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 再論默/啟17中的大淫婦
某天主教徒從一位基督教朋友那裏收到以下一篇解釋默示錄/啟示錄第17章的文章(下稱「該文」),閱後似乎有點疑惑,便詢問小弟的意見。
縱觀全篇該文(下稱「全文」),不難看出它要將默/啟17中的大淫婦說成是天主教。現在,小弟會登出全文,然後再加上小弟的回應(以>>>並在各段拙作前加上阿拉伯數目字標示)。
該文說:
第十七章 宗教大巴比倫的傾倒
在本章開始之前,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就是第十七、十八、十九等三章不是接在第十六章之後,而是插進來的補充說明。
第二十章纔是真正接在十六章之後。至於第十七章所發生的情形,應該是和第十三章同時進行的,宗教的大巴比倫是被獸和十角毀滅的;
所以應該是三年半大災禍的初期被毀滅的。
壹 大妓女
大淫婦在原文字義是大妓女。教會是羔羊的妻。但教會若是與政治,偶像發生關係,是犯了屬靈的淫亂,是大淫婦。
但是聖經用大妓女這樣的字,表示不承認是妻子;她不祇是犯了淫亂,而是不蒙主認定是祂的配偶,根本就是與主不相關的女人,所以祇能說是大妓女。
這個大妓女,不但與世上的君王發生關係,她騎在七頭十角的獸上,表示她以羅馬政權作後盾,因此與敵基督(海中上來的獸)有關係。
>>>小弟回應「大淫婦在原文字義。教會是羔羊的妻。但教會若是與政治,偶像發生關係,是犯了屬靈的淫亂,是大淫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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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聖經學家都說默/啟17的大淫婦是指默示錄/啟示錄成書時的羅馬,而不是指教會(或某一個教會)。
原來在聖經中,信其他神祗而不追隨天主的城市或國家都會用淫婦、妓女、蕩婦來形容,例如:
亞述的尼尼微(參鴻3:4)、提洛/推羅(參依/賽23:16),就連耶路撒冷亦然(參依/賽1:21),
厄則克耳/以西結先知書23章也用淫亂的兩姊妹,來代表對天主不忠的以色列和猶大兩國。
-
在聖經中,亦多次以夫婦來比喻天主與其子民(以色列,教會)的關係,前者為夫,
後者為妻(參依/賽54:5-8,依/賽62:3-5,耶3:1—10,耶3:20—22,整部歐瑟亞/何西阿先知書,拉/瑪2:13-16,弗5:21-32);
以色列子民背離天主追隨異教神祗,也會被稱為「行淫」(參歐/何4:9-14),因此,像該文作者說「教會若與……偶像發生關係」而成為淫婦,也可說得通;
但是,「與偶像發生關係」的意思是「背棄天主,追隨異教神祗」,而不是「製造雕像和對這些雕像有任何關聯」,
因為在出25:10-22天主也叫梅瑟/摩西在約櫃上造兩個革魯賓/基路伯天使的像,在戶/民21:8-9天主又命梅瑟/摩西造一銅蛇像,懸在木竿上供人瞻仰,
可見天主根本不是禁止造像和對這些雕像有任何關聯,否則,天主自打咀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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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的作者解說「淫婦」時提及「偶像」也算合理,但無端端提及「政治」就顯得奇怪!
聖經不是像該文作者所說「(教會/天主的子民)與政治有關」就視為屬靈的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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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也,在舊約聖經中,天主立梅瑟/摩西為領袖,帶領管理以色列子民,這就涉及政治啦!
後來還設立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去分層管理,後來又有民長/士師做領袖,
再後來更有君王及君王制度──它還是天主確立的(參撒上9:15-10:25),天主的子民怎會與政治無關呢?!
倘若如該文作者所說「教會與政治有關」就是屬靈的淫亂,那麼,天主豈不是支持屬靈的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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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基督徒──教會的肢體,不論是西方國家抑或香港的,都會去投票,這與政治有關啊!
聖公會一直以英王為其教會的元首,這與政治有關啊!
就連馬丁「路德就是一班貴族政權(特別是Frederick of Saxony)的協助下,在德國推行宗教改革」
[B3註1]
,
不僅如此,「在馬丁路德著名的“二個國度觀”的思想體系中,他認為教會宣講的職事,是神在地上所設立的最高的事奉,其次才是政府維持社會秩序的職事。
二者都是神話語所委派設立的團體,彼此互盡義務。政府是透過法律,理性,權威等,來保護教會的宣講職事,照顧孤寡貧窮,持守公義;
而教會則是已神的話語來引導,糾正,影響政府;二者互相作用,促進神國度的擴展。
雖然政府與教會應該是分開的二個領域,卻又彼此關系密切」
[B3註2]
,這也與政治有關啊!然而,基督新教與政治有關,不等於就是屬靈的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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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作者為甚麼把本來不屬於「屬靈淫亂」的政治也提出來,說成教會與政治有關就是屬靈的淫亂呢?
因為他要攻擊的天主教也曾與政治有關吧(參該文末段)。
>>>小弟回應「但是聖經用大妓女這樣的字,表示不承認是妻子;
她不祇是犯了淫亂,而是不蒙主認定是祂的配偶,根本就是與主不相關的女人,所以祇能說是大妓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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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約翰所寫的默示錄/啟17:18說:「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和合本),不是教會啊!
那女人/大淫婦是指當時迫害教會的羅馬,不是指教會(教會不是「大城」啊)。在默示錄/啟示錄眼中,羅馬當然不會是天主的妻子啦。
默示錄/啟示錄叫當時的羅馬做大淫婦,默示錄/啟示錄不是要說「教會(或哪個教會)不是天主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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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犯了淫亂——不論在男女真實的性關係,抑或比喻的天人關係/天主與其子民(以色列、教會)的關係,
是否「就與主不相關」,甚至意味著「天主不會寬恕她,會棄絕她」呢?
根據聖經的真理,我們知道「不是」,因為天主主動憐愛和尋找罪人(參瑪/太9:9-13,羅5:6-8),
因為所有人(包括個人、城市、國家、教會)不論犯任何罪,只要真心悔改歸主,天主都樂意寬恕,祂沒有赦不了的罪,蕩子可以歸家(參路15:11-24),
以色列子民/猶太人被棄都不是永久的(參羅11);
所以,世人、羅馬如果悔改,他們一樣可以皈依天主,離開了天主的教友/教會如果悔改,天主也會歡迎他們,與他們恢復關係──天主不會視他們「與主不相關」。
我們相信了這個真理,這個喜訊,多麼有福!這是天主的恩賜,感謝主,讚美主!
>>>小弟回應「這個大妓女,不但與世上的君王發生關係,她騎在七頭十角的獸上,表示她以羅馬政權作後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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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淫婦本來就是指羅馬,但該文作者卻將之轉移去指「以羅馬政權作後盾」的「她」。
這個無端端加上去的「她」是誰?縱觀全文,可以得知是指天主教。
除了無端端提及「教會與政治有關就是屬靈的淫亂」外,該文作者無端端加上「她」,繼續為他攻擊天主教舖路,想把天主教說成大淫婦。
該文說:
貳 誰是大妓女
一 眾水之上
「眾水」指多民、多人、多國、多方(啟十七15),「在重水之上」表示在許多國家政權之上。
世界上祇有一個宗教組織和世界許多國家的政權發生關係,並且騎在信奉該宗教的國家上面干與他們的政治。
>>>小弟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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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全文和該文作者這段解說,相信讀者不難看出,該文作者認為「在眾水之上」的,就是文中的那個宗教組織,亦即是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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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世知名的基督教聖經學者巴克箂(William Barclay),在註釋默/啟17:1的「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時說:
「這個婦人就是巴比倫,所指的就是羅馬。這婦人被描寫(第一節)坐在眾水之上。在這幅描寫羅馬的景象中,約翰引述許多先知描述有關古巴比倫的預言。
在耶利米書五十一章十三節中,巴比倫被描述為:『住在眾水之上多有財寶的阿!』伯拉大河直接流經巴比倫的腹地,而且巴比倫本身坐落在許多灌溉運河之中心;
這些運河系統是四通八達的。
但這些字句卻不適合用來描寫羅馬。
約翰明白這點;於是在第十五節中,他改稱眾水只是一個象徵的說法,並指出羅馬當時在實際上統治多民,多人,多國,多方。」
[B3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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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就是「當時在實際上統治多民,多人,多國,多方」的羅馬,符合上面引用過的默/啟17:18的描述:
「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該文作者說:
「『在重水之上』表示在許多國家政權之上」,這與「坐在眾水上的」羅馬「統治……多國」、「管轄地上眾王」,意思互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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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本來是講羅馬的(「……表示在許多國家政權之上。」),怎麼緊接著的是無端端加上/說去「和世界許多國家的政權發生關係」的一個宗教組織呢?
而且這個宗教組織還是「騎在信奉該宗教的國家上面干與他們的政治」,當時羅馬信奉甚麼宗教組織呀?
她信奉天主教嗎?肯定不是,當時的羅馬正嚴厲地迫害教會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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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羅馬皇帝視自己為神明啊,該文作者的講法其實是不是說「羅馬皇帝和世界許多國家的政權發生關係,並且騎在信奉自己的國家上面干與他們的政治」呢?
若是如此講法,雖可以吻合上面「(羅馬)統治……多國」和「(羅馬)管轄地上眾王」的討論,卻不吻合全文哩。
該文說:
二 騎在朱紅色的獸上
撒但是大紅龍(啟十二3),也是有七頭和十角的獸(啟十三1)。
所以朱紅色的獸,表示牠和撒但有關係,朱紅色表示牠喝醉了聖徒的血。
歷代以來,撒但是利用世上的君王、宗教,殺害了許多的信徒。所以這個宗教組織也是殺害信徒的組織。
>>>小弟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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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的默/啟17:3,4和6是這樣的:「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
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3節)「那女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
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4節)「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我看見他、就大大的希奇。」(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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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作者說:「朱紅色的獸,表示牠和撒但有關係,朱紅色表示牠喝醉了聖徒的血。」那獸無疑是朱紅色的(見第3節),
但「喝醉了聖徒的血」的是「那女人」,即大淫婦(見第4節),不是該文作者所說的「獸」,但願是該文作者一時弄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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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箂在其《啟示錄注釋》(下冊)註釋默/啟17時也說:「在第六節中,那婦人被稱喝醉了聖徒的血,和殉道者的血。
這個意意是指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的寫照。」
[B3註4]
「喝醉了聖徒的血」表示殺害信徒,迫害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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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請弄清楚,迫害教會的是大淫婦/羅馬,不是該文作者無端端加上去的「宗教組織」──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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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剌的是,該文作者想說天主教殺害了許多基督教徒──見該文末段「天主教在所謂的教會黑暗時期,
曾經殺害了許多真正愛神的信徒,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據歷史上記載,死於天主教的信徒,比羅馬帝國那六位殘暴、自高自大的該撒所殺的還多。」然而,
該文作者大概是忘記了──先不當他是故意隱瞞──在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後,基督教徒也殺害了不少天主教徒,
新教不同宗派之間也曾有不少互相殘殺、彼此迫害的事發生,於是,在這些不幸而又值得我們一起懺悔的歷史中,
大家「也是殺害信徒的組織」。
該文說:
三 七頭十角
聖經本身解釋,「那七頭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
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啟十七9~12)。
羅馬城是建在七座山上,所以歷史上稱羅馬城為七山之城。羅馬城就是代表羅馬的政治,羅馬的帝國。
而這女人騎在上面,表示這個宗教組織也在羅馬城上,以羅馬帝國的政治勢力,作背景而有的。
>>>小弟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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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建在這七座山上?照該文作者此處的解說(即第二段),就是羅馬城/羅馬帝國。誰騎在/坐在這七座山上?
和合本的默/啟17:9就寫道:「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那麼,這女人/大淫婦就是羅馬城/羅馬帝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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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何驟眼看去此處的解說(即第二段),會覺得那女人是騎在羅馬城/羅馬帝國上面呢?
這是因為該文作者在第一段引用默/啟17:9時只說:
「那七頭就是…七座山」,略去了中間的「女人所坐的」,而且他在第二段的解說中,
又巧妙地把「而這女人騎在上面」一句緊接在羅馬城/羅馬帝國之後,讀起上來就很容易有這個錯覺。
若不小心對照聖經的經文,實在是很容易走漏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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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大淫婦於是由坐在七座山上面,變成「坐在七座山上面」的上面;
這個「上面的上面」,默/啟17沒有說過,卻是該文作者無端端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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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坐在七座山上的女人/大淫婦就是羅馬,該文作者怎麼又無端端加上一個「坐在『七座山上的女人』的上面」的宗教組織──天主教呢?
而且還說「這個宗教組織也在羅馬城上,以羅馬帝國的政治勢力,作背景而有的」呢?
該文作者既要令人誤以為女人/大淫婦是坐在羅馬城/羅馬帝國上面,他是想令人誤以為天主教就是這女人/大淫婦吧。
該文說:
四 大巴比倫
巴比倫就是古代的巴別,滿了偶像混亂的地方。
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是羅馬帝國最盛興的時候,他不能直接講明是羅馬帝國,所以用大巴比倫來表徵這個政權,影射它自高、滿了偶像。
五 有真理的外表,沒有真理的內容
「那女人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他淫亂的污穢」(啟十七4)。
金子、寶石和珍真珠乃是表徵真理;以這些作妝飾表示有屬靈和敬虔的外貌。
杯是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他淫亂的污穢‧正如主所責備的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滿了勒索和放蕩。
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二十三25~27)。
我想,我不必再加上甚麼,凡是基督徒一看就知道,聖經所說的情形,完全是羅馬天主教的寫照。
>>>小弟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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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箂在其《啟示錄注釋》(下冊)註釋默/啟17時也說:「在第四節中,那婦人被稱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並有各種珍貴的妝飾。
這就是羅馬窮奢極侈的象徵;該文作者以一名高等娼妓,佩戴最豪華的首飾用來誘惑男人,而展示羅馬當時的淫慾與虛有其表的浮華氣派。
那婦人被稱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這是另一幅描寫巴比倫的圖畫,也是直接引述舊約先知豫言譴責的話語。
耶利米說:『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
萬國喝了他的酒就癲狂了。』(耶五十一7)這是說羅馬手裏持著一個能誘惑人和在全地上散播不道德行為的金杯。」
[B3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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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聖經學者巴克箂說大淫婦以「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及「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代表羅馬窮奢極侈,
但該文作者在此就認為「金子、寶石和珍真珠乃是表徵真理;
以這些作妝飾表示有屬靈和敬虔的外貌。」至於大淫婦「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的意思,巴克箂和該文作者都有不同的解釋。
小弟不敢說該文作者此番解說全無道理,不過,拜讀了該文作者在上面的「解經」,真抱歉,小弟對該文作者的信心真是遠遠不及對巴克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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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該文作者說:
「正如主所責備的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聖經所說的情形,完全是羅馬天主教的寫照。」我聯想到的是天主教一開彌撒,
所有在場的參禮者,不論是教宗、主教、神父、修女、教友、男的、女的,年老的、年幼的,都先行認罪懺悔說:
「……我罪,我罪,我的重罪!……」如果「外表好看,內裏污穢」完全是羅馬天主教的寫照,但願它只是天主教一個教會所獨有,就好了。
該文說:
在這世上祇有羅馬天主教是政教不分的龐大組織,它的總部梵帝岡設在七座山之城。
藉羅馬帝國之政治力量,曾經君臨各國。
雖然隨著羅馬帝國的沒落,減少它的威風;仍然有不少信奉天主教的國家人民,受它有形、無形的支配轄制。
它也派使節到世界各國,仍然有不少的屬地影響力。
天主教在所謂的教會黑暗時期,曾經殺害了許多真正愛神的信徒,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
據歷史上記載,死於天主教的信徒,比羅馬帝國那六位殘暴、自高自大的該撒所殺的還多。天主教也賣贖罪票...."
>>>小弟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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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多處都無端端加上/說去一個宗教組織──天主教,該文作者也用了不少筆墨去形容天主教,在此處,該文作者可謂綜合一下前面所說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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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如果我不喜歡某人,就將他和/或他所具有的一些東西,說成是聖經反對的(雖然聖經本身沒有這個意思),這種做法並不可取。
按同樣的邏輯,我若不喜歡跳芭蕾舞的A君,我就把聖經說成反對芭蕾舞,以此攻擊A君;
反過來使用的例子亦出現過:
香港曾有牧師指雙氧水正是若/約4中耶穌所講的活水,那位牧師之所以有此驚人的講法,皆因他的教會正鼓吹人們飲用雙氧水;
退一步說,即使聖經曾反對當時的某人某事(聖經本身有這個意思),我們也不可胡亂拿來貼在後人身上,
比方,我們不能因為聖經記載天主曾用十大災難打擊當時的埃及和法郎/法老王(參出7-12),就說聖經也反對日後位於相同地方的國家和她的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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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們天主教在二千年的歷史中的確經常犯罪犯錯,前兩任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1920-2005)也為天主教曾犯下的罪過道歉,現任教宗方濟各也說:
「淨化教會應從我們自己做起,使教會得以成長。」
[B3註6]
仰賴天主的恩寵,天主教不斷悔改,努力淨煉、補贖和更新自己。願天主繼續助祐我們。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7年11月19日
[B3註1] 葉應霖,《從1525年德國「農民戰爭」看路德神學於政治倫理的內在限制》,第2段,它下載於
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SYip/PeasantWar1525.htm
[B3註2] Beiqian送交,「馬丁路德和德國農民戰爭」,它可下載於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986666&language=big5
[B3註3] 巴克箂,每日研經叢書,《啟示錄注釋》(下冊),三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2,頁168,亦可下載於
http://www.churchinmarlboro.org/Biblestudy/New%20Testament/66Rev/66ET17.htm
[B3註4] 巴克箂,每日研經叢書,《啟示錄注釋》(下冊),三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2,頁169,亦可下載於
http://www.churchinmarlboro.org/Biblestudy/New%20Testament/66Rev/66ET17.htm
[B3註5] 巴克箂,每日研經叢書,《啟示錄注釋》(下冊),三版,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2,頁169,亦可下載於
http://www.churchinmarlboro.org/Biblestudy/New%20Testament/66Rev/66ET17.htm
[B3註6] 「教宗清晨彌撒:淨化教會應從我們自己做起,使教會得以成長」,2017年11月9日,可下載於
http://zht.radiovaticana.va/news/2017/11/09/%E6%95%99%E5%AE%97%E6%B8%85%E6%99%A8%E5%BD%8C%E6%92%92%EF%BC%9A%E6%B7%A8%E5%8C%96%E6%95%99%E6%9C%83%E6%87%89%E5%BE%9E%E6%88%91%E5%80%91%E8%87%AA%E5%B7%B1%E5%81%9A%E8%B5%B7%EF%BC%8C%E4%BD%BF%E6%95%99%E6%9C%83%E5%BE%97%E4%BB%A5%E6%88%90%E9%95%B7/1348029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