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交谈

H1 宗教交谈(1):宏观角度下的反省及耶稣对「异教徒」的态度
H2 宗教交谈(2):跟其他宗教合作和祈祷
H3 宗教交谈(3):修女跟佛教法师学东方灵修?!
H4 宗教交谈(4):神的存在无可推诿
H5 宗教交谈(5):四面佛个案所引发的问题
H6 宗教交谈(6):「分别为圣」的两个进路
H7 试从圣经给「宗教交谈」作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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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宗教交谈(1):宏观角度下的反省及耶稣对「异教徒」的态度

  1. 承接着「(D1)不信主的能否得救?」的讨论,亦引发了其他宗教人士是否「无名基督徒」及天主教「宗教交谈」的问题。
  2. 首先,我们所讲的「其他宗教」(或「不同的宗教」)不是指日本真理教那些有问题的宗教,而是指正派的宗教,即导人向善,迈向真善美, 与人探讨 人生的真谛的宗教。以下所说的「其他宗教」,也是指这些正派的宗教。
  3. A)从「宏观/广义角度」反省,其他宗教所寻找的「至高神明」其实就是天主

  4. 许多人丶许多文化中都到认出宇宙中有一「至高神明」的存在,但他们没天主(天主,神之意)的启示,所以不认识这个「至高神明」就是天 主,有些 就称祂为「道」或「天」或「老天爷」;中国人很了得,还体察到这个「天」是仁慈的丶慈悲的,所以会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所有(正派的) 宗教都是寻找生命 终极的问题,其实都是在寻找这个神,在这个角度之下,你怎样称呼祂反而是次要的,你可以称祂为「天主」丶「上帝」丶「佛」丶「道」丶「阿 拉」……
  5. 神/真理是无限的,是终极的,祂大过/超越过教会,不但「大过」教会,更「大过」一切宗教(包括宗教组织和体系)丶概念丶语言……甚 至「大 过」整个人类丶整个宇宙!不论是我们的神学丶我们的宗教……,始终都只不过是人类用「有限的」语言和概念来讲论这个「无限而且超越一切」 的天主!
  6. 一些认真寻找生命意义的先贤圣哲对这个无限的真理/神发出诚心的追求,按他们有限的了解去尊敬这一个神。天主是真理,祂赐人理智,人 亦可以凭 着理智认出一些真理,他们各有领会,亦在千百年来在各自的文化及处境中,各自发展出自己的组织丶体系丶术语丶概念丶文化丶敬礼丶运作模 式丶「神学」(对 神丶对终极问题的了解)……并藉此帮(其他)人走近这个无限的神丶无限的真理。
  7. 不同的宗教能够对某些真理有共同的领会,例如:人类应互助互爱,很多宗教丶甚至无宗教的人仕,只要是怀着善意的人都会领会到;而真理 亦是超过 我们的理智所能完全领会的,所以不同的宗教丶甚至先哲圣贤对某些人生问题各有心得,例如:儒家洞察世间的美善,努力发扬仁义之道;老庄主 张顺应自然丶泰然 自若丶顺应天命;佛陀看透世事常变,教人破除执着。
  8. 他们虽然没有天主所赐的启示,没有圆满的真理,但他们都捉摸到真理的一部份,而且跟天主教有相近的地方,你可以看到天主虽然将圆满的 启示放在 天主教会里,但在教会以外天主也是临在的,圣神/灵根本运行於整个世界及不同的文化中。
  9. 所以天主教乐意尊重其他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亦乐意同一切怀着善意的人携手建设世界,当然天主教亦肯定自己从天主那里所领受的启 示,并且继 续传扬福音,好让他们(包括其他宗教)得以认识圆满的真理。(注1--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文献《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第2号,已 列於下方)
  10. B)信仰,多少都有主观的成份

  11. 也许有人会问:「基督徒就认为天主是宇宙中的唯一真神,但佛教徒丶道教徒等都会认为自己所信的神才是唯一真神,谁才是对的丶正统 的?」
  12. 这的确是有主观的成份!无疑,基督徒会认为自己的信仰内容在客观上是对的丶真的(其实当一个人信丶或接受它是对的丶真的的时候,已有 主观的成 份),同样,佛教徒或伊斯兰教徒或犹太教徒也会主观地认为他们的信仰内容在客观上是对的丶真的。基督徒可以指着圣经上某句经文指明耶稣是 主,除祂以外没有 救援云云,伊斯兰教徒也可以拿着可兰经指明耶稣只是个先知而已。双方各持一词,激辩十天都没有结果,旁观的无宗教信仰人士则看个捧腹大笑 或嗤之以鼻,天主 却羞於面对它。
  13. 在基督宗教里(即包括天主教丶东正教和基督新教,当然也包括基督新教中多不胜数的宗派),则可评断某些教派是否异端,因为她们有共同 的标准, 那就是宗/使徒时代初期教会的信仰,它体现在圣经及圣传中(本网页的「(A1)浅谈圣经丶圣传及谁是『新教』」有简单的介绍),它可谓後 世各地各代基督徒 的准绳,与它相符的就是正统,否则,就不正统。
  14. (基督)宗派与宗派之间就可以这样比较,但宗教与宗教之间(例如:基督宗教与伊斯兰教或佛教)就不能这样比较,因为彼此没有共同的标 准,而且 神(或更好说是各宗教自己对神的了解)又无法证明出来。你的圣经人家都不接受不信,他的可兰经(或佛经)你也不接受不信,大家没共同的标 准,如何比较?! 而且神大过/超越过我们(人类),任何宗教都无法像做实验般来「证明」祂,例如:佛教徒不能(科学地)证明轮回,基督徒不能(科学地)证 明(死後的)永 生,也不能将轮回或永生拿出来给人看。更何况,假若能被你证明的,那个就已经不是神了,因为祂远远超越我们,不是我们所能「捕捉」得到 「拿来」「证明」 的。即使是「空坟墓」也不能「证明」耶稣复活,因为「空坟墓」的现象有许多可能的成因,例如:司祭长们便说是门徒们把耶稣的遗体盗去(玛 /太28:12- 13)。但当你信了主之後,「空坟墓」却是一个佐证,与你所信的十分吻合。在这些不能「证明」的地方,就是我们投以信德之处。当然,我们 的信仰仍可找到一 些支持点,例如:十二宗/使徒除若望/约翰外,尽皆为主殉道,按理没有人会编个要叫自己受苦的故事来骗人,但这些都不是像做实验那样「证 明」基督信仰。佛 教或其他(正派的)宗教大概都可以提出她们信仰的支持点。
  15. 说到最後,「信仰」,多多少少都是有主观的成份的。
  16. C)耶稣对「异教徒」的态度

  17. 天主教虽然保管着天主圆满的真理,但又是否应该「当自己晒」丶唯我独尊地去接触其他宗教呢?我想先看看耶稣的榜样。若/约4记载耶 稣与撒玛 黎雅妇人交谈,後来帮她认识了天主的救恩。
  18. 犹太人是很不喜欢撒玛黎雅人的,因为他们的信仰不纯正,对天主的敬礼亦不合乎犹太人的规格,用今日的说话,他们是异端,或被视为其他 宗教人 仕。
  19. 祂本身就是真理的耶稣,接触这个撒玛黎雅妇人的时候,祂的态度如何?是否很骄傲地或很霸道地叫人皈依自己呢?不是!相反,耶稣很有礼 貌丶很温 和地协助这个女人认识天主,即使祂指出这个女人有五个丈夫这麽放荡的道德生活时,也不是恶形恶相或凶神恶煞地指斥人。
  20. 耶稣这个榜样是我们基督徒要效法的,在接触其他宗教时,我们虽然有天主的启示,保管着圆满的真理,但我们也不应唯我独尊,更不应骄 傲丶霸道地 对待他们,反而应该有份尊重他人的态度,高兴地丶诚意地丶友善地跟人分享基督的福音。
  21. 附注

  22. 注1:参阅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文献《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第2号:「天主公教绝不摒弃这些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并非怀着诚 恳的敬 意,考虑他们的作事与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规诫与教理。这一切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天主公教所坚持丶所教导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着普照全人 类的真理之光。天 主公教在传扬,而且必须不断地传扬基督,祂是『道路丶真理与生命』(若14:6),在祂内人类获得宗教生活的圆满,藉着祂天主使一切与自 己和好了。」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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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宗教交谈(2):跟其他宗教合作和祈祷

  1. 误解者接受了吴x光牧师所着的列治文平x福音堂「本会简介」的看法(可见於http://www.pechurch.bc.ca/), 认为天 主教与其他宗教人士一同办讲座,共同携手建设世界,足已证明天主教赞成宗教合一,他又以(a)一篇讲述教宗曾於1986年在意大利与其他 宗教人士一同灵修 祷告念经敬拜的文章(也许是某处的报导,下称「例证」),(b)教宗在10/1996举行了一个为期四天的「宗教合一会议」, (c)Focolare(其 中文名是「普世博爱运动」)推动世界友爱合一的报导(文中不乏ecumenical,unity,united world,one等字),及(d)另一篇有关修女跟佛教法师学东方灵修的文章,作为天主教搞「宗教合一运动」的例证,说这资料已清楚说 明天主教大力推动 宗教合一。修女跟法师学灵修一事,容小弟另文回应,小弟在此先就其他问题尝试作出一点澄清。
  2. A)为方便讨论,现先将误解者所用的资料照登出来,共有以下5段

  3. 本教会仍然视天主教,新神学派,灵恩派等为异端;因此丶本教会不赞成他们所发起的「教会合一运动」;对近代由天主教带动的,与佛教丶 印度教丶 喇嘛教,犹太教,回教等宗教进行的「宗教大合一运动」更是反对。我们认为信仰纯正的教会在「属灵的关系」上联为一体已经足够,无需要在 「组织」上合成一 体。本教会甚至视「宗教大合一运动」为世界末日之前出於魔鬼的大迷惑,任何基督徒都应该起来反对。(见「本会简介」内的「简介本教会名 称」末段)
  4. 靠着圣经的真理丶我们相信如下的「末世观」: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有一天会回来,属主清楚得救的人全部都要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 接受工作 上的赏赐。但教会被提升天之後,地上就有史无前例的大灾难,情况变得非常混乱和邪恶;因圣经预言撒但的工作发展到末世之时将会达至最高 峰,并有「假先 知」丶和「假基督」起来,以虚假的大神迹大奇事迷惑全世界。他们联合世上的众教会,和各种宗教,组成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对任何反对的 人加以屠杀。(见 「本会简介」内的「简介本教会的信仰」第3段)
  5. In 1986, Italy, John Paul II was at the Assisi gathering of 130 leaders of the world’s 12 major religions to pray for peace. Praying together were snake worshipers, fire worshipers, spiritists, animists, North American witch doctors, Buddhists, Muslims, and Hindus, as well as “Christians” and Catholics. The pope declared that all were “praying to the same God.” On occasion the pope allowed his good friend the Dalai Lama to replace the cross with Buddha on the altar of St. Peter’s Church in Assi and for him and his monks to perform their Buddist worship there.
  6. 教皇约翰廿三所推动的「大合一运动」,不但为基督教各大宗派,同时也为东正教,回教,印度教,佛教,喇麻教,鍚克教,犹太教,和世上 所有宗 教,因为他在「梵蒂岗第二次会议」开始不久就宣布说:「天主教教会认定自己有责任推动全球合一……,包括那些不在同一个羊圈的也在内。」 自此丶教皇就不断 与各宗教的代表接触,1986年更邀请了世上160个宗教代表出席合一会议;到1996年十月,更举行了一个为期四天的「宗教合一会 议」,与会者,有四百 多位来自世界各国不同宗教的代表;他们出席了28次圆桌会议,70次祈祷会;还邀请了联合国的秘书长等人参加。
  7. “From its humble beginnings in the Italian city of Trent, the Focolare has become a worldwide movement, and now numbers over 87,000 members and about two million friends and adherents in over 180 nations. The Movement is made up of persons of all ages, races and walks of life. It is ecumenical. Members of the world's religions as well as persons of no religious affiliation also participate in the life of the Movement in varying degrees……In 1962 the Movement was approved by Pope John XXIII……The road to unity leads to dialogue: dialogue among Christians, dialogue among members of the world religions, dialogue with persons of other convictions.” "That all may be one," the goal towards which the Focolare wants to give its contribution, has attracted many young people on every continent who live and work for a united world. Meeting with 18,000 of these youth on March 31, 1990,Pope John Paul II spoke of a united world as "the great expectation of today's humanity, the great challenge of our future.”
  8. B)先回应「本会简介」的看法

  9. 「本会简介」内的这种「末世观」,正如其原文(见上述第3点)一开始所说的,仅是「我们相信」而已,它是否符合圣经的本意,或是否为 正统的基 督教所接受,仍未可知。对於该教会在「理解圣经」方面的情况,小弟在「(F)圣洗,圣体,告解」一项内的「(F10)弥撒不是再将耶稣杀 掉,而是纪念祂唯 一的祭献,且符合圣经」第24至35点已略有论述和回应,在此不赘。
  10. 看过上述「本会简介」的两段文字,大概谁都可看到它对天主教至少有以下的看法:近代由天主教带动的,与佛教丶印度教丶喇嘛教,犹太 教,回教等 宗教进行的「宗教大合一运动」,是联合世上的众教会,和各种宗教,(笔者按:在组织上)组成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它将对任何反对的人加 以屠杀。
  11. 天主教与佛教丶印度教丶喇嘛教丶犹太教丶回教等有接触是不争的事实,但天主教这样做只是进行「宗教交谈」,或为(世界的)和平祈祷 (下文将会 再论述),这一切却不是要进行甚麽「宗教大合一运动」,并非要联合世上的众教会,和各种宗教,(在组织上)组成一个「世界性的宗教」,更 不是要对任何反对 的人加以屠杀!
  12. C)天主教进行的只是「宗教交谈」,并非「宗教合一」

  13. 如果A君看见一个男仔尊重一个女仔的看法,又见到他们有时都会倾谈一番,间中又会合作去造福人群,便凭着这个「表象」断定(甚至四出 宣布)他 想跟她结婚生子,那麽,A君若非过敏,也许就是连结婚是甚麽一回事还不太清楚。
  14. 如果天主教尊重其他(正派的)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亦乐意同一切怀着善意的人(包括其他宗教人士)携手建设世界,使这世界更温暖, 使人活得 更好,误解者便认为这是「在组织上」进行「宗教合一」的话,那麽,按他个人的人生字典/定义来了解,就难怪他会说这「足已证明了天主教赞 成宗教合一」可 是,对「宗教合一」怀有这样的理解,未免过敏了吧!更何况是误以为(在组织上)组成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後,要对任何反对的人加以屠杀!
  15. 天主教「不是」亦「没说」要跟佛教丶道教丶伊斯兰教丶印度教等其他宗教合一,意思是天主教不是亦没说要与他们「在组织上」合并成 (另)一个宗 教。天主教只是说「宗教交谈」,即怀着尊重的态度,互相认识丶沟通丶交流丶了解。
  16. 天主教的「宗教交谈」是与其他宗教互相尊重地分享自己的信仰丶对人生对终极问题的看法,并携手促进公益,发扬人类的精神和道德价值, 推动全球 (人类)更加友爱团结。这是我们「宗教交谈」的意思。小弟特别在下面(D)项引述部份天主教文献为证。
  17. D)部份天主教文献

  18.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文献《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第2号:「自古迄今,各民族都意识到,某种玄奥的能力,存在於事物的运行及人 生的事故 中,有时竟可体认此一『至高神明』或『天父』。此种意识与体认,以最深的宗教情感贯彻到他们的生活中。但是,与文化进步有关联的宗教,更 以较精确的概念和 较文明的言词,设法解答同样的问题……。世界各地的其它宗教,也提供教理丶生活规诫,以及敬神礼仪,作为方法,从各方面努力弥补人心之不 平。天主公教绝不 摒弃这些宗教里的真的圣的因素,并非怀着诚恳的敬意,考虑他们的作事与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规诫与教理。这一切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天主公教 所坚持丶所教导的 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映着普照全人类的真理之光。天主公教在传扬,而且必须不断地传扬基督,祂是『道路丶真理与生命』(若14:6),在祂 内人类获得宗教生 活的圆满,藉着祂天主使一切与自己和好了。因此,教会劝告其子女们,应以明智与爱德,同其他宗教信徒交谈与合作,为基督徒的信仰与生活作 见证,同时承认丶 维护并倡导(MICHAEL按:请注意,要「承认丶维护并倡导」的,不是那些宗教的神明,而是)那些宗教徒所拥有的精神与道德,以及社会 文化的价值。」
  19. 1964 年的「祂的教会」通谕第3章先强调真宗教只有一个,即基督所建立的教会,接着说:「事虽如此,我们并非不愿以一种敬重的心思重视在各种非 以基督为名的宗教 内所有的一切精神道德价值,我们希望与各宗教联合起来,来推行并维护宗教自由,人类友爱丶教育道德,以及社会与国家福利的共同最理想。」 (笔者按:请注 意,上述的「我们希望与各宗教联合起来」,并非指「组织上」合并成一个宗教,而是「联合起来」推动仁爱道德,去为世界丶为全人类的福祉做 点事。)
  20. 1990年的「救主的使命」通谕第57号:「交谈的范围很广,而且能有多种形式和表达:从宗教传统专家的交流,或那些传统的正式代表 之间的交 谈,到对整体发展和维护宗教价值的合作;从分享他们各自的属灵经验,到所谓的『生活对话』,藉着生活对话,不同宗教的信徒,在每日的生活 中,为他们自己的 人性和精神的价值,在彼此面前作证,并且彼此帮助依照那些价值而生活,俾能建立一个更公平和友爱的社会。」
  21. E)回应一同办讲座

  22. 进行「宗教交谈」,就会互相分享。对某些道理(例如:爱与慈悲)大家可能有相近的看法,甚至只是不同的表达而已,但也会有些地方(例 如:一神 论和泛神论,永生及轮回)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不同的地方不易相通也没甚麽问题,亦无相通的必要。「交谈」之後,我们仍可坚持自己的 看法和立场,并向 他们传扬福音。
  23. 自己体会到天主是神/真理,这固然是千真万确的,但在自己这个有限的人对无限的神的领会上,我们不了解的,极有可能多过我们所了解及 所能了解 的哩。基督宗教相信这位无限而又超越一切的神主动并亲自将自己启示给人,所以我们知道祂是三位一体,这是佛教丶道教等「由人凭理智之光去 认识这无限的真理 而形成的宗教」所不能洞悉的,可是,我们(即使是神学博士)对三位一体的奥秘又能明白多少呢?对後世教会有极深远影响的大神学家圣奥斯定 (即奥古斯丁)都 无法参透其中!
  24. 大家若是/能(互相尊重地)「交谈」,不是一提到「xx教」就不说情由地一口咬定她是错,不是一听见人家说个自己不常用的术语,便立 即认为对 方是异端邪说,却能专心(大概还要谦虚地)聆听对方在这个术语(或概念丶表达丶行为)背後真正想讲出的意思,就知道大家(可能)原来都有 相近的看法(例 如:佛教的「慈悲」与基督宗教的「爱」;有些教会虽然说耶稣是「两性两位」,但原来她们的意思基本上就是天主教所讲的「两性一位」),如 此,则各自(宗 教)的理解和经验就有可能使大家对那无限而又超越一切(宗教丶语言丶概念……)的神,有更丰富的认识,甚至能互相启发,使大家发现各自的 盲点(说基督宗教 都会有盲点,并不表示上主的启示不完整,而只是我们信徒水皮,领略得差而已,而且人的脑袋总容纳不下无限的真理),或各自较为忽略之处, 例如:东丶西方教 会都明白救恩「使人从罪恶中释放」(消极)及「使人肖似基督,成为天主的子女」(积极),但救恩的内容实在丰富,我们有时会顾此失彼,西 方教会就因为较强 调「从罪恶释放」,以致有一段时间,几乎忘记东方教会所强调的「成为天主子女」。交谈之後,就平衡过来。两者其实是可以互补的。
  25. 天主教和其他宗教所进行的「宗教交谈」的内容就是就着某一课题,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例如:在1/2001初,香港六宗教领袖座谈会 就以「宗 教界对香港教育的反思与期望」为主题,举行宗教思想交谈会,分享大家对宗教办学的理念和期望。这「香港六宗教」除了(香港的)道教丶佛 教丶孔教丶伊斯兰教 和天主教外,还包括基督教哩。
  26. 大约在1996年,小弟曾参加过一个名为「生死两茫茫」的公开讲座,它邀请了天主教神父丶基督教牧师丶资深佛教信徒和孔教学者各一名 作嘉宾, 分享他们对人生丶死亡丶痛苦和如何关顾快要离世的人的看法和经验,然後有台下发言,再有嘉宾的回应及对谈,这虽不是由香港六宗教举办的定 期交谈聚会,但也 算得上是一个宗教交谈的座谈会吧。在聚会中谁也没说过一点带有「合并各宗教」色彩的说话。
  27. F)回应教宗与其他宗教人士一同祈祷

  28. 天主教的「宗教交谈」,甚至「例证」所说的教宗与其他宗教人士一起祈祷,都是从「宏观/广义」的角度而言的(详见拙作「(H1)宗教 交谈 (1):宏观角度下的反思及耶稣对异教徒的态度」)。
  29. 「例证」中提及「拜火教丶巫医丶拜蛇教」等名字,香港人这些名字难免有点怪模怪样的感觉,不过,她们到底有甚麽教义我就不清楚了,也 许她们对 无限的神/终极的问题等理解,远逊於基督宗教及其他大宗教(如佛教);此外,她们是否真的「拜一朵火」或「拜一条蛇」,小弟也不知道。故 此,小弟不敢亦不 能只从「拜火」丶「拜蛇」等名字,就随便判断他们是一般基督宗教所说的「拜偶像」。
  30. 但无论如何,正如「例证」所报导的:教宗明言“praying to the same God”(「宏观/广义」的角度),这次聚会又不是为「合并各宗教」而齐心祈祷和商讨「合并事宜」,而是「为和平」而祈祷。信了主的人难 道就不能与其他宗 教人士一起做点有益於世的事麽?如果有修女和尼姑能够跨越「门派」的阻隔一齐合作照顾孤儿,相信也可算是为充满苦痛的人间加添一份温暖 吧!既然如此,那 麽,教宗与其他宗教人士一起「为和平」祈祷,应该都可谓给充满纷争的世界尽一点绵力吧!
  31. G)回应「为期四天的宗教合一会议」及Focolare的报导

  32. 关於「教皇约翰廿三」和Focolare(其中文名是「普世博爱运动」)那两段报导,小弟不知误解者从哪里得来,但小弟相信这些资料 (除「宗 教合一会议」外)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误解者对这些资料的理解就似乎有点问题。
  33. 「教皇约翰廿三」那段提及「天主教教会认定自己有责任推动全球合一……,包括那些不在同一个羊圈的也在内。」此句「推动全球合一」是 为了甚 麽?是为在「组织」上组成一个新宗教,还是为促进人类互爱丶四海一家(这种「合一」)及发扬人类的精神和道德价值?可惜,「答案」被省略 了,我们只见到 「……」!
  34. 即使那四天的「会议」真的名为「宗教合一会议」,但按天主教在「宗教交谈」方面一贯的立场看来(见上文第14-16点),这里的「合 一」也不 会是指「组织」上的合一。就连Focolare那段报导内的ecumenical,unity,united world,one等字所指的,也不会是在「组织」上的「统一」,而应是指四海一家丶大同世界的幅度。
  35. 大家不妨想一想:若别人不在主耶稣的同一羊圈内,我们是否就不可以互助互爱丶四海一家呢?是否不信耶稣的,就不可以讲和实行「爱」? 信了耶稣 之後,我们是否就连别人(例如:佛教徒)讲仁爱都不可以接受?如果佛教徒(或没有任何宗教仰的人)做些为社会为人(类)有益的事,基督徒 是否就因为信了耶 稣(或因为他们不信耶稣),而不可以与他们一起合作?如果我的姊姊信佛,家母病了,我是否就不能与姊姊谈论家母的病情,也不能与姊姊一起 照顾家母呢?
  36. 说天主教与其他宗教「有所接触」是正确的,这「事」的确发生,要找这类的报导,甚至相片,作为「证据」,相信并不太难,只是这份「接 触」却不 幸地被吴x光牧师和误解者懂成「进行(在组织上)的宗教合一」。唉!若有人拿着这些「证据」,然後加上自己的曲解来讲论天主教,小弟真担 心不清楚底蕴的人 会信以为真!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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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宗教交谈(3):修女跟佛教法师学东方灵修?!

  1. 误解者多次以李修哲神父所写的一篇文章(下称「李文」),来「指证」天主教现正积极推行全球宗教合一。小弟现先贴出「李文」,然後按 自己对 「教会本地化」的些微认识,尝试作出澄清。
  2. A)「李文」内容

  3. 由於灵修是宗教信仰中非常重要的课题,因此在宗教交谈中自然也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在这方面开风气之先的是圣功修女会。而在她们 修女中, 涉猎最深且投入最多的,就是目前的会长李纯娟修女。笔者在写本文期间,曾专程前往台南拜访,请她谈谈这方面的经验与经过。以下就是访谈的 内容:
  4. 问:「李修女:我知道你们从事东方灵修的探讨长达将近二十五年,是不是可以请您谈一谈,当日怎麽会想到在这方面努力呢?」
  5. 李修女:「是为了要响应亚洲主教团的呼吁,建立地方教会。一九七○年我们正筹备召开大会,特别邀请耶稣会中华会省张春申神父在我们大 会开幕式 中致开幕词。他致词後即将离去时对我们说,要建设地方教会当做的事情很多,不可能一个团体或任何一个人什麽都做。他认为我们修会有不少中 国修女,所以为什 麽不从东方灵修的探讨开始以作为对建立地方教会的具体呼吁与响应。同时他说,你们如果不做的话,恐怕别人也要做。当时他只丢下这麽一句话 就走了。
  6. 他走了以後,我们就正式开会。在开会期间,我们对神父的这样一个建议非常认真地讨论与分辨。所以在那次会议中我们就做了一个议决案。 就是以探 讨东方灵修跟东方灵修相关的课题作为我们修会未来三年的优先工作。接着我们就拟了一系列具体的方案与行动。但是由於我们人数并不多,所以 只能以一丶二个人 组成小组分头进行。当时我是负责刚刚进修会的初学修女,所以就让初学修女对中国哲学与中国经书的认识与了解开始。所以初学修女们就跟我一 起到成功大学去听 唐亦男老师的课,即老庄哲学。
  7. 另外有一些修女则到处去访问台湾各寺庙,探索是否有些寺庙可以让我们去住一段时间向他们学习的可能性。另外一组去各地参观,看怎样能 够在我们 自己地方设立一个道场。所以我和钟修女丶陈修女去了日本,拜访拉萨和何西达两位神父,也去参观拉萨的地方,看到底是怎麽做的?
  8. 一九七六年年底,我们为自己的修女举办了东方灵修讲习。当时有七十几位修女,包括几位德国修女在内。我们把讲习分成三个阶段,是为让 每位修女 都有机会参加。我们请了佛教的白云法师,现在在关庙住,请他讲解佛法。请辅大黎建球教授讲佛教在中国。请郑圣冲神父讲德日进。
  9. 後来,因为认识了白云法师,而且又是第一位我们接触的佛教法师,他来给我们办讲习,同时教我们打坐。在他的演讲中,不断地谈做为一位 修行者, 就是要不断清净意念,发挥智慧。在当时我不见得完全了解他在说什麽。可是到今天我就很懂得他当时在说什麽。
  10. 事实上,在一九七年五年年底,现在回想起来,可以看出是天主圣神一路在领导着。当时亚洲修女联合会在曼谷举行一次东方灵修讲习会。台 湾方面由 乌苏拉会的林会长修女和我二人去参加。可以说这个讲习会为我来讲,是对东方灵修的探讨及灵修本位化一个好大好大的鼓励与肯定。虽然个人内 心中早有这样的一 种向往与想法,但无法肯定这就是教会的方向。但在这次研习中有三位主讲人,第一位是威廉.蒋士敦(William Johnston,S.J.),他是在东京上智大学的教授,也是世界闻名的神修作家。
  11. 第二位主讲人是日本道明会押田神父。他就非常的不一样。可能因为他本身就是东方人吧!在他的整个演讲和教导中,就非常具有那种东方师 傅当头棒 喝的味道。
  12. 第三位主讲人范达娜修女,她是一位来自印度宗教传统的修女,讲的每一句话都能非常引起每一位的共鸣。我觉得非常的震撼。押田神父讲许 多话我们 听不懂。就像是旷野的呼声,把你的意识给敲醒了,就是有这样的韵味!而范达娜修女则不是,她把很多很多自己对基督的信仰,在非基督宗教的 国度里,让基督信 仰扎根。所以她演讲的主题是「基督丶文化与亚洲修道人的培育」,非常的好。所以让我感觉到参加这次的讲习就如沐浴在圣神的春风里的那种喜 悦。回来之後我深 深地认清了这就是我们要走的方向没错!
  13. 按着我们分头进行。进行到某一个阶段,我就带着初学修女到彰化大城乡的古岩寺白云法师的地方去住。当时在那边有男众也有女众。本来预 定住四个 礼拜,每天早上跟他们一齐诵经丶早祷,打坐完之後,我们又在寺庙楼上做我们的早祷和唱圣歌。後来因故提早一个礼拜回家。我当时也许由於很 渴望多学习佛学与 与佛法,所以感到并没有多大的收获。但却也看出在往後所接触到的法师中,以白云法师比较开放,而且也对天主教非常友善。後来罗光主教也邀 请他去辅大授课。 从此之後,我们仍陆绩跟他有来往。他也会偶尔带些年轻弟子来我们这里用午餐。修女发愿时我们也邀他来参加,并为他准备一桌素食,主教跟神 父们就跟他坐在同 一桌。他告诉我们,他回去之後,他的徒弟会问他:『老和尚,人家修女发愿,您去参加做什麽?人家修女还得特别为您准备一桌素食。』他就 说:『这就是你们无 法了解的地方。』这就是我们跟白云法师的一段缘。」
  14. 目前,圣功修女会已拥有一座可以容纳四丶五十位的静坐处所,高大而宽敞,与一般寺庙中的设备几乎没有两样。每天清晨,修女们怀着一颗 属於中国 人的心,透过东方的静坐,在宁静中去体会天人合一的神秘与乐趣。
  15. 该会不但自己身体力行,而且更进一步地把她们研究的成果拿来跟国际人士分享。一九七八年,在台南圣功修女会举办过一次专为神职人员的 国际性会 议。由圣功修女们负责议题的内容。在议程中除了安排大家实地去参观台南具代表性的道庙外,演讲内容也多是与中国灵修有关的课题。计请佛教 的晓云法师主讲 『禅宗』,在日本钻研多年的押田神父讲解「基督徒的禅』,同时也远从印度邀请来一位修女跟大家分享「印度瑜珈与天主教的祈祷』。这种颇具 地方色彩又具规模 的研习会,的确令与会者大开眼界,得以一窥中国灵修精神的堂奥。
  16. B)小弟对误解者的回应

  17. 听见修女们说「上老庄哲学课,跟佛教法师学习东方灵修丶佛学丶佛法,打坐(或静坐)」等等,实在难怪持「狭义」角度看信仰事情的误解 者会那麽 光火。小弟从未与李纯娟修女交谈过,但对「教会本地化」(或称「教会本位化」)有丁点儿的认识,或能在此作一点澄清。
  18. 李修女说她们为了「响应亚洲主教团的呼吁,建立地方教会」,并接受了张春申神父的建议「从东方灵修的探讨开始」,所以她们便前去上老 庄哲学 课,跟佛教法师学习东方灵修丶佛学丶佛法,打坐等等。她所说的「跟佛教法师学习佛学和佛法」大概应该不是学习泛神论丶轮回这些有关「教 义」方面的事,而是 「东方灵修」,这从所她提及的「白云法师演讲内容」(见下一点)可见一斑。
  19. 诚如「李文」所言:「灵修是宗教信仰中非常重要的课题」!它的范围也很广阔,祈祷是灵修,修身操练品格和生活态度也是灵修。李修女 说:「白云 法师……给我们办讲习,同时教我们打坐。在他的演讲中,不断地谈做为一位修行者,就是要不断清净意念,发挥智慧。」打坐祈祷固然是灵修, 「不断清净意念, 发挥智慧」这些修身的态度和方式也是灵修的一部份。
  20. 的确,李纯娟修女及其圣功修女会所作的,就是在灵修方面的本地化工作,原来这已在《越界重逢》(李修哲着,台南:闻道出版 社,1998,再 版)第95-96页中明言。「李文」原来亦是刊载於此书第120-124页!第95-96页提及张春申神父建议她们参与这个灵修本地化的 行列,她们同意 了,其後两年她们举办了多次灵修讲习会,除邀请天主教人士主讲外,「甚至为了实行宗教交谈,也敦请了佛教的男女法师。有人也知道,她们曾 留位寺院,为了学 习祈祷的方法。」请留意,她们学习的是「祈祷」,不是佛教教义。她们这样「宗教交谈」,是为灵修本地化,并非为促进天主教和佛教(在组织 上)「合一」,去 组成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21. 要「建立地方教会」,不只是在某地区传扬福音,最终也要将这个信仰「本地化」,即以当地的文化表达出来,例如:将圣经由外文译成当地 语文,就 可谓「本地化」的一个工作。为何要「本地化」呢?因为「信仰」(包含神学和灵修等等)就是天主与(不同民族的)人的相遇,每个民族理应而 且可以用自己本有 的文化来表达这份人神的相遇,并用自己本有的方式丶进路来接近天主(其他民族的方式丶进路当然也有其价值),所以每个民族(或地方教会) 可以各有表达的 「方式」,当然,表达出来时应与教会二千年来的信仰在「内容」上一致和一脉相承。这个「内容相同,(表达)方式有异」正是教会「至公性」 --即「唯一(或 一体)而多元」,的一种表现。
  22. 基督宗教自欧洲传入东方,总带有多少西洋的文化味道。西方较着重理性丶系统和分析,讲解信仰(或神学)时都会借用西方哲学的概念和词 汇(例如 三位一体中的「位」和「体」),祈祷时多是与天主对谈或唱圣歌,这一切固然是好的,亦无需摒弃,但与东方人较为着重心灵丶(人际)关系和 感性的文化和进 路,的确有些分别。
  23. 比方,中国文化认为「天地有情」,最高的理想就是「天地人的合一」,孟子说一个人培养的那份浩然之气丶正气(即至大至刚的正气),是 可以与天 地之间的正气丶灵气交流的。在中国的古典籍里,提及人要参与天地的创造,化育万有,天命(这里的「天」不是天空之意,已像一个主宰丶至上 神)给我们的人性 就是要我们「参天地之化育」,人要发挥「天」的仁心,好能「民胞物与」(这就是将万物变成一体,意即对待所有人犹如你的兄弟姊妹,将所有 的万物都当作好像 是你的同胞那样看待),这是多麽大丶多麽宽广的宇宙情怀。这种追求「天人合一」境界的中国文化和进路,在西方是甚少见到的。
  24. 又例如西洋画全幅都充满灿烂夺目的色彩和图案,不会有丝毫的空白,但中国水墨画则常有不着墨的空白之处,表达出人与景物交融,「两忘 烟水 里」,天地的灵气与人之间那种生命的气息彼此交流相通,透过「空白」,又予人「言有尽,意无穷」丶「无声胜有胜」的广阔丶深邃(甚至无 限)意境。「天地人 合一」既是中国文化很深的信念和渴望,在水墨画这些艺术的表达上,自然都会流露出来。
  25. 佛教早过基督宗教传入中国,禅宗更在中国落地生根,溶入中国文化,它不着重理性分析,却常以故事(甚至默言不语)来启发听众,去体会 生命之 道。小弟没直接跟随佛教法师学打坐,但一些跟过他们学打坐的神父也曾教过小弟,有时,我们(香港天主教)在一些讲座开始时,或在避静(灵 修营)中,负责带 领祈祷的神父(或修女或教友)都会用打坐(或静坐)的方式作为祈祷。做法很简单,放松自己,注意呼吸,不用发声,然後体会自己就在那位无 限而又超越一切, 兼且「无处不在丶处处都在」的天主的怀抱中(参阅圣咏/诗篇139:1-12),亦可随着呼吸,慢慢地丶轻声地不断重覆呼唤「阿爸!父 呀!」(即天主,这 是思高版圣经所用的词汇,见罗8:15),犹如诵经一样,或随着一呼一吸,透过「呼(出)气」,(想像)将自己的交(出)给天主,交托在 天主手中,透过 「吸气」,(想像)吸入天主予人的生命气息--圣神(即圣灵,参阅创2:7),就是这样「坐」十多二十分钟,祈祷体会「天人合一」,经历 「我在主内,主在 我内」。这种「打坐」的祈祷方式和进路,与西方传统的回然不同,但也一样可帮人接近那位无限而又超越一切的真神,而且可以丰富整个教会的 灵修传统。分享讨 论,携手合作促进人类福祉,祈祷灵修,是天主教与其他宗教进行「宗教交谈」较常用的途径。
  26. 在这里,顺道谈谈天主教「烧香」和摆上「中华历代先祖」神主牌的问题。在香港,很多时在弥撒中会向圣经丶祭台丶十架丶圣像丶圣体献香 (用西方 「摇吊炉」的方式),以表示尊敬,在除夕年三十晚的弥撒里面,临近尾声时,通常会有「敬祖」的仪式(因为记念祖先和慎终追远也是十诫中 「孝敬父母」这条诫 命所包含的思想),在祭台侧近摆放「中华历代先祖」神主牌,然後祈祷并「摇吊炉」献香,有些圣堂则采用中国文化常用的「上三柱香」方式来 献香,这是一个 「本地化」的做法和尝试。「烧香」只是「方式」,「意义」是「敬祖」,不是一般中国人所讲的「拜神」。香港中西文化交流,中国文化的味道 不及台湾那边浓 厚,听说台湾那边(的天主教)会较多用「烧香」这种方式。
  27. 台湾的罗光主教邀请白云法师到天主教的辅仁大学授课,香港天主教的圣神修院神哲学院哲学系中的「佛学」一科,也是请佛教人士前来讲授 的,小弟 在80年初参加为期两年的「教理讲授」训练班,学习如何给慕道者讲授要理,当中「亚洲宗教简介」一科,就请来佛教一位居士和伊斯兰教一位 教长前来现身说 法,给我们介绍他们的宗教信仰。
  28. 小弟很欣赏这个做法,因为由该宗教人士介绍该宗教的内容,应该会较为客观和准确。在此,恕我得罪讲句,有许多由基督教徒执笔丶介绍其 他宗教和 教会的书籍或文章,我是不敢尽信的。所以当我想认识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的信仰是否真的有甚麽问题时,小弟都前去拜访他们,与他们交流讨 论。
  29. 小弟还清楚记得我第一次去「耶证」的经验,那次他们在主日下午举行聚会,未去之前小弟心中已感困惑,不知应怀着甚麽态度去参加,去质 询他们? 还是怎样?当日早上弥撒中我问了天主,弥撒後归家途中,还在过马路时,忽然有个念头闪出来:「先虚心听他们说!」小弟心中立时辖然开朗, 平安喜乐油然而 生,这的确是个正确态度,小弟相信这是天主俯听了我的祈祷,给我指引。那天下午,小弟(尽力)放下自己固有的看法,虚心聆听他们所讲的, 并尝试从他们的角 度,了解他们的看法和真正要表达的意思(尽管在聆听交流讨论的过程中,他们有些观点我是不同意的)。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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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 宗教交谈(4):神的存在无可推诿

  1. 误解者引述罗1:19-25,结论出「人犯罪离开神,绝不是出於无知。人在明知神的永能和神性下,若按良心行事寻求,绝不会把真神当 蛇丶树丶 佛像,进而拜偶像丶拜蛇丶拜树的罪中,所以,不会有人处身在其他宗教里,却是『信』主得救。」小弟尝试在此回应一下。
  2. 首先,小弟不知误解者所引述的罗1:19-25是哪一个版本,我手上有的是连基督教学者都认为译得准确的思高版圣经,这是天主教华人 教会内很 通用的一个中文译本。罗1: 20-25大家的翻译很接近,但罗1:19的思高版这样翻译:「因为认识天主为他们是很明显的事,原来天主已将自己显示给他们了。」这与 误解者所引述的版 本「神的事情丶人所能知道的丶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像有点出入。
  3. 在思高版,人能认识的是:「天主」(天主,即神之意)。按小弟粗浅的理解(也许是理解错了),在误解者所用的版本,尤其是经他的「应 用」(或 是诠释)後,人能认识的是:「他所能认识的一切事,包括对於神所能认识的一切」,意味着人已能知道「全部」,连对这个神和其他事情都有 100%的丶透彻的 认识/认知,丝毫不会懂错,丝毫不会不知,以致没有「错误良心」(即误将对的看作错的,或将错的误看成对的)的可能,因此,他可以结论 说:「人犯罪离开 神,绝不是出於无知。……」
  4. 罗1:20思高版是「其实,自从天主创世以来,他那看不见的美善,即他永远的大能和他为神的本性,都可凭他所造的万物,辨认洞察出 来,以致人 无可推诿。」的确,由宇宙的秩序和美丽,人不但能知道有神的存在,而且可以认出这个神是美善的。要有这种认识并不算难,以人的本性当可认 出,所以「为他们 是很明显的事」,因此,天主教梵二大公会议基於罗1:19-20指出人可以凭理智之光认出有神的存在(参阅「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 第2号),而且认 出一些真理,但不是全部,因为即使人没犯罪,他的理智也不能了解无限的神和真理,更何况(犯罪後)理智(如同良心一样)是可以受蒙蔽的 哩。
  5. 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人故意拒绝天主,或将天主歪曲而成为偶像,或所谓「拜神信神」实在就不是诚心追寻终极真理/天主的。时至今日,仍 然有人拿 钱财名利权势当作天主,亦不乏以宗教之名敛财,也有人所谓「信神」,根本就是把神当作阿拉丁神灯里的大力士,叫他满足自己「妻财子禄」的 欲望。
  6. 但世上也确有真诚地追寻神或真理的(神本身也是真理的化身)。孔子很棒,洞察「上天」--这个老天爷,有好生之德,宇宙充满着生生不 息的生命 力及世间的美善;老子体会到顺应自然的重要,亦经验到在宇宙之间有一个超越人所能完全明白的「道」,老子不知祂的名字,就称之为「道」 (道德经:……道可 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後……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 不知名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许多圣贤先哲对真理丶对神都各有(局部的)领会,於是渐渐形成自己的宗教或宗派。
  7. 这些真诚地追寻神或真理的宗教,天主教认为他们的了解都是不完整的。唯有这位神亲自启示祂自己,人才有机会圆满地认识祂。但即使基督 宗教有上 主的启示,但有些地方(例如「三位一体」的奥秘)我们也不易理解。
  8. 如果人的理智(或和良心)能如上文第3点所言「100%的丶透彻的认识/认知,丝毫不会懂错,丝毫不会不知,以致没有『错误良心』 (即误将对 的看作错的,或将错的误看成对的)的可能」,那麽,人不信耶稣,当然是有罪的,可是人的理智(和良心)是这样吗?不要说无限的神和真理, 就算我们对日常普 通的小事,都经常懂错啦!
  9. 所以,这些不是「明知」(100%丶彻底的「知」)天主,而又「故意」不拜祂的人,他们只是「搞错了对象」或基於人的理智有限而未能 100%丶彻底地认识天主而已,他们其实是在追寻这个宇宙的真神(即基督徒所相信的天主)哩!若他们都要被定罪,那麽,与那在十架上仍为 钉祂的人祈祷「父 啊!宽赦他们罢!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甚麽」的耶稣(路23:34),如何配合丶协调?不要忘记,「天主的看法与人不同:人看外貌, 上主却看人心」 (撒上16:7),祂也「认识众人的心」哩(宗/徒1:24)。
  10. 而在本网页D项「因信成义/称义」的讨论中,拙作所讲的「无名基督徒」,都是指「搞错了对象」这一种,不是「明知故意(兼且没错误良 心的可 能)」不拜天主那种。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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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 宗教交谈(5):四面佛个案所引发的问题

  1. 误解者表示佛与耶稣明显不一样,怎能说信佛的人内心其实就是信耶稣?!他又引述一对夫妇信了四面佛,受邪灵骚扰达三十年之久,心中没 有平安, 更遑论「得救」,後来他俩夫妇信了主耶稣,生命才得以改变过来。误解者以此个案证明信其他神祗有别於信耶稣。他又认为若有人寻求神/天 主,祂怎不知道?若 人真的继续寻求神,神/天主是会叫他们寻见的。祂怎会不带领这人归向祂,而让他「认错对象」追随了其他的神祗?
  2. A)请先明了「客观」和「主观」,「明知故犯」和「认错对象」的分别

  3. 这些认错对象的人,可能误将佛(甚至一棵树)当作神,即在「客观上」他们的信仰「对象」(佛,或一棵树),与基督徒所相信是神的天主 (包括圣 子耶稣),是不一样的(佛或一棵树,与耶稣在「客观上」当然不一样啦!是两个being),但这些认错对象的人,在他们心中(即在其「主 观上」)是(想) 信那位无限而又超越的真神,只不过是在「客观上」他们的对象错了。天主明白他们的心(参阅撒上16:7,宗/徒1:24),正如误解者所 说的:「有人寻求 神/天主,祂怎不知道?」清楚划分这个「客观」和「主观」的分别,将有助我们的讨论。
  4. 为方便以下及以後的讨论,那些「明知天主(天主,即神之意),明知耶稣是真神,而又故意不信祂丶不拜祂丶不跟随祂丶不接受丶不走近丶 不寻求 祂」的,小弟称之为「明知故犯」,「那些真诚地追寻神和真理的宗教,只是因为搞错了对象或基於人的理智有限,而未能信从那无限而又超越一 切的天主和真理」 的,小弟称之为「认错对象」。
  5. B)若那对夫妇在「主观上」是信真神,为何三十年之久没有平安?

  6. 人信四面佛,通常是为「妻财子禄」上的利益(那个见证个案也是如此),这其实有点儿不在本文及「因信成义/称义」的讨论范围,因为在 拙作 「(H1)宗教交谈(1):宏观角度下的反省及耶稣对「异教徒」的态度」第2点及「(D1)不信主的能得救吗?」第2点就界定了之後所要 讨论的「其他宗 教」(或「不同的宗教」)是指那些「正派的宗教,即导人向善,迈向真善美,与人探讨人生的真谛的宗教」,拙作所提及的「宗教」都是指这些 「真诚地追寻神和 真理的宗教」,根本就不是「四面佛」那种。在「因信成义/称义」的课题上,我们不是讨论「明知故犯」的能否得救,若「明知故犯」当然有 罪,不得救啦!我们 讨论的范围是「认错对象」会否有得救的可能。信仰之事,即使只是一个课题,它的内容已很阔大了,误解者说错了范围,实在不足为奇,小弟也 经常如此哩!
  7. 可是,就算那对夫妇「主观上」信真神,但「客观上」信了四面佛,结果在未信耶稣之前受邪灵骚扰达三十年之久,没平安啊!那如如何呢? 小弟回应 之前,先让我先借用佛教两个词汇:「迷信」和「智信」。「迷信」大意是不问情由,不理三七廿一,总之是佛讲的,就甚麽都对,甚麽都行,即 使说了一些很不合 情理的东西,都照样认为是对的,这种态度是很偏颇丶很盲目地去相信。「智信」则刚刚相反,是怀着开明的态度去相信,去接受,遇到不合情理 或疑惑的地方,会 寻求合情合理的解释。
  8. 误解者认为:「若人真的继续寻求神,神是会叫他们寻见的」,这句说话就像「若人看圣经,神会叫他明白圣经的说话。」我不否定这两句说 话,但事 实摆在眼前,即使在基督教的圈子里,被公认为异端的教会,有!教人饮双氧水的教会,有!过份强调世界末日,甚至带领教众一起自杀的教会, 有!偏颇得不合情 理的教会,有!而且她们都说自己信耶稣和圣经,甚至都会说出上述两句话。
  9. 一般人信主的过程是这样的:朋友带我去布道会,或在街上有人向我传福音,我信了,自然都返那间教会了,但我通常不会先去查考那间教会 有没有问 题(例如:问问人她是否异端,是否过度强调末世,是否会教人饮双氧水,是否偏颇……),返了教会之後,我渐渐受这间教会的薰陶,对圣经丶 对神丶对人生的了 解和看法和取向和立场和价值观……都承袭着这间教会的。我固然是信耶稣丶信真神,但也得看我「好不好彩」入了一间怎样的教会。两个性格相 近的人同时信主, 一个入了一间「智信」的教会,另一个入了一间「迷信」的教会,或一个入了正统教会,一个入了异端教会,一段时间之後,两个人都会有很大的 分别。不是「若人 真的寻求神」和「看圣经」,他就一定不会入了一间有问题的教会,他就一定不会曲解圣经的说话。
  10. 所以,一个「主观上」真心信耶稣的基督徒,「客观上」可以入错一间有问题的教会,而弄得其身心灵等方面江河日下;同样,如果一个人在 「主观 上」真心信那无限而又超越的神,但在「客观上」认错对象,误信四面佛或一些不良的宗教,他走他的人生路时,都不会怎样轻快,甚至会问题丛 生,享受不到「信 真神」应有的平安喜乐。
  11. C)怎样知道自己是真的走近了天主?

  12. 那麽,我们如何得知自己所信的是真神,及所加入的教会是真的领人接近天主呢?耶稣说得好:「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可凭他们的 果实辨别 他们。」(参阅玛/太7:17-20)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天主本身是爱,也是真丶善丶美,(愿意)走近祂归向祂的人很自然会受祂同 化,日益肖似祂是 正常的後果。
  13. 好的教会就帮人活得更起劲,活得更精彩,更能面对人生顺逆,对未来更有希望,胸襟更广阔,更豁达包容,更通情达理,更慈悲仁爱……用 圣经的说 话就是活得「更丰盛的生命」(若/约10:10),充满「圣神的效果(圣灵的果子)」(迦/加5:22-23a),「肖似基督」云云。
  14. 若某人加入某个教会後,反而变得固步自封,钻牛角尖,充满执着和偏见,自以为是,常怀敌意……若非个人因素所致,大概就是这个教会只 能在「名 义上」帮人走近天主,「实际上」却帮不到人真正地走近祂丶肖似祂。
  15. D)会有人看不出自己只是在「名义上」走近了天主吗?

  16. 但又会不会有人虽然拿着圣经或一些「好树结好果子」原则,却仍看不出自己只是在「名义上」走近了天主呢?小弟相信会有。大概金庸笔下 《倚天屠 龙记》里的灭绝师太也可算是个典型例子/比喻吧!她是出家人,佛门弟子,更是一派之主(名门正派,宗派),却厉言疾色,对付异己毫不手 软,手段辛辣的程度 恐怕比起被她口口声声称为魔教的明教中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完全不以为意!唉!相信在基督徒(不论任何教会)之中也会有「灭绝师太」 的。
  17. 人人都有自己的盲点,如果我们不虚心自省,不肯跳出自己的框框和观点,不肯接受他人的意见,不肯与外界交谈,却自以为是,那麽,即使 耶稣亲自 向自己解说,也无济於事!不是吗?法利塞人就变成了开眼的瞎子(参阅若/约9),多麽可惜。但愿他们和「灭绝师太」只是怀着「错误良心」 而已,因为真是 「盲的(看不见的)」,没罪(参阅若/约9)。
  18. 要虚心自省,要跳出……不自以为是,并不容易!信上帝的法利塞人,信了耶稣有恩宠(grace)的人都不易做到,小弟自问就经常撞 板。彼此宽 恕,努力包容吧!唯有天主才这麽好,祂自己无罪,却能体谅有罪的人的软弱,祂的心真大得令人感动!我们会犯罪,却不能包容别人的罪,即使 连一些与自己不同 的看法和表达都包容不来。「(软弱)罪人」之名,我们当之无愧。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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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 宗教交谈(6):「分别为圣」的两个进路

  1. 小弟估计可能在「宗教交谈」的讨论上,背後都涉及误解者和小弟(或天主教)对「分别为圣」的不同理解。
  2. 如果小弟没懂错的话,相信误解者会较着重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分别为圣」,即认为(或强调)「分别为圣」就是不要与异教徒在一 起,「在 身体(的交往)上」要保持距离,这也是旧约厄斯德拉/以斯拉和乃赫米雅/尼希米(厄上/拉10,厄下/尼13:23-27)所有过的做 法。
  3. 天主教(至少在香港)不及基督教有「分别为圣」这麽清晰的好词语,幸好也有这个思想,它常是含蓄地表达出来。在弥撒讲道中经常强调在 世俗中生 活的信徒要有爱,生活要有福音精神,即「在思想和精神上」不受世俗的取向和价值观同化,我们可以说天主教看「分别为圣」时,会较强调「思 想与精神」的角 度,有点像中国人所说的「(要)出於污泥而不染」,这也配合耶稣在若/约17:15所说的话:「我不求你(指天父)将他们从世界上撤去, 只求你保护他们脱 免邪恶。」和罗12:2所说的「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反而应以更新的心思变化自己……」(在1980年代,整个香港天主教展开为期数年的 大型「更新」运 动,就是以这节圣经为出发点)。
  4. 尽管新约远胜旧约,旧约仍有其价值。如果某人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只是一知半解,那麽,大概是不宜与其他宗教人士走在一起交流和讨论 信仰的 (「人际关系」角度),因为的确有被「搞乱」(信仰)的危险,而且自己亦没有甚麽(信仰)内容可与人交流和讨论。
  5. 若他肯定自己的信仰并对它有一定的认识,那麽,就无需回避与其他宗教人士一起交流和讨论了(「思想与精神」的角度),只要是互相尊 重丶开明丶 开放地进行,交流讨论可帮助双方对那无限而又超越的神,有更丰富的认识。梵二《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第2号就指出,在「不摒弃其他 宗教里的真的圣的 因素」之馀,「天主公教在传扬,而且必须不断地传扬基督,祂是『道路丶真理与生命』(若14:6),在祂内人类获得宗教生活的圆满,藉着 祂天主使一切与自 己和好了。因此,教会劝告其子女们,应以明智与爱德,同其他宗教的信徒交谈与合作,为基督徒的信仰与生活作见证,同时承认丶维謢并倡导那 些宗教徒所拥有的 精神与道德(按:请留意,是「精神与道德」,不是汛神论和轮回),以及社会文化的价值。」
  6. 「人际关系」和「思想和精神」两个角度各有其作用,它们其实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可以互相补足丶彼此丰富,无需对峙(例如:看见「字」 的人批评 对方看错是「公仔」)。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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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 试从圣经给「宗教交谈」作点补充

  1. 有位朋友表示在「在圣经中找不到有关天主教这种『宗教交谈』的教导!反而看到主吩咐我们离开异族所拜的神,单单事奉祂!」这使我想起 在「宗教 交谈」一项的多篇拙作中,的确是缺少了一篇以圣经为主的讨论。现试从圣经经文作少少补充,或者这也是多篇拙作的一个撮要丶总结。
  2. 新 旧约圣经写成的时候,有其背景,那时天主要教导人们认识祂才是唯一真神,当然会像那位朋友所说的:「吩咐人离开异族所拜的神,单单事奉 祂!」但从圣经不少 经文,也可结论出那些本意是诚心寻求世上唯一真神,却因认错对象而不识雅威/耶和华的宗教,天主是不会不向他们施恩的。
  3. 洪 水灭世之後,全世界只剩下诺厄/挪亚一家,天主对诺厄/挪亚和他的儿子们立盟约(创9:9-17),这盟约对他们「未来的後裔」都有效 (创9:9),这表 现出天主向各民族展开救恩计画。後来,在众多民族中,天主只拣选了年老无子的亚巴郎/亚伯拉罕(创12:1-4),赐他後裔,形成以色列 民族,并由这个与 天主缔结了旧约的民族中诞生救主耶稣。
  4. 那麽,亚巴郎/亚伯拉罕以外的其他民族如何?天主与诺厄/挪亚所立 的盟约对他们还是有效的!在小弟印象中,圣经并没说过因为祂与以色列子民立了旧约,而将与诺厄/挪亚所立的废除,「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 的天主(弟/提前 2:4)并不拒绝向以色列以外的民族施恩。这些也蒙主恩的非以色列民族,因没有天主的拣选和启示,他们不像以色列人一样,能清楚认识世上 唯一的真天主/真 神。他们固然有些是存心并且故意地将一些受造物当作真神/真天主来信奉,但不能否认他们不乏诚心寻求真理(包括正视人生及认真地关注终极 问题)的,例如 「正信的」佛教。小弟不排除在佛教内会有夹杂着迷信或民间信仰的成份的可能性,却也不能否认在佛教内也有诚心寻求真理的元素(虽然它们与 基督宗教所持守的 不同),这就是小弟所指的「正信」。
  5. 人可以凭理智从万物认识有一真神的「存在」(参阅罗1:19- 20),但即使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有上主的启示,仍不能明白这位真神的本性(例如:不知祂是三位一体,不知祂原来就是爱,还以为祂只会公 义地报复人),新 约时代的基督徒亦未必能够完全洞悉天主及其启示(保禄/保罗在格/林前13:12就说:「我们现在是藉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 要面对面的观看 了。」另参格/林後5:7)何况是其他没被天主拣选,没被祂赐予启示,结果只凭自己诚心对真理和这唯一真神的领会,而形成不同宗教的民族 哩!在这些民族中 的不同宗教,对天主的认识当然会较以色列民族和基督宗教不清楚及不完整,甚至在表面上能认错对象(例如:误以为佛才是真神),但在他们心 内,其实也可以是 诚心追求着这位对他们来说是「未识之神」(参阅宗/徒17:23)的真神--三位一体的天主,所以,在其内心而言,他们仍是追寻并跟随着 真神--三位一体 的天主,因为世上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是唯一真神嘛(参阅罗3:29-30)!
  6. 明知三位一体的天主是真神而 坚拒不接受的,当然是远离了祂,并且自我排除於天主的救恩之外(即不得救),但那些诚心追寻这位真神却只因没蒙主拣选和启示,以致对天主 的认识不完整,并 认错对象的其他宗教,他们的情况是不同的。他们没有这位天主藉梅瑟/摩西所赐的「法律」(梅瑟/摩西法律不仅是诫命,还包含着对天主一部 分的认识),「但 自己对自己就是法律。如此证明了法律的精华已刻在他们的心上」(罗2:14-15),「认识众人的心」的天主(参阅宗/徒1:24,撒上 16:7)既按不 同的人的情况作出相称的要求和审断(参阅路12:47-48),按理祂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因为对天主的认识不清楚不完整,以致在表面 上认错了对象,但 内心却追寻这个三位一体的真神」的宗教(简称为「不完整」的宗教),跟那些「明知祂是真神而故意拒绝」的宗教,同一看待。
  7. 当 然,这些「不完整」的宗教也需要基督的救恩,他们始终需要基督直接的光照,因为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参阅弟/提前2:5及4:10),如果 其他宗教能给人 「传送」救恩(他们自身产生不到救恩,不能使人享受天国),这救恩也必从基督而来,他们帮人「准备」去接受基督的救恩,但若时候未到-- 他们未能认清基督 是真天主,天主也不会对他们不施恩的。
  8. 耶稣对那因承袭祖先「不完整」信仰,而被以色列人视为异端丶异教徒 的撒玛黎雅妇人,也都相当接纳哩!祂怀着尊重的态度跟她分享丶(作宗教)「交谈」(包括「永生的水泉」丶「该在哪里朝拜天主」等宗教课 题),最後引渡她认 识了真天主(若/约4)。撒玛黎雅人的「不完整」信仰「准备」了他们,使他们容易「去到」基督那里,同样,发扬友爱善意的宗教也「准备」 了人跃进基督「彼 此相爱丶爱仇」的真理。
  9. 小弟写这篇文章并非要说服别人转入天主教,读者不同意亦无所谓。作为分享丶讨论, 如果读者认为所有非基督宗教都是要一律加以排斥的,那麽,你不妨想想:在耶稣降生救世以前的佛教徒,能否得救,又如何得救?(他们无缘认 识天主,并非他们 的责任)如果他们能够得救的话,那麽,他们的宗教(佛教)有没有正面的价值和意义呢?那又是甚麽价值和意义?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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