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01 问:「怎样才算犯了罪?如何分大小罪?诫命符合人性吗?」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0/2017
- 昨天与一位姊妹说起,得知他心神困苦,几乎可与圣周五耶稣苦难嫓美!
- 事缘他忘记了「何谓犯罪?」却误将一切油然而生的负面情绪,都当作是罪,再加上太多「应该」,
结果,一有危险,感到惊慌担忧,就怪责自己不够信德(因为我应该信赖天主,却没做到);
当某个十分难相处的人走近,自己怕了他丶避开他的时候,心里就责备自己没去爱人; 每逢心情down一些又责怪自己不够喜乐;
被人激怒了,又责备自己「我不应该嬲人」丶「没有宽恕别人」,又担心天主会不宽恕自己,因为将天主经「反转来」就是:
「(不)宽恕我们,如同我们(不)宽恕别人一样」;
拼命遵守天主诫命後都做不到100分,结果又怪自己!……明明无罪的都当作是罪,小罪则当大罪,搞到良心经常不安,还无所适从!
- 当然,大罪当小罪,明明有罪当无罪,这也不对,且会令我们放纵。
- 因此,要搞清楚甚麽是「罪」?「罪」和「犯罪」是个宗教术语,一般人有时会觉得很难入耳。
简单来说,《要理问答》第178条告诉我们:「罪是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称得上是「罪」当然是不对的事,甚麽是「不对的事」?
天主的诫命(十诫)就指出「对的事」丶「正确的事」:
应钦崇一天主,假的神不要追随,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窃……细心一想,
任何人,不论有没有宗教信仰或持甚麽主义,只要他肯认真思考一下应当怎样做人处世,都会想到不要杀人放火,
不要奸淫掳掠,不要说人长短,不要偷呃拐骗,信神真应信真的神,不应迷信,应该孝顺父母饮水思源……诸如此类的事,
它们根本就与天主十诫不谋而合;若违反这些「诫命」,当然是不对的。天主给我们诫命其实是很符合人性的。
- 但传福音时说得笨口结舌丶唱歌走音算是犯了罪吗?这都不是违反天主的诫命,当然无罪。
不过,若能表达得清楚明白,当然更好;我们也值得努力改进宣讲技巧,精益求精。
- 罪亦有大小之分。若问:甚麽是大罪?从前的《要理问答》就说:「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
罪可分大罪和小罪,「为构成一条大罪,需要三个条件:1.在重大的恶事上;2.明明知道;3.完全故意。」 [1] 上述「三者缺一,则为小罪,或没有罪过。」 [2]
故此,若不是大事情,即使完全明知故犯,都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若是大事情,但不完全明知(例如: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对还是不对,心里有份疑惑;
或那事情本身是严重的,却真的以为它是轻微的事),而故意犯了,也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若是大事情,明知这是不对的,但不是完全故意去做(例如:一时软弱;一时冲动;
在很大的恐惧或六神无主的情况下做了;或有人用枪指住你,你被迫就范……),也不是大罪,只是小罪。 因此,通常人们是很少犯大罪的。
[3]
- 上述谈及「或没有罪过」,的确,「犯了天主的诫命」--即是作出了违反天主诫命的事,行为固然是不对的,
但做这事的人却不一定有罪,还得看他是否「明知」和「故意」。
- 先讲「明知」,它不仅是「知道」这件事是个坏行为,它还包含「认同」这件事是个坏行为 。 [4]
这按自己的身份丶学识丶经验……而应该知的,我们不能推说无知,但是「非故意的无知能减轻,甚至免除严重过错的归咎性。」 [5] 越是「明知」,就越有责任 ; [6]
完全不知,就不知者不罪,所以如果是完全不知,做了也不算犯罪,例如:
未有任何消息之前,菜贩不知道售卖的蔬菜原来有毒,他如常出售蔬菜,结果,毒菜都已经卖出了,但在天主前他是没有责任的;
但菜贩知道之後,就不应售卖,否则,就有罪责。曾有些人只会背出第六诫的名称「毋行邪淫」,
却未懂得把这条诫命具体地应用在生活上,以致不知道(或不明白)有哪些具体的行为(例如:婚前性行为)是违反这条诫命的;
亦曾有教友误以为看风水星相,都只不过是家居设计和统计方面的知识(其实不只如此),不知道它们是违反第一诫的东西;
假设某教友真的「完全不知道」婚前性行为和看风水星相是违反天主的诫命,
在他这个(完全)「不知」的情况下干了这些事,虽然是故意去干,他都没有罪。
当然,搞婚前性行为和迷信行为有其害处,并不相宜,而且他作为教友,应该培育好自己对天主事理的认识,以免糊里糊涂,
但这是後话了。此外,如果怀疑那些行为有问题,若是可能,当然应先澄清,才好行动。
- 至於「故意」,如果完全不是故意,就像打乞嚏那样不能自主的,则就算做了违反天主诫命的事,也没有罪,
因此,不期然出现(或不由自主丶自然而然地出现或油然而生)的情绪丶欲念丶想法……,
即使是强烈的愤怒丶对天主怀疑丶在(无意中)看见美女时那份不由自主地觉得的吸引,甚至由此而产生的快感,
它们本身都是没有罪的,只要你不跟随它去作出违反天主诫命的事
(例如:不顺应那份怀疑而离开天主,不跟随愤怒的情绪而去报复或打人骂人,不跟随那份吸引而去胡思乱想或乱干),就没犯罪 。 [7] 其实,遇到上述这些事例,可以转去祈祷哩!
违反天主诫命时,自由越大,罪(及其罪责)越大,自由越小,罪(及其罪责)越小, 完全没自由/自主,则完全没有罪(及其罪责)可言 。
[8]
例如:某人清楚知道杀人和思想淫褺事情是不对的,但他若在梦游时杀了人,或在熟睡时发绮梦,
(在天主眼中)他是没有罪的,因为他在梦游和发梦时毫不自由/自主,完全不是故意去想去做。
- 上面可谓较从事理来看「罪」,然而,甚麽是大事,甚麽是小事,有时好难分得清,於是,大罪和小罪有时就难以分清楚了!
若不从事理,而从关系的角度来讲「罪」是甚麽,可能会较易分得清甚麽是大罪和小罪:
大罪就是做一件事/做一个行为,去使自己与天主的关系完全破裂,小罪则是使这份关系受到某些损害(但不致完全破裂);
如果用朋友或婚姻打个比喻就是: 大罪犹如丈夫去包二奶,或A君出卖他的朋友B君,或A君与B君反面,不再做朋友;
而小罪则像两夫妻有时吵吵架(内心仍爱对方),这虽会损害关系或感情,但不致於离婚,各行各路。
从关系的角度而言,「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 , [9]
「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 [10]
注释
[1]
李善修编着,《新编慕道者指南》,台北:方济出版社,1996,页250。
《天主教教理》第1857号就说:「一个罪成为大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大罪是指其对象是严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第1859条又说:
「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
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2]
中国主教团教义委员会编,《天主教的信仰》,九版,台北:上智出版社,1994,页183。
天主教教理第1862条就说:「犯小罪是人在轻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规定,或在严重的事情上,
违反道德的规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3]
安森。谷伦(按:古伦神父)就说:「人所犯的罪大都不是故意要违背天主,而是归咎於人性的软弱, 因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偏情而犯了罪。
心理学家也告诉我们,绝对自由地犯罪相当少见。」
(安森。谷伦着,《宽恕,不再是包袱:从原谅自己开始》,初版,台北:上智出版社,2006,页113)
[4]
《天主教教理》第1859条说:「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
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5] 《天主教教理》第1860条
[6]
参路12:47-48,它记载耶稣的话说:「那知道主人的旨意,而偏不准备,或竟不奉行他旨意的仆人,必然要多受烤打;
那不知道而做了应受烤打之事的,要少受烤打。 给谁的多,向谁要的也多;交托谁的多,向谁索取的也格外多。」
[7]
参高申禄司铎着,《认识及实行你的信仰--贞洁的诫命》,诫命之廿一,香港:
李嘉堂纪念出版社,1967,页5-6,那里讲述不洁思想时说:
「诱惑和罪是有差别的,有时不洁的思想会困扰青年人,如果以为这就是有罪是错误的,
邪淫的思想若不请自来,窜入我们的心中,我们无须负责的,我们只须把它们当作诱惑,不予理会便可。
(页5)……有罪的事物所引起的思念和想像,本身无罪,先发而至的快感也无罪,只是在意志同意下所享受的快乐才是有罪的。
淫秽的想像一开始就有很强烈的吸引力,罪恶有时看来好像是善事,但我们一看出它是被禁止的恶事,
或是因同而犯罪,或幸而拒绝它而立了功劳。诱惑愈强,我们抗拒它的功劳愈大,不管诱惑延续多久,
只要不表同意,它就不能陷我们入罪,如果我们迟疑不定,就犯小罪,一个不洁的愿望,
若没有完全的注意和反省丶或由於疏忽丶或缓於拒绝丶或只给与部分的同意,这都是小罪,完全明知故意的同意才是大罪。」
[8]
《天主教教理》第1734条说:「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的大小则在於行为自愿的程度。
德行的进步丶美善的认识丶修养的功夫,均增强意志主宰其行为的能力。」《天主教教理》第1735条说:
「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丶疏忽丶暴力丶恐惧丶习惯丶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甚至免除。」
《天主教教理》第2352条说: 「为对当事人应负的道德责任作出一个公允的判断,也为指点牧民的行动,
应考虑其感情上的不成熟丶沾染恶习的影响丶焦虑以及其他心理和社会的因素,可减轻道得罪责,也可减到最低的程度。」
[9]
《天主教教理》第1850条,该条说:「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
『我得罪了祢,唯独得罪了祢,因为我作了祢视为恶的事』(咏51:6)。
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如同第一个罪,罪过是违命,
反抗天主,愿意成为『如同天主一样』,要认识和决定善和恶(创3:5)。
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蔑天主』。因这自傲自大的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
[10]
《天主教教理》第1849条,该条说:「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丶真理丶正直良心的过错;
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
罪过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Q-B31 问:「耶稣和宗徒们也守安息日,为何天主教却守主日?有何圣经论据?」
首先,让我们先介绍「安息日」和「主日」的时间和意义。
我们现代人由每日的半夜零时算作新的一天,即星期六晚半夜十二时便开始星期日,但是犹太人则由每天黄昏作为另一日的开始,
即是在我们星期六傍晚六丶七时左右便算作星期日,而星期日傍晚六丶七时左右便算作星期一了。
教会跟随犹太人的时间计算,故此,各堂区在星期六晚上八时会举行主日弥撒(它不是「提前」主日弥撒)。
「安息日」是「主日」的前一日,即今日的星期六(以犹太人的计算法,就是星期五傍晚至星期六的傍晚),
天主在创世之後,便在第七天(即「安息日」)休息,并定它为圣日(创2:2-3),
旧约十诫中的「守安息日」(出20:8,申5:12-15)就是让人(和牲畜)在这一天休息,
叫以色列人纪念他们从埃及的奴役生涯得到释放,并恭敬天主(出20:8-11;申5:12-15;
肋23:3及38;肋26:2;户28:5等处)。
「主日」即是今日的星期日,是「一周的第一天」,耶稣正是在「主日」复活的(玛28:1,谷16:1-2,路24:1,若20:1),
也是在「主日」这个「一周的第一天」显现给宗徒们和妇女(谷1:9;路24:13-15;路24:33-36;若20:11-19及26),
圣神亦是在五旬节这一个「主日」降临(宗2:1-2),基督信仰中许多重要的大事,都是在「主日」发生的,
因此,「主日」对基督徒来说,意义非常重大。耶稣基督的复活给被罪恶奴役的人类带来救恩,
使人进入天国得享永生,与天主共享永远的「安息」(希4:1-11,默14:13), (注:参阅思高《宗徒经书》上册,第1308页及思高《宗徒经书》下册,第559 页),
(庆祝耶稣基督复活的)「主日」满全了旧约「安息日」的预像,是真正的「安息日」!
耶稣和宗徒们都是守旧约的安息日(路4:16,玛28:1,谷15:42,谷16:1,若19:42),
即使在耶稣升天之後,宗徒们都继续守安息日,并趁着犹太人在安息日集会,便在这天进入他们的会堂,
向他们传扬基督的福音(宗13:14,宗16:13,宗17:2,宗18:4),可是不久以後,宗徒们便在主日聚会,
以「主日」代替了「安息日」 (注:参阅思高《圣经辞典》,第292条(第
144页)及第449条(第241 页)), 好纪念/庆祝耶稣的复活(宗20:7),
甚至将犹太人习惯在安息日所做的善行(如施舍)也移到主日来做(格前16:2)。
天主教既是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自然会「守」主日:在这一天喜乐地安享休息丶庆祝基督的复活丶朝拜天主了。
Q-B52 问:「有位弟兄在电视节目中看到在外国有人卖自己的卵子,出租自己的子宫,
去帮助不育的夫妇诞生孩子,骤眼看来都是一件可以帮人的善举,但听说教会不赞成这些做法。 请问教会对人工受孕和胚胎移植等东西有何看法。」
- 用人工生殖科技和方法去帮助不育的夫妇生儿育女,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帮助了人,其实它们还涉及许多层面和许多问题。
- 首先,天主教认为,即使有人是透过以下各种被教会反对的人工受孕科技和方法而诞生,
我们都不应歧视他们,他们都是我们的弟兄姊妹,有着天主光荣的肖像,天主也无限地爱着他们哩!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84)
- 再者,如果那些人工生殖的科技方法并不取代夫妇正常完成交合和(在母亲子宫内)受孕及养育胎儿,而是助长夫妇的性行为,
或帮助它达致其自然目的,则道德上是许可的(参廷信理部,《有关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第2章,第6节),
比方,一些有治疗作用的做法,例如:打排卵针丶通输卵管的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 然而,若是取代夫妇正常完成交合或(在母亲子宫内)受孕及养育胎儿,
例如:人工受孕/试管婴儿(即使精卵皆来自父母,不是采用第三者的)丶胚胎移植丶借胎丶代孕母丶复制人丶无性生殖等等,天主教都反对,
原因不仅是因为这些科技和做法会操控生命,引人取代天主的位置(别忘记:天主才是生命的主宰),而且它们还大大侵犯人的尊严。
人是天主的肖像,是十分高贵的,孩子是夫妇二人爱情的结晶,这个小生命由受孕那一刻开始就有人的生命丶尊严和权利,
用人工科技将他所谓「孕育」出来,无疑将「人」降格为「科技/实验室的产物」,人的尊严备受侵犯。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63)
- 况且,夫妇透过恩爱的房事--两人结合共融,而产生他们的孩子。
从夫妇的角度来说,夫妇两人由此房事而实现他们成为父亲和母亲的权利, 孩子也就成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共融和爱的记号;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胎儿在父母的恩爱下出现,由受孕那一刻开始,一直都在母亲的腹中丶
温暖的怀中成长孕育,与他的亲生父母(即这对夫妇)有着密切的亲情联系,这亦是胎儿的权利。
若是人工生殖,则不论精子和卵子是夫妇自己的,还是从第三者好心捐来的(即使是好心捐来的,而非涉及金钱交易),
上述有关父母孩子的权利和尊严,夫妇间的恩爱共融以及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密关系,皆受到损害和破坏! (参《天主教教理》#2376-2377)
- 此外,在发展「人工生殖」这项科技的过程中,无数胚胎(那是人的胚胎丶人的生命)已在实验中被毁灭(亦即被杀害)!
别忘记,是人的胚胎,有人的生命的啊!
这些胚胎长大後不是猪丶不是狗,而是人,尽管有人不认为这些胚胎是人,但至少也不能否认这些胚胎是人的生命哩!
人命关天啊!圣经也叫人:「不可危害人的性命」。(肋19:16)
- 更何况,今日在不育夫妇身上使用这种科技时,因为要用上不少功夫和成本,有些胚胎放入母体时,又未必能成功着床或生长,
所以,他们通常都不会在试管中只培植一个胚胎,而会培植若干胚胎(比方,十个八个胚胎),
然後,挑选那些认为良好的胚胎(比方四个)放入母体,之後不时观察这些胚胎生长得怎样。
有些胚胎会自然流产,但若没有自然流产,许多时医生或会提议「减胎」(即进行人工流产/中止怀孕,打掉部份胎儿,换言之,亦即堕胎),
以免几个胚胎「互抢」营养,孕妇又「陀得辛苦」云云。
最後,该对夫妇可能成功诞下一两个孩子,他们固然欢喜,但过程中可能发生了「减胎」──杀害了自己的胎儿。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14)
- 再说,那些从未使用的剩馀胚胎又如何处置呢?是抛掉或毁灭吗?这个当然不行!那麽,假借科学或医学进步之名,把他们用作研究又如何?
当然不可,因为这样无疑是将人类生命沦为「生物材料」,任人随意处置!
(参「生命的福音」通谕#14)若是冷藏这些胚胎,留待日後使用,先别说「冷藏所费不菲,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单是,「留到几时呢?」已颇头痛,因为停止冷藏,这些胚胎就会死,但无了期冷藏吗?
这样不了了之,也不是妥善的处理方法!如果那些夫妇全部胚胎都肯使用,还好,若他们不愿意又如何呢?
因为很可能会生十个八个孩子,大大超出那对夫妇的期望(可能他们只想要两三个孩子而已)!
若是那对夫妇不愿再生,不想要了,只得把那些胚胎改借别人的子宫生出来--「使用了」这些胚胎就算,
那岂不是制造无父无母(或失去亲生父母)的孤儿?很「阴公」啊!
- 还有的是,听说在日本侵华期间,中国曾经有人卖血,我们听见都觉得很难过和十分不人道,售卖人体器官亦为各国所不容,
同样,售卖精子丶卵子,或租出子宫代人怀孕,实在难以接受。将人变成商品,是多麽可悲的一回事!
从别人身上买来精子丶卵子,用科技「加工」後,放入别人租出来的子宫去培养新生命,这样的「生育」变得像「工厂在生产(货物)」一般,
那个孩子也就被迫在没有爱的子宫内孕育出来,他也成了「满足别人生仔愿望」的工具!
况且,如果精子丶卵子有得售卖的话,除会提高(下一代或以後几代)乱伦的机会外,又会引来「选择优良品种」的问题,
外国曾有女模特儿於10/1999在网上拍卖自己的卵子,她就以「貌美」为销售点,这样就大大促进优生学,制造各式各样的歧视。
买卖或捐赠精卵,又会否增加下一代乱伦的机会?租用子宫时,若怀孕期间因种种原因,发现(或导致)胎儿出现问题,例如:
弱智或残缺,那麽,谁来负责?
会继续孕育那胎儿吗?那对父母肯要吗?……还有许多许多问题,在此难以一一解说。难怪天主教反对这些行径。
- 最後,天主教认为,一切科技都应是为人的好处而发展出来的,若用之适当,可以是人类的一份珍贵资源,值得鼓励;
若用之不当,则後果堪虞。 为减少人类不孕症进行的研究实在不可以「只为科技而科技」,它有必要遵循道德原则来发展,
《天主教教理》第2375条就指出有关的「研究『应按照天主的计画与意愿,为人服务,为人不可剥夺的权利,
及其真正完整的福祉服务。』」而第2379则指出:
「福音明示,生理的不孕并非绝对的坏事。夫妻在已用尽医药的合法手段之後,仍然不孕,需要与基督的十字架结合,这是一切属灵生育的泉源。
他们可以显示他们的慷慨,去认养被遗弃的儿童,或者去完成对别人的一些很费精神的服务。」
(详参《天主教教理》第2270-2275,2292-2296,2373-2379条;信理部,
〈生命的礼物〉训令,即《有关尊重生命肇始及生殖尊严的指示》;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生命的福音」通谕,第14,63,84等条)
附录:人工受孕/试管婴儿 对那孩子的身心可能造成的伤害
- 3/2009《都市日报》报导:「美国疾病及预防中心的研究显示,试管婴儿比自然受孕的婴儿,出现先天缺陷的风险高30%,
科学家称,试管婴儿有较高机会,出现心脏缺陷丶兔唇及食道发育不良,
而试管婴儿出现发育不良及基因变异的情况亦比一般婴儿高,患者会出现学习障碍及缺乏语言能力等缺陷。」
(都市日报,香港,23/3/2009,页16)
- 7/May/2012都市日报第10版报导:「最新研究发现,人工受孕诞下的婴儿的缺陷率达7.2至9.9%,较自然怀孕的5.8%
高。 澳洲阿德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Adelaide) 鲁宾逊生殖研究所(Robinson Institute
for fertility),
研究了1986年至2002年出生的30.8万名婴儿,当中6,163名婴儿,因父母接受生殖医学辅助而受孕。
结果发现,人工受孕出生的婴儿,较多出现「必须治疗的缺陷,或不接受治疗将被视为残障」的严重缺陷,如心脏问题或脑性麻痹等。
靠体外人工受精生出的婴儿,身体缺陷风险达7.2%;受孕率较高的「单一精子显微注射法」的风险则有9.9%。」
(http://www.metrohk.com.hk/?cmd=detail&id=185780)
- 那些用人工生殖科技透过匿名捐精者而诞生的孩子,他们由於不知道自己生父是谁,对自己的血缘和原生家庭不清楚,
因而「深感困扰,他们不喜欢生活在这不确定的状。」 (《婚姻与公众利益:十大原则》,中文三版,8/2010,页22;
当中所引用的是Kyle Pruett, 2000, Fatherneed(New York: Broadway,
Pp.204-208.) 但是,得知自己的血缘由来和确立其家庭身份的孩子,会较有安全感。
- Gracie就是一个例子,而且深感伤害: In-Vitro Fallout: Donor IVF Teen Says “I
Wish I Had Never Been Born”
(http://www.lifenews.com/2014/06/27/in-vitro-fallout-donor-ivf-
teen-says- i-wish-i-had-never-been-born/)
Q-B73 问:有人打尖,教友该出声制止吗?具体实践福音精神时,有没有统一的做法?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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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等巴士时,有一个没有人认识的30多岁男人前来打尖,在场的教友应该出声制止他吗?
- 天主教信仰会给基督徒不少生活的原则和指引(例如:爱主爱人,十诫……),
有人就以为信主之後,就甚麽都「不做得」,其实可以做的多着哩!
- 面对着某一件事(例如:排队等巴士时,有个30多岁的男人打尖,或在office或其他场合面对不公义时),
基督徒虽有着同一信仰,但具体回 应时(如:是否出声制止他),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做法,
例如:有较前卫高调强硬的(如:喝止,指正,叫人不要打尖……),也有较保守含蓄温和的 (如:有礼貌地说句: 「先生,龙尾在後面!」
向传媒反映,以身作则教育下一代……),有时可以即时回应,也有俟机(或在日後)处理的
(如:平日提倡正义,开会时表达意见……),故此,不立即殉道,有可能是保留实力,留下有用之身哩!
有单打独斗的,也有集合其他人的力量(如:三五知己一起上前,发起签名运动,营造良好的制度风气……)……
- 每人回应的方式,除信仰外,也会受许多东西影响(它们不一定与信仰有所抵触),如:
不同性格(如:女强人多数会出声),身型(如:魁梧过对方),背景 (如:不懂功夫丶正扶老携幼而对方又凶神恶煞丶自己要养家),
思想丶取向(如:若持「有错便需纠正」的或会急於出手;
若强调包容别人过错,给人「成长」的空间,和改过的机会,大概便会容让过去)……
- 无论如何,底线是:不违反福音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尽可能做到最好。
Q-C1 问:「到底先有天主教,还是先有基督教?」
首先,「基督教」一词有两个意思,第一是指「基督新教」(Protestant),即自16
世纪由马丁路德从天主教分裂出来的「基督新教」,後来「基督新教」不断分裂,出现许多许多宗派,多不胜数,
大宗派诸如路德会丶信义会丶长老会丶圣公会丶浸信会等等。第二是指「基督宗教」(Christianity),
即所有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亦即是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这个教会发展到公元1054年的时候,曾出现一次大分裂,
形成了东西方两个教会的阵营,东方的教会称为「东正教」,西方教会就是「天主教」,
西方教会「天主教」在16世纪的分裂中,出现了「基督新教」。 时至今日,这个「基督宗教」有三个大主流,就是天主教丶东正教和基督新教了。
如果那位朋友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基督新教」,那麽,很明显,天主教是先过基督教存在的,
若他所说的「基督教」是指「基督宗教」,则这个「基督教」不是先过也不是後过天主教而有,因为她其实就是天主教。
Q-C2 问:「基督教基本上不信『圣体圣血』的道理,天主教徒可否在基督教的圣餐中领他们的饼酒呢?
如果一个基督教徒接受天主教对圣体圣事的看法,又可否领圣体圣血呢?」
由於天主教与基督教(各教派)对圣体圣事有不同的神学理解,加上两教还未完全共融合一,仍在分裂中,
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两教的信徒不宜在别教中领受那能表达共融合一的圣餐/圣体。
天主教的圣教法典说出了天主教会内的生活秩序,其844条第1至第5项提及这个问题,第2项这样说:
「如有需要,或真实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错误和信仰无差别论的危险,天主教徒在实际或难以找到天主教职人员的情形下,
许可由非天主教的圣职人员,领受忏悔丶圣体丶和病人傅油圣事,但上述圣事须在该教会内有效。」 第4项则说:
「如遇死亡危险时,或依教区主教或主教团的判断,认为有其他迫切要求,天主教圣职人员,亦得为和天主教尚未完全共融的基督徒,
当其自动请求,且亦无法找到其所属团体的圣职人员时,为之施行上述圣事,但须对圣事表示与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并有适当的准备。」
换言之,正如陈介夫神父在其《圣事论新编──从新天主教法典看圣事》一书所说的 [1]
,天主教徒若要向基督教(或东正教)神职人员请领告解丶圣体丶和病人傅油圣事,需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情况:
- 为了需要或真实的神益;
- 避免错误和信仰无差别论的危险;
- 找不到天主教神父;
- 该教派有这三件圣事。
而基督教徒若要天主教神父请领这三件圣事,也需具备四个条件:
- 自动请求;
- 无法找到其教派的圣职人员;
- 须对所领的圣事表示与天主教有同一的信仰;
- 有适当的准备(例如若要领受圣体,灵魂上要没有罪)。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教徒只是「接受天主教对圣体圣事的看法」,而不符其馀三个条件,是不应该领天主教的圣体圣血的。
以上是天主教方面的安排,也许基督教各教派都有自己的法典,或类似的指引,她的会友也该听取它。
[1]
陈介夫,《圣事论新编──从新天主教法典看圣事》,台湾,闻道出版社,1992,第40-42页上
Q-D1 问:「祈祷时难以集中精神,有甚麽方法可以改善一下?」
「分心」亦可以是「好事」,它使我们体会到自己多麽不济, 从而完全依靠上主(参若15:4-5)!
祈祷时如果分了心,就不要再思索其他事,只要返回祈祷与天主继续倾谈便成。 我也忘记了是出自那个圣人的鼓励,他的大意是说:
「如果你祈祷半小时,当中经常分心又返回来,如是者有好几次,那麽,你已做了很好的祈祷。」
祈祷时难以集中精神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疲倦所致,或健康欠佳,或近来发生一些令人担忧的事,或生活太忙碌了,或环境嘈吵等等。
- 如果是因为疲倦,那麽,你只消好好休息,或换在一个精神较为充沛的时间祈祷便成,有些人工作一整天後,
带着疲累的身躯在睡前祈祷,当然较难集中精神了,若一早起床,或在乘车返工时跟上主祈祷,相信情况会有所不同;
- 假如健康欠佳,以致难以集中精神,也许你不适宜作长时间的祈祷了,因为精神和体力方面应付不来,
那就可以「少食多餐」,每天几次祈祷,而每次则作短时间的祈祷;
-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时我们的生活会有些(外在的)事情发生,令自己忧心仲仲,
在祈祷中不断浮现出来,这实在不足为奇,其实,这些烦恼可以成为我们祈祷的材料,我们可以向上主诉说这些挂虑。
倘若挂虑太大,思绪纷乱,说出来也不成章法,你可以向上主说:
「主啊,你知道我心里有许多烦扰挂虑,我想专心地跟你祈祷也不成,主,它们都是我生活的一部份,
现在我将这一切呈献给你,求你收纳,并且扶助我。」 然後,就让它们在脑海中一一浮现出来,呈露在上主面前,并让它们像流水般一一溜去。
当然,这种方法偶一为之不成问题,若经常挂虑太多,思绪纷乱,你应检视自己的生活(可能有点神经衰弱也说不定),
寻找原因,甚至找人帮助。圣经也能给人安慰和鼓励,斐4:6-7就教导说:
「你们甚麽也不要挂虑,只在一切事上,以恳求和祈祷,怀着感谢之心,向天主呈上你们的请求;
这样,天主那超乎各种意想的平安,必要在基督耶稣内固守你们的心思念虑。」
- 如果是因为太忙碌,例如:
你每日要追三四个电视剧,或做五六份兼职,或发生四五角恋爱,或参加七八个甚麽小组丶委员会之类的东西,有很多事情要办,
或有许多应酬,也许你应调节自己的生活节奏,排个优次,看看有那些事情可以暂且搁下,或交给人家去干。
无可否认,香港生活是十分繁忙和急速的,有时的确忙到我们的心也不能安宁下来,但正因如此,我们更加需要安静的时间,
每日做些运动,运动时不去思考,游水的就专心游水,跑步的就专心跑步,这也有助我们安静下来。
让自己有一个有动有静丶兼顾身心健康的均衡生活,无论对灵修或平常生活都是有益的;
- 假若环境嘈吵,以致不能集中精神祈祷,那麽,可以闭目祈祷,或找个较为宁静的地方祈祷!
例如家人在厅里看电视,自己便入房祈祷好了。
天主教鼓励教友定期在繁忙的生活中,至少抽一两天出来,暂时放下一切,去一些远离尘嚣的静修院做「避静」,
在「避静」中又要求大家守静默,就是让大家有一个安静的时间和空间,可以专心与主相遇,反思生命,让心灵的活力可以恢复过来,
这的确是精彩的一着,可惜有些教友在「避静」时仍常与人说话,实属错过宝贵的安静机会!
- 有时,分心都可以来自「诱惑」,例如祈祷一会儿後,忽然对作文很有灵感,或想起有些事还未做,或有个电话要打,
但根本它们在祈祷之後才做也成,若遇上这类情形,便应将这些挂虑暂且放下,不用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