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Ethics
E-A1 伦理模式(你怎样决定做不做某件事?)
平时,我们经常要在伦理上作出选择:好不好随地抛垃圾?在不容易被政府捉到的情况下,用不用黑市价去聘请外佣呢?
大家都说起那个曾得罪你的同事的坏话,你 会「讲埋一份」吗?来年运程书籍了,你会不会买本来看?
要作出选择时,你多数会…(可选多项,最常用的4项则加上#号)
- 顺从心中喜好丶欲念
- 凭直觉
- 跟大队丶潮流丶社会风气
- 问家人丶朋友的意见
- 犯法的,不做;不犯法的,做
- 自己独力思索
- 拣选利之所在
- 着重这个决定是否出於爱主爱人
- 求教相士丶通胜丶星座
- 这个做法「本身」是对的就做,错的就不做
- 考虑情况,例如:现在是适当的时刻和场合吗?
- 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做伦理决定时,一些常见的模式如下:(且看你是用哪个模式来做决定/作选择)
- 情绪主义--主张行为的善恶靠「我」的感觉来判别,凭主观的喜好,不用理性的基础(即无需理据丶理由),亦不要求别人跟他,例如:
我觉得看色情刊物是不道德的,就是不道德。
- 批判:这主义靠不住,因为心情和喜好「成日会转」,今日的心情不好,明日却好,今日喜欢,明日不喜欢。
- 直觉主义--直觉地觉得某件事是对/善或是不对/恶,亦很难拿出理由去证实这行为是好或不好。
例如:用马骝心换上人的心,可以吗?哗!有没有搞错,咁点得?!搞同性恋,啋!
- 批判:由於你的直觉与别人的直觉可以是不同的,这主义也不太靠得住。
- 伦理实证主义--道德与否不是由该行为本身来决定,而是由许多外在的因素来决定,例如社会说它好就好,
说它坏就坏,或信当权者/政府的决定 (如:不能乱抛垃圾,因为政府立了法,违者犯法),
或信舆论丶社会文化丶风俗来决定(「跟大队」,人人都这麽说。例如:重男轻女,许多人都炒楼啦)。
- 批判:这主义也不可靠,因为舆论丶社会文化丶潮流丶风俗经常会变,而合法的政府制订的又不一定全对,
例如:南非种族隔离时,白人社会也支持隔离政策和法律,但种族隔离本身不对嘛!而且,政府自己又本着甚麽(主义)来制订政策呢?
例如:赌波合法化,接受堕胎丶同性婚姻。
- 功利主义(又名 绝对效果论 和 严格目的论)--行为的对错「只」以其结果(或目的)或视乎这行为是否有助达到其目的来决定,
不重视甚麽伦理规律(例如:十诫)。 它认为能为社会大部份人得到最大幸福快乐的行为就好,带来最大痛苦负累灾祸的行为就不好。
有利己的,也有利他的功利主义。例如:畸胎生下来後,家人负担沉重,倒不如堕胎好了;
细胞实验虽会犠牲胚胎,但可救治更多人,所以赞成,这都是功利主义的做法。
- 批判:这主义也不能接受,因为只看利益,有可能变成只求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 场合伦理--它属於功利主义,场合伦理不重视具体的伦理规律,却认为「只」有爱是唯一的规律,即认为人做事时,
你只要本着爱去做事便成,无需理会十诫这类的伦理规律。任何伦理行为的善恶,
完全根据你是否「爱人」来判断,如果一个行为能帮你达到目的(即爱人),那就是好的行为了;如果行为的後果是爱人,那行为就是好的。
- 批判:希特拉所做的若是基於爱,难道他的残杀行为也是对的吗?难怪教会反对场合伦理。
- 义务论--行为的对错「只」在於行为本身,不论行为者的目的或行为的环境丶後果如何(有多大的益处,或坏处辛苦艰难)。
好的行为我们就有义务去做,例如认为正义是好的对的,我们就有责任执行。
某些行为「本身」是不道德的,则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论它有带来甚麽利益和效果,都不可作,都不道德,
例如:说谎本身是否认真相,所以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作;随地抛垃圾本身就是不对,即使没犯法丶不用罚款也不该做。
- 批判:若太严格遵行此模式,能使人一成不变,但义务论要求高,甚至牺牲很大,做得到义务论的人相当了不起。
- 温和目的论--
- 它认为具体的规范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正确的,应该遵守,但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原本被禁止的行为有可能被「容许」去做,
例如:在《射雕》中,郭靖为救花刺子模全城居民(善),而违背向黄蓉许下的诺言(恶),没向成吉思汗要求退婚;
耶稣在安息日治病也是一例(玛12:9-14)。
因此,做一个伦理判断时,要考虑许多东西,包括行为本身丶意向丶情况丶後果,即从行为的整体来衡量。
若遇上价值冲突(例如:做一件善行时,恶果同时会出现),便要考虑做该行为时有没有相称的理由,即理由够不够强。
- 人固然要行善避恶,但如有相称的理由时,可「容许」外在恶的出现(当然,「外在恶」都不是好事,能够避免就应该尽力避免);
若无相称的理由,「外在恶」就成为时时处处都不许作的「内在恶」。
- 此外,温和目的论者也会同意有些恶行几乎没有被「容许」去做的可能,
例如:通奸,杀害无辜,贩卖妇孺丶剥削工人,因为它们既称得上「通奸丶剥削」等等(即已下了消极的价值判断),
就已经不是纯粹的物理行为,而是已经考虑了目的和环境等因素,且被判为不道德了。
- 批判:温和目的论相当全面,但因为要考虑的东西甚多,有时真是「考起」!
要颇为明智才成。它也有个危险,就是容易导致伦理生活上的「例外主义」,即甚麽都说是「例外」,所以可以做--太过宽松了!
- 天主教接受义务论和温和目的论。
当要判断一个伦理问题(例如:可不可以随地乱抛垃圾),义务论和温和目的论常有相近丶甚至相同的结论 (例如:不可以随便乱抛垃圾)。
- 做伦理判断时应理性和开放,并重视良心,教友还应向天主的启示和教会训导开放,以祈祷和理性,寻找恰当的行为,好能回应天主的召叫。
E-A3 浅谈「适当人」做「适当的事」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0/2017
- 「大小事都不要疏忽;事无论大小,都要一律做得适当。」(德5:18)怎样做才算「适当」?
管见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5方面来考虑,现在以正反例子略作介绍。
- 时间方面:例如:我想跟朋友谈天,刚巧他忙个正着或想睡觉;
丈夫刚回家,未及更衣脱鞋,可能还得先赶往洗手间(未READY同人沟通),太太便跟他说个不停,啊,
「言语适时,何其舒畅!」(箴15:23)某auntie未天亮(全屋人仍在睡梦中)便高声唱歌,并大声向天主说话,
唉,「有的人不出声,是因为他知道何时该说话。明智人缄口不言,直等相宜的时候;自夸和愚昧的人,却不看时机。」(德20:6-7)
不少人该睡觉时不去睡觉,不该睡觉时却睡觉!幼儿学行路时要坐学行车,学会行路之後坐学行车反而会碍手碍脚。
天主也知何时才是适当的时机(训3:11);「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儿子来,生於女人」(迦4:4);
耶稣12龄问道时,也未到做天父工作的时候(参路2:41-52),便继续「潜龙勿用」好了;
在加纳婚宴和帐棚节时,耶稣就表示「我时候还没有到」(参若2:4,7:6),但在荣进耶京之後,
就知道「人子要受光荣的时辰到了」(若12:23及31)。
- 场合/地点方面:例如:通常,私下规劝朋友总好过当众规劝,以免对方难以下台,耶稣在玛18:15就是这样教导我们;
假若自己心情非常难过,在人家的喜庆宴会中,暂且不哭出来,或到一个适合的地方处理情绪会较为恰当;
朋友们在公众地方谈到一些私隐,也许真是「此非谈话之地」;当人们的道德普遍低落,就不宜发展威力强大的武器及生殖科技;
社会上若失业率仍高,公司赚大钱之馀实在不该随便裁员减薪;分享时守静默,避静时却喋喋不休,错矣!
「别人不听的时候,你就不要劳叨;不合时机,也不要显露你的智慧」。(德32:6)
- 人选方面:例如:找人诉苦也得找个懂得聆听丶会同理心丶能守秘密的人;
委任杨永强领导「沙士专家委员会」,明显予人「不会独立调查沙士」的印象; 不管是否两情相悦,随便找个人与他/她结婚便算,实不相宜!
- 程度方面:例如:是否小题大做,或大题小做;过犹不及;按理筹备婚事,应按自己的财力,不宜过於豪华;
曾有学生申请了200张信用咭,是否太多?只顾埋首於工作而忽略家人和健康,会否过度?
摸象时,个个瞎子的领会都是真实和正确的,但局部不等於全部!另可考虑缓急丶轻重丶远近……
- 做法方面:例如:某人想独个儿静悄悄地过生日,便无需替他大事庆祝了;
你刚吃过饭,但在伯母家中,她强要请你再吃饭,她的好意令人难顶啊!你的做法,对方接受得到吗?
- 总结:在适当的时候丶在适当的地方(或情况)丶对适当的人丶用适当的程度丶做适当的事(例如:讲适当的说话)。
量材施教(参格前3:1-3)和对症下药也是一样的道理。
- 耶稣会「适当」地待人接物吗?会! 祂对不同的人丶不同的情况会用不同而又适当的方法,去帮助他们认识真理,提升生命的质素,
例如:对那犹如大学教授的尼苛德摩,祂讲论深奥高超的重生道理(参若3:1-15);
对目不识丁的犹太群众却用他们日常生活的事例来讲解天国(如:撒种丶荡子归家等比喻);
对那不受欢迎丶心里渴望被人接纳的匝凯,祂说要登门造访(参路19:1-10);
对那怀着执迷不悟的法利塞人,祂以严厉的说话骂醒他们(参玛23:1-36);
多默要求真凭实据才相信祂复活,祂就叫他触摸祂的钉痕(参若20:24-29);
祂以其天主性超然的透视,化解纳塔乃耳对祂出身卑微的偏见(参若1:45-50);
祂为免引发群情涌,在传道之时不会公开直认为默西亚(即基督,救主之意),
甚至禁止人宣扬祂(参谷1:40-45,谷3:7-12等处);
祂在加纳婚宴变水为酒时毫不张扬,使那不够酒款客的新郎无需尴尬,便得以解围(参若2:1-11)……
圣经研读:玛18:15/谷1:40-45及3:7-12/路19:1-10/玛23:1-36/若
1:45-50,2:1-11,3:1-15及20: 24-29
/箴24:26及25:11/德5:18,31:32,32:6及38/训12:12/格前3:1-3
E-A4 实践福音精神时,做极都没有100分,怎办?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2/2016
- 我们每个人都是向着「如同天父般成全」的100分迈进(参玛5:48,斐3:12-16)。
有些人在他们的情况中(例如:基於他的职业丶学历丶成长背景……),做到最好的那个人也只不过去到30分丶50分,
但有些人一开始就由40分丶60分起步,每个人可在自己的情况中(例如:我的情况是25-65分的),
先尽力做到最好(即65分),然後再逐步向着100分前进。
- 不过,未臻完美都行吗?行! 即使你表现差劲丶极其软弱,甚至犯罪,都是「可以」的--「可以」的意思不是叫你放纵自己去胡作非为,
亦不是说坏行为会因为我们的软弱而变成好行为或变得被人赞同,而是「全然接纳你」的天主也容许你表现未臻完美。
(注:教宗们的教导令人安慰,教宗方济各於10/2015在梵蒂冈圣伯多禄大殿举行
的世界主 教会议开幕式弥撒中的讲道时,
「指出,“圣若望∙保禄二世曾经说过,‘错误和邪恶应该永远受到谴责丶与之斗争;但跌倒或者犯错的人应该被理解丶被爱……。
我们应该爱我们时代丶帮助我们时代的人’。
教会应该寻找这些人丶接纳他丶伴随他,因为大门紧闭的教会背叛了自身丶背叛其使命,不但没有做桥梁反而成为壁垒……。」
(http://www.asianews.it/index.php?l=zh&art=35488&
geo=4&size=A) 教宗方济各在其《爱的喜乐》劝谕第38条也说:
「耶稣既提出高要求的理想,但也不忘以怜悯之心亲近软弱的人,像是撒玛黎雅妇人或犯奸淫的妇人。」)
- 其实,你若倾尽全力都只是做到20分,那麽,就(先)做20分啦,天主见到已很高兴,不是吗?
穷寡妇捐出所有都只不过是「两个小钱,即一文铜钱的四分之一」,都不知够买甚麽,但主耶稣就已主动公开赞赏她(参谷12:41-44)!
如果你只能做到4分,天主也全然接纳你,不会要求你立刻作出超过你能力的5分(参格前10:13)。
- 荡子初归父家时,他在品格上还未有寸进,其父也按他当时的情况,接纳和热爱了他(参路15:20-24)!
同样,我们继续努力向前(100分)迈进之馀,同时要接纳自己(有时包括自己的团体)的局限和不完美(例如:现在只得20分,
有时还会退步到20以下)!
(注:教宗方济各在其《爱的喜乐》劝谕第218条讲述夫妇生活时也有异曲同工的教
导: 「夫妇不应期望对方是完美的,而应放下各种幻想,接受对方的真貌:尚未达至圆满,仍须继续成长,在婚姻生活的旅途上迈进。」
《爱的喜乐》劝谕第307条说:「体谅特殊情况绝不意味着把更圆满的理想之光隐藏起来,或是降低耶稣向世人展示的标准。」
《爱的喜乐》劝谕第308条说:
「牧者向信友讲解完整的福音理想和教会训导时,必须帮助信友以怜悯之情对待脆弱的人,避免加以迫害,或作出苛刻或草率的判断。
福音也劝诫我们不要判断别人或将人定罪(参阅:玛7:1;路6:37)。」)
- 请注意,两者要「同时」兼备。若无「继续向前」,则没有进步,也易苟且偷安,甚至放纵;
但若没有「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则易加给自己许多压力,如此,不少精力便花在自责上去,内心就更不和谐,
能用在进步和成长方面的精力也相应减少,於是,就更不完美,之後又自责,不断恶性循环,长此下去,人会感到无奈,
渐渐会失望,或放弃(不敢返回团体),或做「双面人」--在教会内就一个面孔,在教会外就另一个样子。
- 有时,有些道理/反省会表达得好似非黑即白,一刀切似的,例如:「爱天主就不会犯罪。」 「你的生活有没有双重标准呢 ──
圣洁的和罪恶的?在主日和在平日你是不是两个不一样的人?
你是不是知道该怎样生活但却没有照着实行呢?你的言行一致吗?」「耶稣的态度,能否真的影响你的生活态度?」
「在信仰追求的道路上,我的态度是否坚决肯定?」……它们有点儿讲到好似你要不是100分的虔诚教友,要不就是完全不跟随信仰去生活。
这些讲法固然有其贡献,但也会有点不够周全(当然,要表达得无懈可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无可否认,基督徒的路是行行重行行,信友是终身在天主前靠着祂的恩宠和助佑不断地学做人,有时进步
(虽然有时这进步只能以毫米的单位来计 算), 有时退步,有时会跌倒,有时会迷路,有时会停滞不前,有时会徘徘徊徊
……任你多麽热心和虔诚,都是这样,这是基督徒的「正常」生活(现象)。
(注:参教宗方济各《爱的喜乐》劝谕第122条。
第121条讲述了「婚姻是宝贵的标记,……婚姻有如彰显天主对我们的爱的圣像画」,夫妇的爱反映了圣三的共融,之後,
在第122条就说:
「然而,我们不应混淆不同层面的事情:不应在两个有限的人身上,加上巨大重担,要他们完美重现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因为婚姻之为标记,
包含『一个动态的过程,人逐步整合天主的恩赐而慢慢向前迈进。』」
教友夫妻彼此相爱只是整个基督徒生活中的一部份,它也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美重现基督与教会的结合」,
而要「慢慢向前迈进」,基督徒的「其馀」生活也是一样哩!)
- 若是退步,固然不希望如此,但也不用太过紧张和担心,整体上是(渐渐)向前迈进
--即使只是心里渴望进步,但实际上却有心无力--这也行了;
继续依赖天主,不断学习就是。记得,「继续向前」和「接纳自己的不完美」要「同时」兼备!「向前」不忘「接纳」,「接纳」不忘「向前」。
(注:参教宗方济各《爱的喜乐》劝谕第325条,它说:
「主基督(参阅:玛22:30)和圣保禄(参阅:格前7:29-31)在讲论人的终向时,也提及婚姻。
这不是随意加插的内容,我们应重新发掘这些话的意义,为使夫妇能够认清他们正在行走的人生道路的意义。
事实上,本劝谕曾多次指出,没有一个家庭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个家庭从一开始就已经是完备的;反之,家庭具备的爱的能力应逐渐成长。
这是个恒常的呼召,源自圣三完美的共融,源自基督与教会奇妙的结合,源自纳匝肋圣家这个美好的团体,也源自天上诸圣纯洁的兄弟情谊。
然而,当瞻仰这个我们尚未达到的圆满境界,可让我们认清家庭在历史中的旅程有何意义,并避免在人际关系中,
期望完美无缺丶绝对纯正的意向丶完全的贯彻始终,因为这些只可见於最终的天国。这也有助避免对身处软弱处境的人作出苛刻的判断。
我们全体都蒙召不断奋斗,追求那超越我们自身丶超越人性限度的事物,而且每个家庭都应在这持续不断的驱策中生活。
家庭们,前进吧!继续前进!天主所应许的,总是超过我们所期待的。
我们不要因自身的限度而灰心丧志,甚至放弃追求天主已应许给我们的圆满的爱与共融。」《爱的喜乐》劝谕第305条也说:
「分辨过程必须助人寻找各种可行的方式回应天主,并在其限度中成长。
要是抱有「非黑即白」的心态,有时会妨碍恩宠的运作和成长的过程,令人气馁不敢踏上光荣天主的成圣之路。
我们应记得『在巨大的人性限度中迈出一小步,较诸表面安逸而终日不求上进的生活,更为悦乐天主。』」)
- 此外,具体回应某件事时,有时要考虑的不是「怎样做才对?」(不是对错问题),而是「怎样做才更适合?」
(这是智慧!要纯如鸽子,机警如蛇,见玛10:16),有时甚至是「怎样做才合符天主的意思?」
圣经研读:玛5:48/玛10:16/谷12:41-44/路15:11-32/格前10:13/斐3:12-16
E-A5 浅谈良心(他误以为周六是主日,该去弥撒,但懒惰不去,他犯了罪吗?)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1/2004
A)一个个案
某个星期六早上,某教友一早醒来,误以为是主日,他知道(并认为)应该参与弥撒,但因懒惰,最後还是选择了继续睡觉,不去圣堂了。
你认为他有没有犯第三诫(没守瞻礼日)呢?为甚麽?若他只是不太清楚那天是否主日,那又如何?(答案可见於本文的末处)
B)简述良心
- 《天主教教理》(简称CCC)在#1776-1802论及「良心」。以下所分享的只是「良心」的一些重要内容和概念而已。
- 良心,是天主向人发言的其中一个途径。良心在人心的深处,它会嘱咐人行善避恶,
又会对具体的「事情」作出善恶的判断(这事该作,这事不该作),并对做了善事或恶事的「人」予以裁决,
即人若作了他认为该作的(善)事,他的良心会予以赞同,他会问心无愧丶心安理得,若作了他认为不该作的(坏/恶)事,
他的良心也会责备他,而这份责备,能提醒人认罪悔改求恕(参CCC#1776-1781)。
- 人应听从良心(指确定良心)行事(参CCC#1782,1790)。
- 良心是有错误的可能,成因很多,例如:「个人」知识的局限或无知,或因事情十分复杂和迫切,使他既不知怎样应付,又无暇详细考虑;
此外,他的气质丶性情丶教育丶修养丶父母的道德水准…,都可以成为他良心错误的远因。
「社会」的成因,例如:活在一个「性开放」的社会中,人可以把婚前性行为丶滥交丶堕胎等完全不当一回事;
活在一个盲目消费的社会中,人可以无限制地浪费和糟塌大地的资源,而亳不惋惜。
「时代」方面,很久以前,人还以为奴隶制度是合理的;不同的社会制度丶不同的文化丶都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
如果这些标准有偏差,人们又跟随了它,就会产生错误的良心(参CCC#1783)。
- 固然,「不知者不罪」,但也得看行事者是怎样的「无知」,有些是要负责任的,
例如:沉迷赌博的教师不去备课,最後因无知而误导学生,或教友故意拒绝聆听天主及教会的教导,以致无知,CCC#1791就指出:
「无知多次能归咎於当事人,要他负责。『当人对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或因犯罪习惯而良心变得几乎盲目时』,就会发生此种情况。
在这情况下,人对自己所作的恶要负罪责。」CCC#1793又说:
「反过来说,如果无知是无法克服的,或者错误的判断对道德的主体无责任可言,这人所作的恶便不能归咎於他。
但这行为毕竟是一件邪恶丶欠缺丶错乱的事。 因此,应该下功夫努力纠正道德良心的错误。」
例如:商店出售某罐头食品或灯泡,後来政府部门才验出它们不符合规格,先前卖的时候,就是无责任的无知;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伪钞,也是一样。
- 的确,良心需要受光照,需要培育。CCC#1785指出:「在良心的培育中,天主圣言是我们路途上的光明;
我们应在信德和祈祷中听取圣言,并付诸实行。我们还应该在主十字架的注视之下省察我们的良心。
我们有圣神的恩宠作为支持,有他人的见证或劝告作为扶助,也有教会权威性的教导作为引导。」
- 如何依照良心作抉择?CCC#1789给我们提出3个「在任何情况下均适用的一些规则」: (1)总不允许为达到一个善而作恶。
(2)「金科玉律」:「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玛7:12)。
(3)爱德常是经由尊重近人及其良心而实践:「你们这样得罪了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格前8:12)。
「更好是不作甚麽能使你的弟兄跌倒的事」(罗14:21)。
C)良心的类别(在此只提出6种)
- 正确的良心(Right
Conscience)--即判断正确。事是正确的,自己亦认为它是正确的;事是错误的,自己也认为它是错误的。
- 错误的良心 (Erroneous Conscience) --即判断错误。事是错误的,但自己却以为是正确的;
或事是正确的,但自己却以为是错误的。
例如:宗10记述的伯多禄在神视中,看见那些他认为不应吃的「不洁」食物,其实食物没有甚麽「洁」和「不洁」,
所以全都可吃,但伯多禄却以为有些食物是「不洁」的,不应该吃。 这时他就怀有错误的良心。错误的良心应该修正。
- 怀疑的良心 (Doubtful Conscience) --即不清楚自己这样做对不对。在此情况下,一般伦理原则指示:
除非不可延迟,一定要立即决定,否则,应直到你澄清你的怀疑後,才好行动。
若没有时间让人去澄清,必须立即行动,则应选择一个肯定可以排除罪恶的做法,
比方,如果你不清楚可否借钱给人堕胎,又要马上决定,那就不借。怀疑的良心该要澄清。
- 确定的良心 (Certain Conscience)
--即良心上没有错误的畏惧,换句话说,即是问心无愧,认为自己当时的判断(这样做)已是正确的
(虽然在事情本身来说,可能是判断错了)。有「明智的确定性」便算达致「确定的良心」。
CCC#1782指出人应听从确定良心行事,故此,伯多禄怀着错误的良心,
认定不应吃「不洁」食物时,他也不该吃那些食物,否则就有罪,因为他吃了就是不跟随其确定良心行事,做了一件他认为不该做的事;
後来当他修正「不洁」食物的看法後,知道他们原是「洁」的,全都可吃,这时吃便没有罪。
- 多疑的良心 (Scrupulous Conscience)
--即一种无可理喻的恐惧,小小罪又觉得是很大的罪,整日都以为自己犯罪;心窄。这个(心态)要改正过来才是。
- 宽松/宽纵的良心 (Lax Conscience)
--即他知不对,却因积习或沉醉此等行径而良心麻木,不当罪是甚麽一回事,或将大罪当小罪,
小罪当无罪,宽纵自己的做法,样样都很松懈,不想纠正过失。这个(心态)要改正过来才是。
D)上述个案的答案
- 某个星期六早上,某教友一早醒来,误以为是主日,他知道(并认为)应该参与弥撒──>这就是确定良心,但同时又是错误的良心。
- 但因懒惰,最後还是选择了继续睡觉,不去圣堂了。
你认为他有没有犯第三诫(没守瞻礼日)呢?──>有犯第三诫,因为他违背了他的确定良心的指示去做;
他的确定良心说这是主日,应该要去参与弥撒,他就该去弥撒,雅4:17说:「人若知道该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我们做人,应常是良心无愧才对,宗24:16就说:「因此,我自己勉力,对天主对人时常保持良心无愧。」
- 若他只是不太清楚那天是否主日,那又如何?──>若不太清楚,则是怀疑的良心,他最好先搞清楚那天是否主日,然後才决定如何行动。
圣经研读:罗2:14-15/撒上16:7/宗10:9-16/宗24:16/弟前1:5/若一3:18-21/德4:24/德5:12/德
32:27/ 德37:17-19/罗14:22/罗14:12/雅4:17/弗4:17-19
E-A8 浅谈 罪恶感(他有很重的罪恶感,他因此是个罪人吗?)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2013
某教友经常有很重的罪恶感,那麽,他会不会因有这重罪恶感而是个罪人呢?有罪恶感(或在主前自觉渺小丶卑微丶不配),是好事吗?
- 认罪悔改,能帮人躲避故意的罪(参德20:4)!
人在犯罪之後,会知错丶会内咎和不安,实在是主的恩典,多少人纵然错了丶犯了罪仍是懵然不知呢(参德41:19-42:1)!
不肯或没有勇气认错悔改的,更大有人在啊!
- 当一个人接近天主,就会体会到自己的罪丶不足和卑微,历来先知都是如此,依撒意亚先知尤为明显,
依6:1-8述说他蒙召时的情景,那时,当他一看见天主就马上觉得自己是个罪人,新约中圣伯多禄宗徒也有同样的反应,
路5:1-11记载伯多禄等人整夜捕鱼毫无收获,耶稣叫他们划到深处再去撒网,结果渔获丰富得令人惊骇!
众人还在努力把鱼网拉上来时(或许暗自窃喜够钱付首期了),伯多禄便跪伏在耶稣膝前说: 「主,请你离开我!因为我是个罪人。」
体会到自己的罪(和/或卑微丶渺小丶不配),是接近天主的一个记号,在教会二千年来,许多圣人圣女都说自己是个罪人呢!
- 当然,这份「罪恶感」(应)是在一个合理的丶健康的程度;
若是「心窄」般事事吹毛求疪地挑剔自己的错处,或经常多疑,时常怀疑自己犯了罪或过错,那就不健康了--它至少能打击我们的自尊,
而且,通常还会投射到别人身上,例如:挑剔别人的错处。一个接近天主的人,除了健康的「罪恶感」之外,
同时也体会到和接受了天主无条件的大爱丶宽恕和接纳,而且还是天主这份爱丶宽恕和接纳,远远大过自己的罪,
於是,在天主面前自觉渺小丶卑微丶不配丶有罪之馀,反而会有平安和喜乐。
- 造成「不健康的罪恶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过度地持守着完美主义,一点过犯也容不下,这样即使不接近天主,都会有罪恶感了!
太重的自卑感都会使人自责自恨,导致罪恶感出现;若果过去曾犯了自己认为是相当严重的罪,
而又未能宽恕自己丶接纳自己的话,也容易有较重的罪恶感;
有些人的不健康罪恶感则是来自其家庭背景,例如:有些人生於一个声名狼藉的家庭,有些人认为自己的出生负累了父母,使他们百上加斤。
- 无可否认,我们仍会不断犯罪跌倒!
当然我们不应以此作为藉口故意去犯罪,反应继续努力修德成圣,但我们也得接受这个事实和现实,就是:
没有人是完美的(包括自己在内),学习和成长都需要时间,直到我们息劳归主那天,我们才不会再犯罪!
人在修德的路上根本就是会时而进步,时而退步,时而停滞不前(好像股市有升有跌一样);
今次犯了罪,或者告解时再告同样的罪,不代表我们就是个不认真的基督徒--如果是故意放纵自己去犯罪,当然并不可取;
但也有竭力躱避和抗拒诱惑,最後仍是失足跌倒的例子,而且,当中可能已有所进步,例如:
以前一看见性感图片,没半分钟不能转移视线,现在只需廿秒就可以「离开」,
以前被人揶揄两句就发火痛骂对方,现在可以忍到第三句才反唇相稽。
- 犯罪跌倒固然不应该,也应尽力避免,跌倒後悔改之馀,我们亦无需过度自责。
过度自责(及过重的罪恶感)能令人心里不再和谐舒畅,心情差,包容和爱人的能力自然减弱,那麽,我们就更难改善自己。
倒该记得仁慈的天主时时都等待罪人回头,并且乐意宽恕(参阅路15)。
我们不妨多办告解,好体会罪过蒙宽恕赦免之後的平安和喜乐,并在告解中,体会天主对这个不完美的自己也予以宽恕和接纳,
从而学习接纳自己,进而接纳他人。
圣经研读:德20:4/德21:2/德41:19-42:1/依6:1-8/路5:1-11/路15:1-10/路15:11-32
E-A9 情绪与感受(惊或愤怒,算不算犯了罪?)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3/2018
《天主教教理》(简称CCC)中文版将那包含情绪和欲望的Passions译为「情欲」,有关的内容可见#1762-1775。
《天主教教理简编》只有两条论及这个主题,第370条说:
「情欲是指情感和感性的激情或感动,它们由人心理层面的自然因素所组成,使人对所领会到的善或恶,倾向於行动或不行动。
最主要的情欲是爱和恨,渴求和惊惧,欣悦丶哀愁和愤怒。首要的情欲便是受到善的吸引而产生的爱情。
唯有真正或明显的善才值得爱。」第371条说:
「情欲作为感性上的感动,本身既非善亦非恶:当情欲有助於一个善的行为,在道德上便是善的,反过来说,便是恶的。
情欲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A)对於以下个案,你有甚麽看法?
- 某教友在晚上行过一条静静的黑巷时,很惊。他是否没信德?
- 某教友无端被老板揍骂一顿,或见到人欺负弱小,心里便很愤怒。他是否犯了罪?
- 最近公司来了一个新的女同事,无论样貌身材人品都十分好,某已婚男教友见到这位女同事时,心里不由自主地有份吸引。
有这份吸引,他犯了罪吗?
- 某教友在堂区做完一个活动,成绩十分理想,他很有成功感。他骄傲吗?
B)浅谈情绪与感受
- 「『情欲』一词是指情感或感受。」 (注:CCC#1771,另参
CCC#1763) 「最主要的情欲是爱和恨,渴求和惊惧,欣悦丶哀愁和愤怒。」 (注:CCC#1772) 「情欲」该接受理性的规范 (注:CCC#1767)
,不可以一句:「我钟意呀!」就拿去别人的东西,或作出不该作的事。
- 情绪丶感受,甚至欲念(例如:性欲丶食欲),即使十分强烈,它本身都是中性的,没有善恶对错之分 (注:参CCC#1767,1768,1773)
,就连「私欲偏情本身并没有罪」
(注:高申禄司铎着,《认识及实行你的信仰--诱惑及躱避 罪过》,诫命之六,香港:李 嘉堂纪念出版社,1967,页2);
的确,从弗4:26就可见「动怒」不等於「犯了罪」哩!当你有所决定作出选择时
(例如:同意去贪心丶去骂人,或有所行动--这涉及意志),才有行善或行恶之别。 (注:参 教宗方济各的《爱的喜乐》劝谕第145条,它说:「情绪本身没有道德的善恶之 分。
渴求或抗拒的感受并非罪恶,亦非应受责难的。 善恶之分取决於在情欲推动或伴随下,个人所作的行动。
要是放纵或追求情欲,或是因情欲而行恶,那麽放纵和因此而行的恶,正是恶之所在。
由此推论,喜爱某人本身不是善行。如果因为喜爱一个人,而要对方受自己操控,那麽这样的情感是自私的。
如果只因「感觉良好」,就以为自己是善的,那是大错特错了。
有些人只因对关爱的需要极大,就以为自己爱人的能力极强,但他们未能为别人谋求福祉,只顾着满足自己的渴求。
如此,情感蒙蔽了他们,使他们忽视最伟大的价值,并在心里隐藏一种自我中心的态度,以致无法发展健康和幸福的家庭生活。」)
- 所以,纵然是负面的情绪(例如:愤怒),我们应接纳它的存在。
若有人激怒你,你能包容而不动怒当然最好,但若动怒(指你「自然而然」地感到愤怒,而不是「故意」要去生某人的气,
或化为具有敌意或攻击性或报复性的行为),也可先接纳它,无需自责,它没有好坏之分嘛!
- 情绪也可以是一个讯号,有它积极的一面,
例如:「惊」使人知道危险,CCC#1765指出人面对美善时,被其吸引而感到喜爱,面对恶时,感到憎恶丶恐惧,这也是情欲。
- 情绪(例如:惊丶愤怒丶痛苦)亦能促使/推动人去作出一些行为,所以,宜小心应用,
例如:惊可以推动人依赖天主,也可推动人逃避责任;愤怒可推动人坚持正义,也可「火遮眼」,推动人乱发脾气丶骂人丶伤人;
痛苦可推动人不去做伤害人的事(自己都受过苦,因此不想别人也受到伤害),也可推动人怨天尤人。
的确,正如CCC#1768及1774所说:「情感的触动与感受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 耶稣在山园祈祷给我们很好的榜样!透过圣神的助佑,在基督内,人性的感受(如:痛苦丶恐惧丶悲伤)
「能够在爱德和天主的真福中达致圆满。」 (注:参CCC#1769)
- 履行正义,敬老慈幼……这些固然是好事,有时,我们可能只知道这些东西好,但心里却不太喜欢它(没甚麽感受),
若你不仅在意志上趋向善(愿意向善),而且在感性上也趋向善(喜欢善),多好!如此,你的伦理善,就更为完美 (注:CCC#1770,1775) 。
- 为意/觉察(aware)到自己情绪/感受的状况,可使你不致被它牵着鼻子走,
这样,「为意/觉察到自己的情绪/感受」反而有助你实践福音精神。
- 情绪高涨丶动荡时,不适宜做重大的决定,或随便更改先前在心境平静时所决定过的东西,因为很容易会搞错。
最好是先疏导丶处理情绪。有些夫妇在吵架时,一时气愤说要离婚或乱骂对方,就可谓典型的撞板例子了。
- 有负面或不合宜的情绪/情欲时(例如:愤怒丶失望丶遇上性的诱惑时),
有些人便会紧张丶抗拒丶甚至自责,其实我们可以先接纳它们(天主也接纳哩)!此外,亦可立即在心里按以下三步曲祈祷:
(1)把此刻的心情(如:紧张丶愤怒丶惊恐丶觉得深受吸引丶自责……)告诉天主, (2)求主介入当前的处境,主宰全局,
(3)再求祂主领自己的情绪,并帮自己按祂的圣意回应当前的情况。 例句:
上主,我见到他如此如此,我又惊又嬲,而且好想駡他,求你介入这个情况,主宰一切,并求你主领我的情绪,及教我怎样按你的圣意去做。
亚孟。
C)个案的答案
- 上述第1-4个个案,他们都没有犯罪,因为他们的惊丶愤怒丶(感到)吸引丶成功感,本身都是中性的,
没有善恶对错之分,它们是不由自由的情绪丶感受,甚至欲念。
圣经研读:谷14:32-42/弗4:26/迦5:16-17/箴29:11/若一4:18/斐4:6-7
E-A10 「认出」与「克胜」诱惑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c@gmail.com)12/2012
A)认出诱惑
- 的确,周围很多声音(包括亲友丶风俗丶传媒丶潮流丶文化丶广告……),
有时这些声音能成为诱惑,因为它们不一定符合福音精神,现举例如下:
- 诱惑:星座丶生肖丶风水丶改名丶掌相
- 诱惑:以黑市价请外佣,炒楼
- 诱惑:报章杂志丶地铁广告内的性感照片
- 诱惑:同事丶亲友间的讲人是非,笃背脊
- 诱惑:老板骂职员,客户骂犯错的工作人员
- 诱惑:叫人做宾妹,鬼佬;大男人主义
- 诱惑:忙--能使人失掉方向,忘记天主
- 诱惑:人就系自私啦--它好像理所当然的
- 有些诱惑是摆明车马(如:名利权势,性感照片),有些则较不明显(尤其是人人都这样做的东西,如:炒楼,以黑市价请外佣),
有些则使人「中了招」都不为意(如:忙,叫人做宾妹丶鬼佬),
还以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如:大男人主义,人就系自私啦,老板骂职员,自己不做却只叫人做);
- 若你不为意,或你的信念不清晰或不够坚持,则接受了这些声音也不察觉;
- 勤告解,多省察(每晚用十诫和七罪宗--骄傲丶嫉妒丶贪婪丶悭吝丶迷色丶愤怒和懒惰,省察该天的生活),
能使人对罪的敏感度提高,容易察觉诱惑;
- 耶稣也遇上诱惑! 如:三退魔诱(饿了这麽久,石头变饼充饥--看似合理,荣华权势--摆明车马),伯多禄劝祂不要受苦,
增饼後人们想祂为王(若6:15),人们叫祂在十架上「下来吧」(谷15:32)!忙(谷1:32-39)!
B)如何克服诱惑?
- 知道新鲜生果是怎生模样,便懂得拣(参斐1:9-11),
同样,清晰自己的方向丶人生观丶价值观丶和信仰(熟识圣经和要理会有帮助),
就易辨认出诱惑来,所以耶稣能斥责伯多禄,要他退到祂後面去(参谷8:29-33);
- 平时已接近主,也会较易醒觉,如:伯多禄接近了主,便为意到自己的罪(参路5:1-11)。
- 在平时,守斋,助人清心寡欲;克己,帮人锻炼意志(不易被外物牵着鼻子走),增添属灵力量,
如:谷9:28-29「这一类非用祈祷和禁食是不能赶出去的。」
- 在平时,以天主为中心,顺服於祂,别企图控制天主,如:耶稣三退魔诱(参玛4:1-11及 路4:1-13);
- 若为意到(有诱惑的存在),就坦然承认(包括向人说出)自己是受到吸引。
- 在平时和现刻,切勿单靠己力,要祈祷 及 依赖天主加强力量,如:谷1:32-39,山园祈祷(参路22:39-46);
- 平时要远避诱惑,现刻要离开诱惑,如:若6:15「就独自又退避到山里去了」,弟後2:22「你要躲避青年的贪欲,……」;
- 万一跌倒了,不用灰心和过度自责,要记得天主的慈悲和宽恕,远远大过我们的罪过。
- 靠着上主的恩宠和助佑,再接再励,再走上主的圣道。
圣经研读:斐1:9-11/哥1:9-10/弗5:15-17/罗12:2/谷1:32-39及8: 29-33/格後11:14
/玛4:1-11及
路4:1-13/若一2:16-17/雅1:13-15/弟後2:22/路22:39-46/路5:1-11/谷9:14-29/咏
18:22-24
E-A12 浅谈 骄傲与谦逊(他完成某事,很有成功感,算发了骄傲吗?)
Michael谢有雄(bigbird23@gmail.com)1/2017
某教友在堂区做完一个活动,成绩十分理想,他很有成功感。他骄傲吗?
A)不承认自己的优长,不接受人家的赞赏,就是谦逊吗?
- 基督徒应该谦逊,那麽可否有成功感,及接受人家的称赞?谦逊不是叫人否认自己的强项和优点,而是承认自己的弱项和缺点!
- 天主造我们出来,不是要制造圾垃,天主造我们造得很好,祂是按祂自己的肖像来造我们的(参创1:27及31)。
祂赐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优点丶才能和天份,并帮助人透过学习和磨练,使之加以发挥。
有些人样子甜美,有些人声音悦耳,有些人温和良善,有些人气度宽宏,有些人擅於写作,有些人心思慎密……形形式式,林林总总,
各有各精彩(参格前12:8-11)。
- 如果你好好发挥你的优点,或善用你的才干,或做了一些好事(参罗12:4-8,伯前4:10-11),
人家因而欣赏称赞你,天主也因此受到了光荣--造这个美好的人出来的天主多好啊!别人称赞你时,你无需否认说:
「不是呀!我不成的!」「不关我事,不是我做的,(全)是天主做的!」也不用拒绝说:「做得好是应该的!」
却应衷心地说声「多谢!」然後光荣并感谢天主:「天主,多谢你赐给我这些能力丶才干,
和发挥才华的机会(或:让我有机会参与祢美好的工作),愿光荣归於你!」
若果我们拿自己的优长来光荣自己,归功於自己,或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要麽是不知道「能力来自天主」,要麽就是骄傲(参格前4:7)。
- 骄傲是人对自己的优越和超卓,有份夸张和不正常的爱,他们会高估自己,过分重视自己,过分信任自己 (注:
参高申禄司铎着,《认识及实行你的信仰--罪之根源》,诫命之五,香港:李嘉堂纪念出版社,1967,页2)
。 人们狼吞虎咽地(过分地)吃东西,因为他饿得久了(过分地没有得吃),同理,人们若高估自己丶过分重视和信任自己,
大概是他们心底里压根儿不相信自己好;於是,他们既想受到别人称赞,又难以接受人家的称赞。
- 的确,有些人心里经常不期然地渴望人家的赞赏(这不是罪过,因为不是故意的),
可惜,当他被人(衷心)称赞时,面红耳赤之馀,心里却未能相信那是真的,喜滋滋地希望对方继续再多赞几句,
但又要按着这份渴望,暗自窃喜,口里客气地说:「我不是这麽好的。」可是,他们一旦遇上批评(即使是善意的批评),
又大为不悦,未能接受,更遑论纳谏改善。这些都不是谦逊。
- 亦有些人喜欢拿自己(或自己的子女)的不济跟别人的强项来比较,以为这样就能激励子女发奋,且是谦逊,其实不然;
除非那是由衷地丶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真的不如人,否则,不是谦逊。
而且,如果经常这样「比较」,反而会打击自信,制造不必要的自卑丶痛苦,甚至加添自己与人相处时的困难。
B)真正的谦逊源於接纳自己的本相
- 其实,真正的谦逊源於接纳自己的本相--不论是好是差,这就是我自己
(虽然,有时,一看见自己的本相,会大为惊愕,一下子接受不到)!
- 接纳自己的本相的人也是个能够肯定自我价值的人,他能将「人」和「事」分开,他深知自己(「人」)本来就十分珍贵,
无需靠甚麽优点丶强项或所做过的甚麽丰功伟业(「事」)来证明自己有用和宝贵,反过来说,他也知道当做错了事或有缺点时,
自己亦不等於一文不值,所以,他能坦然承认丶接纳和正视自己的弱项丶缺点和失败,当人家指出自己的不足和不是之处时,
他不会急於自我保护,或矢口否认,或藉词推诿,或掩饰本相,却能接受人家的批评和建议;
相反,当面对赞赏时,他不会扯高气扬不可一世,不会兴奋得飘到天上去,却能愉快地丶踏实地,
甚至怀着感恩之心去接受别人的称赞,但对自己的才干,又无需骄矜夸大丶炫耀。此外,正因为他已经(在内心)肯定了自我,
所以,他无需过度地坚持自己的尊严,反而能够较容易「放下自己」(诸如:面子等等),甚至「认衰仔」。
愈接纳自己的本相丶真面目,愈能肯定自我,就愈能够有真正的谦逊(参罗12:3)。
C)如何达致「接纳本相,肯定自我」的谦逊?
- 老实说,人要「接纳自己的本相丶肯定自我价值」并不容易!
如果我向人示弱,表现出我的不济或丑陋,别人就嫌弃我丶嘲笑我,那麽,我就不敢在人前示弱,却要「山舨充炮艇」--扮强劲,
渐渐,我也不敢面对自己的软弱,於是何来「接纳自己的本相」呢?我们的确也时常靠各种「强劲」
(诸如:成绩丶优长)来「支撑」自己,故此,「成」便兴奋得「松毛松翼」,「败」就自觉一文不值!
- 然而,人的价值,或更好说,他之所以珍贵,靠的不是成绩和优长,而是由於他是按天主的肖像而受造(参创1:26-27),
他纵然犯罪沦落了,不完美,甚至非常丑陋,天主竟然都为他舍弃天上的荣耀而降生,还以自己的宝血把他救赎回来(参伯前1:18-19)。
因为天主如此视他为宝,所以他尊贵非凡!
更何况,这位全世界最「大」的天主虽然清楚我怎样不济,却不嫌弃我,不嘲笑我,还喜爱我,那麽,我就无需在祂面前「作大」,
装模作样,装腔作势,可以自由自在地做回自己,渐渐,我就够胆接触丶承认自己不济的地方,从而接纳自己的本相。
- 「接纳自己的本相丶肯定自我价值」,要靠的就是天主对你对我这份永恒不变的爱!
因此,你越多与天主连系(例如:读经祈祷,勤领圣事),多接受祂的爱
(祂在谷1:11也对你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因你而喜悦。」),你就越容易「接纳自己的本相丶肯定自我价值」。
- 本是无罪,却甘愿走在罪人堆中接受若翰洗礼的耶稣(参玛3:13-17),有这份「接纳本相,肯定自我」的谦逊吗?
有!所以,祂荣进耶京时,能安然接受民众热烈欢迎,却没飘到天上去(参路19:35-40);
几天後祂被数十万群众唾弃(高叫钉祂在十架上),遭士兵掌掴丶戏弄丶唾污,在苦路上屡次跌倒,汗血满面,
直至被钉在十架上,仍能尊严无损般安然面对(参若18:19-19:30,依49:5-7)!
这位天主子耶稣基督为我们立了「放下自己」的谦卑榜样:
「祂虽具有天主的形体,并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应当把持不舍的,却使自己空虚,取了奴仆的形体,与人相似,形状也一见如人;
祂贬抑自己,听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为此,天主极其举扬祂,赐给了祂一个名字,超越其它所有的名字,致使上天丶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听到耶稣的名字,无不屈膝叩拜;
一切唇舌无不明认耶稣基督是主,以光荣天主圣父。」(斐2:5-11)
- 为何耶稣会有这份「接纳本相,肯定自我」的谦逊? 暂且撇开耶稣本身就是天主圣子不说,单从祂的人性来看 (注:
当然,耶稣基督是「两位一位」的,但本文不是想讨论祂的身份,而是想提及祂的「谦逊」,
故此简单一句「单从祂的人性来看」便算,其馀神学问题,不在此处深究。
说耶稣基督是「两位一位」,即是说,祂是真天主同时又是真人--「耶稣基督有两个本性,即天主性和人性;
两者并不相混淆,却结合於天主圣子唯一的位格中」(《天主教教理》第481号)。)
, 就是因为祂深信天父对祂所说的:
「你是我的爱子,我因你而喜悦。」(谷1:11,另参谷9:7)并且经常祈祷,从而深切体会到天父对祂的爱和重视。
- 多些默想(重复诵念)天主对你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因你而喜悦。」(谷1:11)
或「你在我眼中是宝贵的,是贵重的,我爱慕你。」(依43:4a)是很重要的!
十年才这样默想一次(当然好过完全不做),我们就容易被世俗的声音--你没有成绩丶成就丶财富……你就没有用,没有价值!
--所淹没丶所薰陶,忘记自己原来是天主的爱子,原来极有价值,极其尊贵;
日後稍有不济,或一退休(不能再赚钱了),或行动不便,便以为自己真的没用,所以,请经常默想它,并培养这个习惯!
圣经研读:创1:26-27,31/箴3:34/箴16:18-19/德3:19-21/德3:30/依43:4/依49:5-7/
玛3:13-17/谷1:11/路14:11/路19:35-40/若18:19-19:30/罗5:7-8/罗8:15-16/罗
12:3/
罗12:4-8/格前4:7/格前12:8-11/斐2:5-11/雅4:6/伯前1:18-19/伯前4:10-11/伯前5:5