出來」(VELKD 89, 8-11)。

「天主教一方……像信義宗一方一樣教導,在信心被白白賜下以先, 就沒有可以使人獲得稱義的,而且上帝拯救的所有恩賜,都唯獨藉基督而來」(USA, no. 105)。

「改革運動家對信心的理解是,因應許的話語本身所帶來的赦罪和與基督契合。 ……這是新造的人的基礎,藉信心肉體向罪死而新人在基督裏得生命(sola fide per Christum)。 但儘管這信心必然使人類成為新人,基督徒的自信心卻不建立在他自己的新生命上,而唯獨在上帝恩慈的應許上。 若『信心』被理解為『對應許的信靠』(fides promissionis),在基督裏接受就已經充分了」(LV:E 50)。

參考天特會議第六節第七章:「因此,在稱義的過程中,人被歸入耶穌基督之內, 藉着他不但領受罪得赦免,更同時領受被傾注的信、望和愛。」(DH 1530)

「按基督新教的解釋,對上帝在聖道和聖禮的應許無條件地倚靠的信心,使人充分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 以致人的更新本身—— 沒有更新即表示沒有信心——沒有在稱義的事上作出任何貢獻」(LV:E 52 )。

「身為信義宗一方,我們堅持分辨稱義與成聖、信心與行為,但卻無意把它們分割」(VELKD 89, 6-8)。

「人的更新既不在稱義的事上作出貢獻,也不使他有條件可以在上帝面前作出任何訴求。 天主教教義明白到自己與基督新教在這方面的關注和強調是一致的。 然而,為了承認上帝新而創造的大能,天主教教義有必要強調人藉稱義恩典而更新; 雖然這在信、望和愛內的更新,無非是對上帝深不可測之恩典的回應吧了」 (LV:E 52f)。

「只要天主教教義強調恩典是關乎個人的,且與聖道相連,而人的更新無非是上帝聖道引發的一種回應,對稱義沒有貢獻, 也不使人有條件可以在上帝面前作出任何訴求,則我們的反對在此不再適用」(VELKD 89, 12-21)。

第四 4 部分「那被稱為義的同時是罪人」(第 28-30 段)的參考資料(USA, nos. 102ff;LV:E 44ff;VELKD 81ff)

「因為無論怎樣公義和聖潔,他們都經常不斷墮入罪中,是每天都有的事。

尤有甚者,聖靈的工作並不使信徒免於一生都與罪惡傾向的鬥爭。 按天主教教義,原罪和個人的罪所引發的私慾和其他影響,會繼續存留在那被稱為義的人裏面,所以他必須天天求上帝赦免」(USA, no. 102)。

「天特會議和改革運動家所寫下的教義都同意,堅持原罪,並那繼續存留的私慾,都與上帝相違,是人一生與罪鬥爭的對象。 在洗禮之後,私慾不再使被稱義的人與上帝分離;用天特會議的說法,它『在真正的意義上不再是罪』; 用信義宗的語言,它是『已受控制的罪』(peccatum regnatum)」(LV:E 46)。

「問題是:如何談及被稱義的人之罪而不使救恩的實況受限制。 當信義宗一方用『已受控制的罪』(peccatum regnatum)表達這張力, 就用了『同時是義人及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而羅馬天主教一方則認為,要堅持救恩的實況,就只能否定私慾有罪惡的性質。 針對這問題,若LV:E 稱繼續存留在被稱義的人裏面的私慾為『與上帝相違』,且因而把它等同罪, 則雙方的關係就可以恢復到一定的程度」(VELKD 82, 29-39)。

第四 5 部分「律法與福音」(第 31-33 段)的參考資料

根據保羅的教導,這個課題關乎被視為救恩媒介的猶太律法。 這律法已在基督裏得到成全和克勝。必須在這基礎上理解這命題及其後果。

參照天特會議法典第十九條及其後的法令, VELKD (89, 28-36)說:

「十誡當然適用於基督徒,正如在信條的許多地方所說的。 若法典第二十條強調一個人必須遵守上帝的誡命,這法令並不令我們不安; 但若法典第二十條肯定信心只在遵守誡命的情況下才有拯救的能力,我們就不能接受了。 關於法典論到教會的誡命方面,若這些教會的誡命只不過是上帝誡命的表述,我們之間就毫無分歧;否則,對我們也是一種打擊。」

最後一段事實上與第四 3 部分有關,但強調律法的『判決功能』,這對信義宗思想來說是重要的。

第四 6 部分「救恩的確據」(第 34-36 段)的參考資料(LV:E53-56;VELKD 90ff)

「問題是:既然有軟弱,人怎能和怎樣帶著那軟弱活在上帝面前呢?」(LV:E 53)。

「改革運動家的根基和出發點,就是上帝可靠和充份的應許,並基督死亡和復活的大能; 人的軟弱,和與之相關對信心和救恩的威脅」(LV:E 56)。

天特會議也強調,「必須相信除非因基督的緣故藉神聖憐憫,人的罪不能被赦免,也從來未曾被赦免」; 而我們必須不懷疑「上帝的慈悲、基督的功勞和聖禮的能力和果效; 因此,當人注視自己和自己的軟弱和虧欠的時候,就可能會為自己在恩典的光景而感到焦慮恐懼」(天特會議,第六節,第九章,DH 1534)。

「路德與他的追隨者再向前邁出一步,極力主張不應單單忍受這個不確定性。 我們應該把目光從它移開,而認真地、實在地和個人地重視在告解禮中宣告的赦罪,是客觀有效的,是從外面來的。 因為耶穌說過:『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 19)。 若信徒不依靠在宣赦中上帝的赦罪(有如磐石般確實可靠),他就是宣佈基督是騙子。 這依靠本身可以是主觀地不確定,但這不應該成為另一個問題,因為赦罪的確據不是赦罪的安全感(securitas)。 信徒應該把他的目光移開,而應該唯獨注目基督赦罪的話語」(LV:E 53f)。

「今天天主教一方可以欣賞改革運動家的努力,就是他們把信心扎根在基督的應許這客觀實況上; 『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和幫助信徒把焦點放在赦罪的特定話語上。 …路德原本的關注,就是教導人們把目光從他們的經驗轉移,而依靠唯獨基督和他赦罪[而非定罪]的話語」(PCPCU 24)。

關乎對救恩確據的理解而來的相互譴責,「今天已不足以提供基礎讓雙方彼此反對,尤其是若我們的基礎是從聖經對信心的更新概念出發。 因為人固然能夠失去或放棄信心、對上帝並他應許話語的委身,但若他在這個意義上相信的話,他就不可能同時相信上帝在他應許的話語上不可靠。 這樣,用路德的說法,信心就是救恩的確據,今天依然真實」(LV:E 56)。

參照梵蒂岡第二次會議對信心的概念,可參閱《天主啓示憲章》第五段: 「『信心的順從』必須呈獻給啟示的上帝; 藉這順從,人自由地把自己全然交託給上帝,盡心盡意呈獻給啓示的上帝,且自由地贊同上帝所啓示的真理。」

「信義宗分辨信心之確據(certitudo)與俗世的安全感(securitas), 因為前者唯獨仰望基督,後者卻是基於人自己,但這分辨在 LV 未有清楚處理。 究竟基督徒是否『有全然和完整地相信』(LV:E 53)的問題,在信義宗的理解並不存在, 因為信心永不反映它自己,但卻完全地依靠上帝;是上帝恩典藉聖道與聖禮賜下, 因此是從外而來(extra nos)」(VELKD 92, 2-9)。

第四 7 部分「得稱為義者的善工」(第 37-39 段)的參考資料(LV:E 66ff;VELKD 90ff)

「但天特會議將賺取恩典——即稱義——的可能性排除(法典第二條;DS 1552)而把賺取或獲得永生建基於恩典的恩賜本身, 是藉成為在基督內的一員而來(法典第三十二條;DS 1582)。 善工之有功德,全因為它們是恩賜。雖然改革運動家們攻擊不信上帝只信人自己的作為, 但天特會議卻清楚表明排斥任何這類的聲稱或虛假的安全(第十六段;DS 1548f)。 天特會議希望建立與奧古斯丁的聯繫,因為是他把功德的概念介紹出來,為要表達人類的責任,儘管善工有『恩賜』的性質」(LV:E 66)。

若我們從更個人的角度理解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成因」的說法,像《稱義法令》第十六章所作的, 就是把與基督共融的意思視為基礎,那麼我們就可以像在第四7部分第二段第一句所說的來描述天主教的教義: 在恩典裏的成長、在從上帝領受的義裏得蒙保守和與基督更深地共融。

「若令人誤導的詞語『功德』,被視為只不過是聖經用語:『工價』或『賞賜』的真正意思,則很多反對論題都可以化解」(LV:E67)。

「信義宗信條強調被稱義的人有責任不讓所領受的恩典失落,反而活在其中。那麼信條也可以論到保守恩典和在恩典裏的成長。 若把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的『義』理解為對人的影響,則一定不會令我們不安。 但若在法典第二十四條中的『義』理解為上帝對基督徒的接納,則一定令我們不安。 因為這『義』是常常完全的,基督徒的行為若與之相比,只不過是『果子』和『記號』」(VELKD 94, 2-14)。

「論到法典第二十六條,我們參照《奧斯堡信條辯護書》,那裏把永生形容為賞賜: 『我們贊同永生是賞賜,因為它是我們合理的期望,但不是由於我們的功勞,而是因為上帝的應許』」 (VELKD 9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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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就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聲明

天主教用語版本

( 由天主教會,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和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的代表共同簽署 )

南韓,首爾,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1. 獲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及羅馬天主教會的官方認可後, 「信義宗教會和天主教會的聯合聲明」由雙方代表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簽訂,從而確實了《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這個羅馬天主教會與信義宗之間的重大協議,闡明雙方就因著天主的恩典藉信基督而成義的教義之基本真理的共同理解, 並表明雙方在這導致十六世紀西方教會分裂的神學爭議上,達成意義深遠的共識。

2. 我們這些由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結連一起的教會,以極大的喜樂歡迎這份協議。 我們宣告,《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中所概述對成義的共識(《聯合聲明》 15-17 段),與循道衞理宗的教義相符。 我們尤其欣見以下幾段文字,以三位一體天主的信仰取向,詮釋天主在救贖中的作為:

⑮ 我們在信心裏共同宣認,成義是三位一體天主的工作。父差子到世上來拯救罪人。 成義的基礎和前設就是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復活。因此成義的意思是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義,是我們按天父的旨意,藉聖神所共享的。 我們共同宣認:天主接納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德,而是唯獨因著恩典,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工作; 並且我們領受聖神,就是更新我們心靈,裝備和呼召我們行善的。

⑯ 天主呼召萬民來得在基督裡的救恩,當我們在信心裏接受這救恩,唯獨藉基督我們成義。 信心本身就是天主藉聖神所賜的,而聖神在信徒群體中是藉聖道和聖事工作, 也同時引領信徒進到更新的生命,就是天主將會在永生中完成的。

⑰ 我們共同宣認:成義的信息以獨特的方式指引我們進入新約見證的核心,就是天主在基督裏的救贖作為。 這信息告訴我們: 作為罪人,我們的新生命唯獨是因著天主赦免和更新的慈愛,是天主施予的恩賜,而我們只能在信心裏領受,卻永不能以任何方式賺取的。

3. 我們亦贊同,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就雙方自宗教改革以來所爭論的成義教義的關鍵議題, 共同發表的講話 (參《聯合聲明》 19, 22, 25, 28, 31, 34, 37段)。 此外,我們亦接納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在20-21, 23-24, 26-27, 29-30, 32-33, 35-36 及38-39 段的議題上,分別就各自的立場所作的解釋。 而我們也不認為這些不同的側重點,足以構成他們雙方或與循道衞理宗教會的分裂。

4. 循道衞理運動一向明白,我們是深深蒙受馬丁路德和其他宗教改革家,以及其後的衞斯理兄弟對成義的聖經教導的理解。 但它亦一直懷抱早期東西方教會大公傳統的成義教義元素,這給予循道衞理宗成義教義「在言語上,神學的詳細闡述和重點上」留下了獨特的輪廓。 但這些不同並不會妨礙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之間「對成義教義基本真理的共識」(《聯合聲明》40),循道衞理宗的教導如下:

4.1 根據衞斯理約翰,原罪的教義是必要的基督教信仰教義。人性的敗壞不能靠我們自己得醫治。 人類墮落的毁滅性後果,由天主施予的普世性預設恩典所扭轉 (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作成我們自己的救贖」第 III.4段)。 人類能夠回應天主的呼召,全因為天主先臨的工作。 根據衞斯理的觀點,天主的恩典會「協助」,但不會「強逼」人去回應(衞斯理講章第六十三篇「福音普遍的傳播」第11段)。 藉著天主的恩典,信徒被委派和得着能力向他人宣告,天主已使世界與他自己復和,並且以耶穌基督的名義勸告他們與天主和好(格後5:20)。

4.2 循道衞理宗教會一向對罪的赦免與得以成義之間,以及成義與成聖之間的緊密連繫,極為重視,並以此去理解聖經的成義教義。 衞斯理約翰在天主的救贖中看見恩典的兩方面工作: 「因著成義,我們從罪疚中被拯救出來,重新得着天主的寵愛; 藉著成聖,我們從罪的權勢和根源中被拯救出來,恢復天主的形象」(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第II.1段)。 我們被救贖獲接納與天主團契共融,以及我們生命獲創造性的更新,全然是天主恩典的作為。

4.3 救贖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本著恩寵」(羅4:16)這句保祿的話,可以是循道衞理運動的座右銘。 它是在衞斯理兄弟與他們的友人經歷單靠恩典獲得帶來釋放的救贖福音後,便展開的宣教運動。 人唯獨透過天主的恩典,才能藉著信心得救贖。 因著信,我們委身於天主的恩典和大愛,在我們生命中的拯救、贖回、醫治和更新的工作。 因此,真正的基督徒信心,總是「愛德行事的信德」(迦5:6)。 不論是信心或仁愛,都不是人的力量所成就,而是由天主呼召我們去相信,以及因天主傾倒的愛,我們才被納進入天主的救贖現實中。

4.4 在循道衞理宗的教導、證道、禮儀及聖詩中,恩典神學不單只包括對罪的赦免的確據,還包含我們從罪的權勢得釋放的應許。 循道衞理宗神學認真地對待保祿的宣告: 「現在,你們脫離了罪惡,獲得了自由,作了天主的奴隸,你們所得的效果是使你們成聖,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這便是衞斯理發展出來的「基督徒的成全」或「全然的成聖」的教義(參得前5:23) 的原由。 他認為這教義是循道衞理宗教導的核心。 這教義在循道衞理運動的歷史中,雖然得到不同的詮釋,但在循道衞理宗的教導中,以下五點一直都很清晰:

a) 「全然的成聖」或「基督徒的成全」其實就是「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以及「愛人如己」(參瑪22:37- 39;若一2:5 )。

b) 「基督徒的成全」並非指唯獨屬於天主的絕對成全;它亦「並不意味信徒能免除無知、犯錯、軟弱或試探」 (衞斯理講章第四十篇「基督徒的成全」第1.9段)。

c) 縱使我們整個人都被天主的愛所注滿(羅5:5),而這愛是由聖神傾到在我們心中, 這永遠都是天主的恩賜和天主恩典的工作,而永遠不是人的功德或成就。

d) 對戰勝罪的盼望,不應導致我們否定或忽視信仰倒退和被罪惡權勢逮住的危機。 因此,若望一書1章 6-9節表示:「如果我們說我們與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說謊,不履行真理。 但如果我們在光中行走,如同他在光中一樣,我們就彼此相通,他聖子耶穌的血就會洗淨我們的各種罪過。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

e) 那些藉著天主的恩典成義及成聖的人,終其一生,都要與試探和罪惡爭戰。 但在這場爭戰中,他們因天主已在基督裏粉碎了罪的權勢,這福音的應許而得力。 即使「舊人自私的慾望中對天主的反動」(《聯合聲明》28)依然存留在成義的人的生命中, 天主的恩典「藉正義而為王,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羅5: 21)。

4.5 對循道衞理宗同道來說,律法和福音兩者都是天主的話語和旨意的表達。 為對生命及美善的道作出指引 (參申 30:15-20),天主在愛中頒下律法,以愛天主、愛鄰舍的誡命總括。 但作為人類,我們卻無法單靠自己的能力遵行這道。 由於我們全都未能遵行天主的旨意,所以現在律法的作用,變成指控及宣判我們的罪(參羅3:21)。 現在天主藉著基督的生命及死亡所顯明和表達的愛,拯救我們並給予我們生命。 雖然律法已再無能力定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罪,它依然像愛的誡命所總括的,是對天主的旨意不可或缺的指引。

4.6 信心及得救的確據,一向屬於循道衞理宗的核心教導。 這確據不是在擁有的確定性,而是建基於天主的愛,祂與我們建立的一份可靠性的關係。 這關係是以運用「蒙恩途徑」活出來,特別是查閱聖經和領受聖餐。 這些是被天主所設立的外在表徵,天主通過它們把衪的恩典傳達給我們。 並由聖神的見證,讓我們得着我們是天主兒女的確據(羅8:16),這是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平安和喜樂源頭。 在衞斯理的詞彙中,「聖潔」和「喜樂」皆是天主恩典的禮物。

4.7 「唯有以愛德行為的信德」(迦5:6)被視作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生命結出的所有美善的源頭。 敬虔的工作和憐憫的工作,都是跟隨耶穌的人生命中的聖神果子。 這些工作亦幫助信徒在與天主的團契共融中,活出他們的生命,以及在天主對貧乏者和最需要天主之愛的人, 這等宣教和服侍的禾場中,作天主的同工(格前3:7)。 但這一切工作,都是天主恩典的作為; 或如衞斯理約翰在他的講章「作成我們自己的救贖」(斐2:22)所說: 「天主在工作,因此你才可以工作。天主在工作,因此你必須要工作」(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第III.2段) 。

5. 作為循道衞理宗同道,我們感恩在這些共識的基礎上, 在一些國家中的信義宗及循道衞理宗教會確認,彼此屬於耶穌基督的同一教會,並宣告雙方的講壇和聖壇完全共融。 我們懇切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能根據這成義教義共識的聯合聲明,與其他地區的信義宗及和羅馬天主教會進入更緊密的關係。

[官方共同肯定的聲明]

在這聲明中,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以及它的成員教會肯定, 它們在基本的教義上同意由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及天主教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奧斯堡簽署的《有關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所表達的教導。

《有關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簽署代表,一同歡迎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以及其成員教會所發表的以上聲明。 這聲明宣告並顯示循道衞理宗贊同,《有關成義教義的聯合聲明》所表達的基本真理共識。

建基於它們對成義教義的基本真理的共同肯定,這三方承諾會一起致力透過神學研究、教導及證道,深化它們對成義的共同理解。

現時所達致的成果及承諾,被天主教會、信義宗及循道衞理宗同道視為他們追求完全的共融, 以及對世界作出共同見證的一種努力,這正是基督對全體基督徒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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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就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聲明

基督新教用語版本

(由天主教會,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和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的代表共同簽署)

南韓,首爾,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1. 獲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及羅馬天主教會的官方認可後, 「信義宗教會和天主教會的聯合聲明」由雙方代表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簽訂,從而確實了《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這個羅馬天主教會與信義宗之間的重大協議,闡明雙方就因著上帝的恩典藉信基督而被稱為義的教義之基本真理的共同理解, 並表明雙方在這導致十六世紀西方教會分裂的神學爭議上,達成意義深遠的共識。

2. 我們這些由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結連一起的教會,以極大的喜樂歡迎這份協議。 我們宣告,《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中所概述對稱義的共識(《聯合聲明》 15-17段),與循道衞理宗的教義相符。 我們尤其欣見以下幾段文字,以三位一體上帝的信仰取向,詮釋上帝在救贖中的作為:

⑮ 我們在信心裏共同宣認,稱義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父差子到世上來拯救罪人。 稱義的基礎和前設就是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復活。 因此稱義的意思是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義,是我們按天父的旨意,藉聖靈所共享的。 我們共同宣認:上帝接納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德,而是唯獨因著恩典,藉著信靠基督的拯救工作; 並且我們領受聖靈,就是更新我們心靈,裝備和呼召我們行善的。

⑯ 上帝呼召萬民來得在基督裡的救恩,當我們在信心裏接受這救恩,唯獨藉基督我們被稱義。 信心本身就是上帝藉聖靈所賜的,而聖靈在信徒群體中是藉聖道和聖禮工作,也同時引領信徒進到更新的生命,就是上帝將會在永生中完成的。

⑰ 我們共同宣認:稱義的信息以獨特的方式指引我們進入新約見證的核心,就是上帝在基督裏的救贖作為。 這信息告訴我們:作為罪人,我們的新生命唯獨是因著上帝赦免和更新的慈愛,是上帝施予的恩賜,而我們只能在信心裏領受,卻永不能以任何方式賺取的。

3. 我們亦贊同,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就雙方自宗教改革以來所爭論的稱義教義的關鍵議題, 共同發表的講話(參《聯合聲明》 19, 22, 25, 28, 31, 34, 37段)。 此外,我們亦接納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 在20-21, 23-24, 26-27, 29-30, 32-33, 35-36 及38-39 段的議題上,分別就各自的立場所作的解釋。 而我們也不認為這些不同的側重點,足以構成他們雙方或與循道衞理宗教會的分裂。

4. 循道衞理運動一向明白,我們是深深蒙受馬丁路德和其他宗教改革家,以及其後的衞斯理兄弟對稱義的聖經教導的理解。 但它亦一直懷抱早期東西方教會大公傳統的稱義教義元素,這給予循道衞理宗稱義教義「在言語上,神學的詳細闡述和重點上」留下了獨特的輪廓。 但這些不同並不會妨礙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會之間「對稱義教義基本真理的共識」(《聯合聲明》40),循道衞理宗的教導如下:

4.1 根據衞斯理約翰,原罪的教義是必要的基督教信仰教義。人性的敗壞不能靠我們自己得醫治。 人類墮落的毁滅性後果,由上帝施予的普世性預設恩典所扭轉(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作成我們自己的救贖」第 III.4段)。 人類能夠回應上帝的呼召,全因為上帝先臨的工作。 根據衞斯理的觀點,上帝的恩典會「協助」,但不會「強逼」人去回應(衞斯理講章第六十三篇「福音普遍的傳播」第11段)。 藉著上帝的恩典,信徒被委派和得着能力向他人宣告,上帝已使世界與他自己復和,並且以耶穌基督的名義勸告他們與上帝和好(林後五 20)。

4.2 循道衞理宗教會一向對罪的赦免與得以稱義之間,以及稱義與成聖之間的緊密連繫,極為重視,並以此去理解聖經的稱義教義。 衞斯理約翰在上帝的救贖中看見恩典的兩方面工作: 「因著稱義,我們從罪疚中被拯救出來,重新得着上帝的寵愛; 藉著成聖,我們從罪的權勢和根源中被拯救出來,恢復上帝的形象」(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第II.1段)。 我們被救贖獲接納與上帝團契共融,以及我們生命獲創造性的更新,全然是上帝恩典的作為。

4.3 救贖是「出於信,因此屬乎恩」(羅四 16)這句保羅的話,可以是循道衞理運動的座右銘。 它是在衞斯理兄弟與他們的友人經歷單靠恩典獲得帶來釋放的救贖福音後,便展開的宣教運動。 人唯獨透過上帝的恩典,才能藉著信心得救贖。 因著信,我們委身於上帝的恩典和大愛,在我們生命中的拯救、贖回、醫治和更新的工作。 因此,真正的基督徒信心,總是「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加五6)。 不論是信心或仁愛,都不是人的力量所成就,而是由上帝呼召我們去相信,以及因上帝傾倒的愛,我們才被納進入上帝的救贖現實中。

4.4 在循道衞理宗的教導、證道、禮儀及聖詩中,恩典神學不單只包括對罪的赦免的確據,還包含我們從罪的權勢得釋放的應許。 循道衞理宗神學認真地對待保羅的宣告: 「但如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羅六 22)。 這便是衞斯理發展出來的「基督徒的完全」或「全然的成聖」的教義(參帖前五23)的原由。 他認為這教義是循道衞理宗教導的核心。 這教義在循道衞理運動的歷史中,雖然得到不同的詮釋,但在循道衞理宗的教導中,以下五點一直都很清晰:

a) 「全然的成聖」或「基督徒的完全」其實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以及「愛鄰如己」(參太廿二 37-39;約壹 二5)。

b) 「基督徒的完全」並非指唯獨屬於上帝的絕對完全;它亦「並不意味信徒能免除無知、犯錯、軟弱或試探」(衞斯理講章第四十篇「基督徒的完全」第1.9段)。

c) 縱使我們整個人都被上帝的愛所注滿(羅五5),而這愛是由聖靈傾到在我們心中, 這永遠都是上帝的恩賜和上帝恩典的工作,而永遠不是人的功德或成就。

d) 對戰勝罪的盼望,不應導致我們否定或忽視信仰倒退和被罪惡權勢逮住的危機。 因此,約翰壹書一章 6-9節表示:「我們若說,我們與上帝有團契,卻仍在黑暗裏行走,就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e) 那些藉著上帝的恩典稱義及成聖的人,終其一生,都要與試探和罪惡爭戰。 但在這場爭戰中,他們因上帝已在基督裏粉碎了罪的權勢,這福音的應許而得力。 即使「舊人自私的慾望中對上帝的反動」(《聯合聲明》28)依然存留在稱義的人的生命中, 上帝的恩典「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 21)。

4.5 對循道衞理宗同道來說,律法和福音兩者都是上帝的話語和旨意的表達。 為對生命及美善的道作出指引 (參申三十 15-20),上帝在愛中頒下律法,以愛上帝、愛鄰舍的誡命總括。 但作為人類,我們卻無法單靠自己的能力遵行這道。 由於我們全都未能遵行上帝的旨意,所以現在律法的作用,變成指控及宣判我們的罪(參羅三 21)。 現在上帝藉著基督的生命及死亡所顯明和表達的愛,拯救我們並給予我們生命。 雖然律法已再無能力定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罪,它依然像愛的誡命所總括的,是對上帝的旨意不可或缺的指引。

4.6 信心及得救的確據,一向屬於循道衞理宗的核心教導。 這確據不是在擁有的確定性,而是建基於上帝的愛,祂與我們建立的一份可靠性的關係。 這關係是以運用「蒙恩途徑」活出來,特別是查閱聖經和領受聖餐。 這些是被上帝所設立的外在表徵,上帝通過它們把衪的恩典傳達給我們。 並由聖靈的見證,讓我們得着我們是上帝兒女的確據 (羅八16),這是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平安和喜樂源頭。 在衞斯理的詞彙中,「聖潔」和「喜樂」皆是上帝恩典的禮物。

4.7 「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加五 6) 被視作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生命結出的所有美善的源頭。 敬虔的工作和憐憫的工作,都是跟隨耶穌的人生命中的聖靈果子。 這些工作亦幫助信徒在與上帝的團契共融中,活出他們的生命,以及在上帝對貧乏者和最需要上帝之愛的人, 這等宣教和服侍的禾場中,作上帝的同工(林前三 7)。 但這一切工作,都是上帝恩典的作為;或如衞斯理約翰在他的講章「作成我們自己的救贖」(腓二 22) 所說:「上帝在工作,因此你才可以工作。 上帝在工作,因此你必須要工作」(衞斯理講章第八十五篇第III.2段)。

5. 作為循道衞理宗同道,我們感恩在這些共識的基礎上, 在一些國家中的信義宗及循道衞理宗教會確認,彼此屬於耶穌基督的同一教會,並宣告雙方的講壇和聖壇完全共融。 我們懇切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能根據這稱義教義共識的聯合聲明,與其他地區的信義宗及和羅馬天主教會進入更緊密的關係。

[ 官方共同肯定的聲明 ]

在這聲明中,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以及它的成員教會肯定, 它們在基本的教義上同意由世界信義宗聯合會及天主教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奧斯堡簽署的《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所表達的教導。

《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簽署代表,一同歡迎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以及其成員教會所發表的以上聲明。 這聲明宣告並顯示循道衞理宗贊同,《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所表達的基本真理共識。

建基於它們對稱義教義的基本真理的共同肯定,這三方承諾會一起致力透過神學研究、教導及證道,深化它們對稱義的共同理解。

現時所達致的成果及承諾,被天主教會、信義宗及循道衞理宗同道視為他們追求完全的共融, 以及對世界作出共同見證的一種努力,這正是基督對全體基督徒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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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聲明》的共融旅程--黃錦文神父

《聯合聲明》的共融旅程

能夠參與《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的編譯工作,深感主恩深厚!

小學在新教學校就讀。每天早會時間,常聽到講台上的牧師,批評其他宗教不是迷信便是錯誤。 由於來自傳統中國家庭,對基督宗教毫無認識,加上年少,對不同宗教教義的對錯,缺乏判別能力,牧師的恆常批評,讓我感到困惑。 小學畢業後,沒有機會再接觸基督宗教,但小學的經驗,深藏意識的海洋中。

預科就讀天主教學校,意外發覺氣氛與小學時截然不同,兩年中從未聽到神父或教友同學批評新教,反而感到天主教對其他宗教相當尊重。 因學校天主教氛圍的潛移默化,信仰漸漸生根,成長。畢業四年後,領洗成為基督徒。

日後回應天主的召喚,加入耶穌會,被祝聖為司鐸。 接受神學培育期間,因研讀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相關資料,漸漸明白當代天主教因受梵二神學的影響, 對其他宗教採取包容的態度,並視新教為兄弟姐妹,切願彼此共融合一,在人間為主作證。 深受梵二包容精神的感召,心中渴望天主教能與新教共融合一,猶如主內的家人。

我願坦誠剖白,多年與新教兄弟姐妹接觸的經驗,與小學時大同小異: 不少新教的兄弟姐妹仍對天主教採批評、拒絕的態度,但亦有不少對天主教相當友善。 整體來說,情況不算樂觀!至此,筆者只是描述個人身處華人世界的主觀經驗,無意作客觀的評論。

二零一三年,因緣際會,能參與《聯合聲明》的編譯工作,與信徒、修女、神父、牧師共事,審核譯稿。 與信義會兄弟共事的經驗,讓我對新教有了全新的體驗。

審稿過程中,雙方意見的分岐,比想像中少得多。 縱有不同看法,雙方都懷著深度的尊重,用心聆聽,真誠交流,善意分享,充份流露主內的情誼。 整個審稿工作,在充滿合作精神的氣氛中完成。雙方的友誼,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與信義會合作的經驗,讓我認識到兩教的合作不是幻想,而是現況。 畢竟,雙方都是基督的教會,來自同一源頭——耶穌基督,藉宗徒傳承到現在,以至永遠。

歷史上兩教曾發生許多磨擦,彼此排斥。現在的問題是: 繼續此種排拒,或是以全新的觀點重新互相了解,以主內兄弟教會的態度互相接納?

幾個月共同合作的經驗,讓我肯定後者是主的旨意。阿們!

黃錦文神父

天主教香港教區

二零一四年清明節

台灣輔仁大學濟時樓逸靜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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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坦誠.開放.共融--李廣生牧師、方克信牧師、曾浩賢牧師

尊重.坦誠.開放.共融

方克信牧師、李廣生牧師、曾浩賢牧師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所簽訂的《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中,有一語句: 「十六世紀的有關教義譴責已不復適用於今天的對方身上」,叫人深刻動容。 這句話既尊重歷史,也表明了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在過去數十年來在尋求合一的道路上,以尊重、坦誠和開放的心彼此對話之成果。 感謝上帝,今次與天主教會香港教區和香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在《聯合聲明》中譯本的合作上, 也讓我們親身經歷到這份彼此尊重、坦誠和開放的美善。

尤記得與天主教會的同工們在進行第一次翻譯會議時,因著彼此尊重的態度,讓我們很快便達成是次翻譯工作的原則和共識。 又因著這互相尊重的基礎,雖然我們彼此還未算熟落,但很快地便能作出坦誠的分享和討論。 我們一段一段地細閱,彼此坦誠地從信、雅、達三個向度提出自己的觀點,沒有絲毫為難。

沒有絲毫為難,除了源於尊重,也是基於雙方皆有開放之心懷。 因著不同背景,每個人對翻譯總有自己的想法和立場,難以完全排除個人主觀成份。 不過是次我們所經歷到的,是大家都沒看自己比別人強,而是持開放的心,不堅持非必要的立場,以兼容的心尋找最好的共識。

因著尊重、坦誠和開放,本以為要用很多時間才能完成的翻譯,我們在五次會議中便完成了。 此外,當後來與香港循道衞理聯合教會的同工商討那份加簽文件的翻譯稿時,也是在尊重、坦誠和開放的心懷下順利完成的。 凡此種種,我們深感聖靈在我們當中工作,讓我們親嘗合一共融的美善,也給了我們一個很大的鼓勵和見證。 明白這條合一共融之路還有很多路要走,但這既是上帝的旨意,我們樂意倚靠祂的大能,繼續擺上微小的力量!

願榮耀歸於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阿們!

李廣生牧師、方克信牧師、曾浩賢牧師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二零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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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有榮焉--林崇智牧師

與有榮焉

一九九九年九月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執行委員會在香港舉行會議,欣悉世界信義宗聯合會與羅馬天主教會雙方經過多年努力, 終於對稱義教義達至基本共識,並於同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德國奧斯堡為共同發表《有關成義/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舉行簽署儀式。 當年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為隆重其事,特派遣總幹事喬墨爾博士(Dr Joe Hale)帶同一封賀函, 出席這個重要的典禮,並開始與相關教會探討本宗加入簽署這份《聯合聲明》的可能性。 經過兩年多磋商,三方教會終於在二零零一年落實教會合一的心願。 翌年本宗會督沃爾特•克萊貝爾(Walker Klaiber)及杰弗理•溫賴特教授(Prof. Geoffrey Wainwright)聯合擬訂一份循道衞理宗的信仰聲明, 以便在聯署時附在《聯合聲明》中,以表達本宗特色,並本宗對稱義教義的理解與《聯合聲明》的一致性,這份聲明在本宗內獲廣泛的接納和支持。

二零零六年,本人參加了世界循道衞理宗協會在韓國首爾舉行的代表大會,見證了本宗教會代表加入聯署《聯合聲明》, 見證教會藉着聖靈的帶領和彼此間真誠對話,終於帶來了在真理上的和好和合一。 然而可惜的是,當天大會沒有派發《聯合聲明》給與會者,以致我們見證了這個重要時刻的人「空手」而回。

特別感恩的是本人去年獲會長委派,參與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所組成的工作小組, 將上述文獻不同的中文譯本,校訂成互相承認的中文譯本,將稱義的真理,帶進華人教會的信徒中。

教會代表們簽署互認的中文譯本,誠然是一件教會的大喜事,相信情況可以喻作婚姻關係中簽訂的盟誓, 當然是表達雙方努力委身的成果和里程碑, 但同樣重要的是互訂盟誓的人,一生如何活出豐盛的婚姻生活,這需要繼續加倍努力和委身才成。 但願眾教會繼續在信徒中多作牧養教導工作,同心協力排除過往的誤解,好讓這個獲上主賜福的成就能結出纍纍善果, 教會也能在尊重與互信的合一基礎上彼此相愛,為華人教會,甚至普世教會帶來更多更大的祝福。

林崇智牧師

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

二零一四年復活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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